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账员钱某利用职务之便和单位财务上的管理漏洞,挪用公款180万元进行赢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日前被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追缴其违法所得。
钱某原系闵行区一成人教育培训中心报账员。由于该培训中心在财务管理上存在“坐支”行为,即用自己的业务收入直接支付支出,这给了钱某可乘之机。2008年5月至去年6月,钱某利用负责经手培训中心财务收支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将公款共180万元划入自己银行卡内,用于购买“嘉实超短债”及“东吴货币A”基金。至案发前,涉案公款已归还。案发后,钱某用公款购买基金获利的2万余元已被依法查扣。■()
点评:财务岗位是腐败多发领域,应规范财务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使财务制度不流于形式,实行收付分离制,杜绝“坐支”等现象,以制度管钱、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