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三亚市纪检部门获悉,该市严查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筑行为。从2010年7月至12月已立案27宗,对18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批准逮捕8人,移送起诉7人。
据了解,在此次严查党员干部参与违法建筑的行动中,三亚市有关部门还冻结资金4800余万元,追缴赃款136万元。
据查,2009年12月,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市规划部门批准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凤凰镇桶井村违规建设半山观海楼项目。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调研员李梨涉嫌在收受贿赂后,暗许半山观海楼项目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的行政通知下,边盖边对外销售。至2010年7月,该项目已建成6层框架结构楼房2栋,建筑面积达7948.32平方米,对外出售获利3000多万元。另据查,李梨还涉嫌其他经济违法行为。
与此同时,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海角大队一中队队长韦照明,也涉嫌收受三亚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万元贿赂以及两家违建企业送的3万元贿赂。韦在收受8万元钱财后,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阻止违法建筑的建设。
在严查行动中,有关部门还发现一些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违建企业“好处费”后,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作意见”的现象比较严重。2009年10月,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利用凤凰镇桶井村委会大兵村一组、二组的集体土地,与村民合作建小产权房。在此过程中,该公司找到大兵村一组组长蒲正强和二组组长蒲道芳,希望他们代表一组、二组与公司签订租地合同。“二蒲”涉嫌提出签协议须有“好处费”,并在收受对方几万元后在协议书上签字。而桶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玉权,则涉嫌在盖“黑楼”过程中收受贿赂41万元。■
点评:被查处的党员干部,实际上充当了违法建筑的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市场经济的公平原则和秩序,对“非法”的纵容就是对“合法”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