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光耀受贿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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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该省桐乡市政协原副主席朱光耀有期徒刑十年零九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违法所得15万余元上缴国库。

朱光耀先任桐乡市发展计划局局长,后任崇福镇党委书记,后又升任桐乡市政协副主席,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但他却因为在商务考察中收受“零花钱”,葬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据法院认定,2002年至2008年,朱光耀利用担任桐乡市发展计划局局长、市长助理、崇福镇党委书记、崇福皮毛市场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人民币、美元、欧元、澳元、新西兰元、新加坡元,还有铂金月饼,共计价值人民币15万余元。■

(海飞 范跃红)

 

点评:商务考察收受“零花钱”,看似“无伤大雅”,其实是换了送钱形式而已。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不要以为每次收的钱不多就不会出事,应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心理防线,经受住诱惑,抵御住腐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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