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村领导班子侵吞公款被“一锅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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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江津区几江街道双碑村原支部书记、原村主任、计生专干、文书以及几江街道国土员等5人进行公开宣判。法院以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判处原村支部书记王世泽、村主任王龙碧有期徒刑各9年。其余3名被告分别被判处两年到6年不等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07年,被告人王世泽等人在协助政府丈量江合高速公路征用该村土地过程中,明知原补偿款已从修建外环高速公路征用中领取的事实,仍将被重复征用的土地面积上报,骗取补偿款8.03万元。4被告通过伪造村民花名册将此款领出并私分。同年,因江合高速公路占用双碑村机耕道,该村获得补偿款5.01万元。王世泽等4名被告通过伪造补偿款领条的方式,从村账户上将该笔补偿款领出并私分。2008年年底,江津区几江街道实施土地复垦项目。双碑村上报有33亩宅基地用于复垦,村委会以每亩2500元的标准从几江街道办领出土地复垦费8.25万元,实际支付工人工资、挖机工时费等费用后,尚余5.42万元。王世泽等人实施伪造挖机作业费、机耕道维修费,连同剩余的土地复垦费等3笔款项,共计从村账户上领出1056万元,全部侵吞并私分。

王世泽、王龙碧等人在侵吞公款过程中,先后给予几江街道办管理所任国土员的刘卫东“好处费”2.8万元。■

 

点评:必须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尤其要对村支书、村主任的权力进行有效监督,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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