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6日,深圳市纪委在其官方网站——明镜网上公布了对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调查处分的结果。
公告称,日前,市纪委对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原主任李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经调查,李林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收受礼金;从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市纪委认为,李林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评:“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主任”本应为该市的金融发展服务,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服务”,什么使然,是思想的蜕化,是道德的滑坡,是对金钱的贪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