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防洪费”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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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大我县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决定山县公安局代表水利局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这句话出自湖南省某县政府一份“县长会议纪要”,有媒体形象地称之为“红头笑话”。

红头文件闹笑话的根源,是权力恣意与警力崇拜。从法治的视角反观“公安局代收防洪费”,它的问题不难察见。法治的要义在于依法治权。对于公权力而言,法无明文授权即不可为。法律不仅是权力的来源,也规范着权力的界限。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公安部门负责治安。征收水土流失防洪费自然在水利部门的职责之内,若要某个部门代行此项征收职能,除非得到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县政府以“县长会议纪要”的方式来决定某项行政权能的转移,超越了立法权。

现实中,由于一些权力机关对违法审查工作不重视,也由于政府的诸多“红头文件”有件不报的情况比较普遍,人大在违法审查上存在着缺位现象。要推行依法行政,遏制不受约束的个人意志,就必须落实依法治国的理念,强化人大职能,健全违法审查机制,在源头上把闹笑话的“红头文件”遏止在正式下发并造成危害之前。

“依法行政”是我国治国理政的根本方略,也是对各级政府的基本要求。判断一个地方的法治程度,并不是看警察使用频率的多少,而要看各部门是不是各司其职,执法者是不是依法行事,“红头文件”是不是合乎法律。■

(据《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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