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清理七类“吃空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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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东方市日前在全市党政机关、人大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各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全面开展清理“吃空饷”人员专项工作。

此次清理对象为以下七类人员:一是在编不在岗人员,个人继续领取或单位截留财政拨付的人头工资及津补贴的;二是被开除或已调离、辞职、辞退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补贴的人员;三是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或被宣告失踪,逾期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四是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未按规定降低或停发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费的人员;五是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同时领取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六是虚报、多领、冒领工资、津补贴或离退休费的人员;七是其他违规领取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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