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清形势 明确目标力促政风行风建设上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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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风行风建设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物价部门只有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才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意识,积极应对政风行风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价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今年党和政府把稳定物价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社会对物价部门的要求愈来愈高,政风行风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复杂而严峻。

1.较高的物价涨幅增加了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压力。今年部分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上涨明显,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还将强力推进,对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将会产生较大影响。

社会各界再次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到了物价问题上,也确有少数群众把对物价上涨的怨气和对价格改革的不理解集中到了物价部门。这给我们的评议结果增添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对全省物价系统都是极大的挑战。

2.价格工作仍存在短期难以破解的难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和上学乱收费等民生价费问题由来已久,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现行体制、政府投入和消费者思想观念等,这些价费矛盾,仅凭物价部门是难以彻底解决的。因此,物价部门要以正确的态度回应,认真细致地做好宣传解释,严格依法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努力缓解此类价费矛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3.采取的测评办法有了新的变化。今年省纠风办将创新完善民主评议形式和方法,借鉴和试点推行汉中市运用10000号外呼技术和通过手机短信进行民主测评的经验做法。为此,我们应及时跟进,积极完善措施和办法,力求取得最好的效果。

明确目标,强化责任意识,继续做好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2011年,全省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是:确保先进位次,提升整体水平,争创一流业绩。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领导,完善考评追究机制。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把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物价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要积极沟通,争取社会各方理解和支持。要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广泛联系和沟通,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汇报,自觉接受指导;主动邀请人大、政协对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视察调研,广泛接受监督指导;密切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综合施策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价费矛盾;积极配合评议工作开展的问卷调查、查阅资料等活动,主动向评议代表和群众宣讲价格政策和价格监管措施;认真对待评议代表的质询意见和建议,虚心接受评议监督。

三要丰富手段,为提升水平提供保障。要将改进、丰富工作手段与政风行风建设有机结合,不断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应以《陕西省价格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在全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要抓紧做好省政府即将出台的《陕西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四要围绕民生,解决好价格热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管,切实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配合相关部门根据物价上涨因素适时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进行补贴;继续加强清费治乱减负工作;按照“积极稳健、审慎灵活”的原则,做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工作。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特别要加强经常性价格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五要做好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各级物价部门要高度重视价格宣传工作。健全价格新闻发布制度,加强重要商品供求和市场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完善价格舆情监测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引导价格舆论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灵敏性。

六要努力学习,着力塑造“服务型、学习型”机关。要增强民本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强化行风问题专题调研和对策研究,继续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一步发挥价格社会监督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便民价格服务网络。

七要强化督导,推行创新与落实并举。在政风行风建设中,省局要继续强化对地市工作的督导,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继续对各地“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单位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加大督导力度。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尽快构建物价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制度体系,使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进而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系省物价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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