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重要决策部署,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准确把握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肩负的重要职责,充分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把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贯穿和体现到反腐倡廉建设中,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在确保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确保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一总体战略部署,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显得尤为重要。结合实际,就是,一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各项重大决策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凝聚到中央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体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感,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措施落实。二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重点对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管理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以及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等方面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有序开展。三要对社会管理各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通过深入基层、走访调研等方式,及时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社会管理特别是基层服务方面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社会管理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的行为,以严格的政治纪律,确保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管理的重大决策得到有效落实。
二、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方面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因此,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既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新城区始终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位置,紧紧围绕教育医疗、就业保障和便民服务等工作,通过加强行风建设,狠抓专项治理,加大查处力度,做到抓行风、惠民生、促转变,群众满意度逐年提高。为了进一步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要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结合实际,就是,一要坚持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不断加强对城(棚)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教育卫生、社会保障、人口服务和社会治安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惠民、利民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二要强化基层管理和服务功能。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平台,实现区、街道和社区三级服务联动,不断规范行政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三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基层单位”和“面对面三公开”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四要不断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深化党务、政务、企务和校务公开,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多层次、多形式地构建让群众广泛参与的参政议政平台,全方位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深化各种形式的民主评议制度,实现干群面对面沟通、零距离交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督促党员干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办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三、在推进制度机制建设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近年来,新城区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坚持务实管用的原则,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制度创新,出台了既具有新城特色、又符合上级精神的一系列制度,对加强我区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证。随着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重大战略部署的实施,必然对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适应当前社会管理和建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重点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实际,就是,一要认真总结借鉴开展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经验,切实完善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机制,特别是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让群众“见到想见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想办的事”。二要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有关事项的制度建设,及时形成主动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的有效机制。三要注重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对涉及纪检监察信访方面的问题,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完善区、街、社区三级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做到一般纠纷不出社区、较大纠纷不出街道(部门)、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在区,把加强社会矛盾源头治理落到实处。
四、在狠抓作风建设中发挥服务保障作用
作风建设,是保持党群干群血肉联系、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保障,领导干部具有良好的作风,是社会管理创新中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原则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区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全区工作的重要位置紧抓不放,通过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作风建设年”和“效能提升年”活动,有力促进了全区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为我区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从我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所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以及群众对我们的要求和期望来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干部工作飘浮,责任心不强,缺乏为基层和群众服务的热情;社会管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仍时有发生;思想状态不佳,自身作风散漫,缺少创新社会管理的改革精神等等。为此,以“强纪律、抓作风、促发展”为主题,继续集中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尤为重要。结合实际,就是,一要强化监督检查。继续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大范围、深层次、常态化的定期对全区各街道、各部门作风建设,特别是履行社会管理服务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将结果在全区通报。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的,要集中开展整治,对严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严肃进行查处。二要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党风廉政监督员、作风监督评价员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通过发放测评表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定期对各街道、各部门机关干部履行社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社会评价,并及时通报评价结果。对满意率未过半、群众意见较为集中的单位,要下达专项整治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三要严格进行问责。认真落实我区《问责问效实施办法》,细化完善问责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良好作风促进社会管理服务大提升、上水平,切实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力的作风保障。■
(作者系西安市新城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