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联系企业改革发展实际,笔者认为,反腐倡廉建设应惩防并重,多措并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思想教育,健全各项制度,完善长效机制,落实监督措施,切实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德为先,着力加强思想教育,努力提升干部素质,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许多干部出问题,最根本的是理想、信念发生动摇,思想道德防线被突破。而发生干部违法违纪的主观因素,是许多干部放松学习,轻视教育,党性观念淡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的集中表现。因此,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尤为重要。在这方面铜川建设集团有三条成功做法:一是坚持不懈地培训党员领导干部。我们与市纪委、市检察院联合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学习班,邀请省市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授课,专题讲座达20多场次;与铜川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联合搞培训,去年共举办16个专题、168个课时的专题讲座,140多名中高级管理人员受训。此外,还通过多所大学开展网络教育。大规模、不间断的系统培训、教育,不仅使广大党员干部获得多种知识,而且提高思想素质,打牢了拒腐防变的根基。二是坚持不懈地开展警示教育。先后组织各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130多人到崔家沟监狱听看罪犯忏悔,组织党员干部利用学习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邀请市反贪局领导专题讲解职务犯罪,通过大量惊人动魄的案例、图片、人物场景和犯罪过程叙述,使大家心灵受到极大震憾。三是坚持不懈地开展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先后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延安、洛川、照金及韶山、井岗山等革命圣地和郭秀明、郭孝义的故乡参观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在集团内部开展向优秀领导班子、优秀领导干部学习,使大家人生有理想,奋斗有目标,学习有榜样,思想素质、精神境界进一步升华。由于学习教育培训措施到位,并坚持经常,自2002年以来,铜川建设集团已连续7年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
二、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努力落实长效措施,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约束机制
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更带有长期性、根本性,加强制度建设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途径。
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制度不一定要多,关键是要适用、管用。在管权方面,从集团到各公司,普遍成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班子和党群组织,凡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重大投资项目,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购置,重大费用开支、重要的人事任免及人才招聘等,均由集团及各公司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任何人不得独断专行,“一人说了算”。在管人方面,根据企业实际,先后制定了《建设集团内部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试行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试行办法》、《内部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从组织设置、管理权限、选拔资格,任免程序、从业规范、教育培训惩诫措施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在管事方面,先后制定了《内部企业经营财务管理试行办法》、《内部审计暂行办法》、《经济目标责任考核办法》、《领导包抓企业、包抓重点建设项目责任制》等。
其次,要严格按制度、按规定办事,增强制度的约束力。没有制度,无章可循;有了制度,不按制度办事,制度仍然是形同虚设,一纸空文。为了选好人,用好人,杜绝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严格按领导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管人,提拔任用干部充分走群众路线,由个别酝酿,职工推荐,组织考察,党委会、董事会研究,按规定程序任免。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严格按《工程招投标法》办事,不仅实现所有开发、施工项目一律通过招投标确定,而且结合实际,在全集团积极推行了工程设计招标、工程分项、分包招标和房屋销售代理招标,使工程项目在阳光下操作,避免了“人情风”“关系网”的干扰。去年四户国有企业改制,严格按市国资委有关规定程序规范运作,既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又充分兼顾企业、职工利益。去年企业改制工作荣获全市唯一的一等奖。
第三,要加强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公信力。要增强制度的公信力,就必须坚持实践第一的原则,用制度去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检验制度,修订完善制度,克服制度的局限性和缺陷性。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不断修订、完善制度,使之更加科学规范、更加符合实际,更具操作性、针对性和约束力。
三、必须坚持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监督要有力、有效,必须找准着力点。同时,要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在权力运行规则上做文章,在落实有效监管措施上花气力,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此,我们采取了三条措施:
一是在领导体制上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权力制衡和约束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首先,在同级制衡。从集团到各公司普遍成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班子和党群组织,权力、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相互监督。其次,对下级约束、监督。为使国有资本出资人到位,切实加强对下属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降低经营风险,决定由集团董事长兼任下属公司的董事长,并为各公司委派了监事会主席和一名董事。
二是在运行规则上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把权力运行掌握在民主集中制之上,杜绝和防止权力“真空”、权力被滥用。
三是在监督机制上坚持以预防为主,关口前移,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事前警示、事中提醒、事后追究、全程跟踪上,通过广泛推行承诺制,全面开展提醒制,严格推行审计制,认真开展考核制等途径,使监督更加有力、有效。
四、必须加大惩处力度,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震慑、遏制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
坚持查办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要坚持一手抓惩治,一手抓预防,建立健全查办案件工作组织协调机制,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坚决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坚持查办损坏、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商业贿赂案件。注重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加大预防腐败力度,有效堵塞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既要从严惩治顶风作案、铤而走险的不法分子,又要未雨绸缪,提前防范,提高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