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十分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管理,苦练内功,打造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过硬、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连续四年荣获优秀等次。今年,被中纪委、人社部、监察部授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加强教育培训 提升素质能力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充分利用和发挥延安精神传统教育基地优势,教育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廉洁勤政、求实创新的良好作风。
从2007年起,延安市委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连续五年开展了“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作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延安市纪委监察局的干部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和职能作用,积极推动这项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开展到枣园“为人民服务演讲台”重温入党誓词;学习延安光荣历史、瞻仰革命旧址,接受延安精神再洗礼、再教育,自觉做延安精神的传承者和实践者;在党校建立“弘扬延安精神、构筑拒腐防线”廉政教育基地,与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延安大学建立廉政教育互动机制,主动带头接受教育;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充分利用身边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教育干部。开展学习扎根基层一线优秀干部刘易、农村基层优秀干部安全同志先进事迹。
几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连续组织开展了勤政廉洁“十佳公仆”、反腐倡廉“十大卫士”、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奖等六项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有力地调动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参与反腐倡廉的热情。
借助延安“三大教育基地”,延安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创造条件,自办培训班。在自办培训班的过程中,坚持因人施教,按照培训对象的层次和特点来设计课程,重点围绕党建理论、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市场经济相关知识等一系列学习内容,进行系统培训。四年来,安排参加中、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578人(次),邀请专家教授专题辅导36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近1100多人(次)。
同时,延安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高效型、创建型、廉洁型、文明型”机关活动。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不动摇,邀请从事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培训,主要领导定期为机关干部讲党课,领导干部每年记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不少于4万字,一般干部不少于3万字。每人每年撰写4篇学习心得体会,每季度读一本好书,促使干部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强化监督管理 争做勤廉表率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烧香拜佛,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公车接送孩子上学;严禁借婚丧嫁娶以及暖窑、过寿、孩子升学等为由收钱敛财;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七条禁令》明确规定。
作为监督者、执纪者,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好的作风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加强制度建设,靠制度管人,是延安市纪委、监察局行之有效的办法。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始终,确保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能干事、不出事。先后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规定》、《市纪委、监察局干部请销假制度》、《延安市纪委、监察局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有关工作制度》等9项制度,建立了办案、安全、保密等工作守则和纪律规定,形成了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管理机制。延安市纪委及时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八不准”要求》和《延安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并不断强化监督检查。铁的制度不仅打磨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神,也塑造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正人先正己。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责任追究。近年来,延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3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谈话(其中县级干部3名,科级干部10名)。
优化组织机构 拓展工作领域
2007年,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原来市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立派出(驻)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或配备副县级纪检监察员的基础上,对新组建成立和职能划转的政府部门,普遍设立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基本消除了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空白点”。
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大力拓展组织网络,扩大纪检监察工作覆盖面。建立了机关各室同中、省驻延单位工作联系机制,明确了各室联系单位、工作任务、指导责任和具体要求,加强工作联系与交流,共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市3386个行政村党支部和所有乡镇基层站所全部配备了纪检委员。针对非公有制企业蓬勃发展的现实情况,着手在设立党组织的民营企业中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试点工作。
按照“畅通社情民意渠道、完善纠风网络机制”的思路,积极推行四级纠风网络制度,在各乡镇设立纠风办、行政村(社区)建立纠风监督组,解决市、县纠风办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格局。
为进一步增强监督职能,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在全省率先对市直部门和区县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实现统一调配使用,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各区县归口设置的党群、行政综合、科教文卫等6个正科级建制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由区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和调配。截至目前,13个区县的76个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共查办案件89件,给予96名有关当事人党纪政纪处分,对125人实施警示训诫。
四年来,全市增设纪检监察机构31个,市纪委增设案件监督管理、警示训诫、行政效能监察(延安市问责问廉问效工作办公室)和信息中心4个室(中心);全市增加人员编制253名,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增加13名,派出(驻)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增加7名。
严把选用关口 激发队伍活力
坚持素质为先,把好“选人关”。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将党性修养好、综合素质高、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为选人用人的“硬杠子”。近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录用高校毕业生5人,从乡镇和县区部门选拔13名同志担任室主任、副主任,为机关注入了生机与活力。
坚持培养交流,把好“出口关”。记者在延安市纪委监察局采访时,一些年轻同志坦率地说,在我们这里,政治上、生活上的问题领导都很关心,我们没有理由不干好工作。近三年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向外提拔交流处级干部9人。同时,积极争取县区党委的支持与配合,认真落实并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目前,县区纪委常委全部按正科级领导职务配备;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由县区纪委提名,商组织部门共同考察后提出意见;办公经费全部按照政法机关标准执行。
坚持任人唯贤,把好“用人关”。公开考试选拔干部,积极尝试选人用人新途径。2008年,延安市纪委监察局对9个市直部门空缺岗位组织进行了考任,选拔出5名优秀干部,分别派驻到市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等部门监察室,切实选好用活干部,有力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2007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提拔交流县级干部86人;其中在系统内部提拔30人,有6名县区监察局局长被提拔为副县级干部;向外系统提拔交流24人;从外系统提拔进入32人。如今,延安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形成了干部进得来、留得住、出得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