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贯彻《规定》 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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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是中央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之后颁布的又一个重要法规文件,对于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保证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密切党同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我们立足区情实际,把抓好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全面推进科学发展、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来抓。

一、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意义

农村基层干部是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贯彻者和实施者,同时也是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力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规定》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监督管理,正确行使权力,切实转变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规定》共五章二十九条,其中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作出三个方面19种行为规范,对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廉洁履行职责作出五个方面22种行为规范,同时对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行为规范要求的实施与监督以及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作出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一方面,《规定》中这些禁止性要求,给农村基层干部筑起了一道“防火墙”。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违反规定受到什么处分”。另一方面,《规定》给农村基层干部架起了一张“安全网”,起到警示、教育和保护的作用。现实中,不少农村基层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的歧途,分析起来,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哪些行为违规违纪不清楚、不明白、不知晓。就我区而言,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极少数农村基层干部也存在作风不实、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因此,尽快学习贯彻落实《规定》,就显得尤为必要,势在必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宣传教育

《规定》出台后,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并认真研究了《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明确要求将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成立了由区纪委书记、常务副区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规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监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规定〉的通知》,明确了乡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有关主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部门互通、联动的工作机制,为《规定》的贯彻落实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我们从深入学习宣传《规定》精神开始,将此作为当前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教育。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利用廉政党课、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组织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基层站所主要负责人、村级“两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规定》内容,促进农村基层干部迅速领会《规定》精神实质。二是开展培训自查。将《规定》作为区委党校农村基层党员培训班的必修课,分级分类轮流培训,统一组织学习《规定》知识考试,边学习边对照,边落实边规范,真正做到入脑入心。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对《规定》主要精神的宣传教育,给乡镇和村组干部及农村群众印发宣传资料5000多份,使农村基层干部明白中央出台的《规定》对自己廉洁履行职责已经作出规范性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自己的行为必须依据《规定》加以规范。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规定》的相关内容,从而提高对农村基层干部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监督的自觉性,真正使《规定》精神深入农村,家喻户晓,营造了学习贯彻《规定》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制度完善,健全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规定》必须与健全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相结合。我们在深入学习《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榆阳实际,要求各乡镇和村级组织把贯彻落实《规定》与认真梳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结合起来,切实开展健全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活动。具体要求是:将现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与《规定》的要求进行认真比对,从中找出在制度建设上,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地方,哪些需要建立新的制度。属于需要完善的尽快予以完善,属于需要建立的,报区纪委研究并统一组织工作调研后予以建立新的制度,真正使农村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靠具体制度来加以规范,逐步实现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的目标。目前各乡镇和村级组织梳理各项制度的工作仍在进行中,从工作进展上看,我区现有的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方面的制度中有三项制度需要完善。主要是:重大事项决策的“五议三公开”制度、村级财务管理上的“三审联签”制度、村干部勤廉双述双诺制度。对需要完善的内容,我们在认真听取乡镇、村干部、监委会成员以及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能切实有效规范基层干部履责行为,开展有效监督的角度,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如重大事项决策的“五议三公开”制度:在全区各行政村实施的“五议三公开”制度,明确规定凡是村里的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在村民建议、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议的基础上,经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后方可实施,村监委会全程参与监督并将决策过程、实施过程和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在通过梳理制度执行情况时,感到仍然存在有些事项没有完全按照工作流程运转,决策过程和实施过程在公开中存在不清楚,村民看不明白的地方。为此,我们对“五议三公开”制度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和完善,要求村级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照“五议三公开”制度的要求运作,如有违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在实施公开中,决策过程的关键环节和实施过程中的主要节点要尽可能详细,让村民看明白,群众的疑问也要通过公开的方式予以解答,真正做到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民主和公正。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把学习贯彻《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相结合,近期将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活动。一是加强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要求各乡镇、各有关主管部门对照《规定》,认真查找本地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通过集中检查、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规定》贯彻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对有规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规定》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农村“三资”监管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重点对集体资金使用、集体经济项目和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及承包、宅基地使用安排以及耕地、池塘等集体资源承包、租赁、流转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消除暗箱操作,力促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目前正值换届期间,对在换届中违反程序选举、篡改选举结果、阻碍选民行使权力以及干扰、操纵、破坏选举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

(作者系榆林市榆阳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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