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需用两三个月才能核实的案件线索,现在仅用半个月不到就能完成,我们真的没想到。”说到信访案件实名举报办法推行三个月来工作效率的提高,未央区纪委、监察局办案人员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在此背后,举报人所得到的费用报销、案件处理情况反馈报告和奖励报酬,在他们看来,则是对举报人提供案件线索的“一报”还“三报”。
长期以来,信访举报人出于自我保护考虑,一般通过匿名方式提供线索。因线索信息不明晰,导致了纪检、监察部门费时费人费力但案件查处却进展缓慢。为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提高信访举报线索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未央区纪委、监察局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后,推出了实名举报的办法。实名举报是指举报人使用本人姓名、单位名称和准确联系方式,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形式,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行为。在未央区推行的实名举报办法中规定举报虽未署实名,但只要留有确切联系方式的,也视为实名举报。对实名举报的信访案件,未央区纪委采取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办理结果,使办案效率、办案质量明显提升。
“实名举报办法能否推行开,关键在于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最实际的补偿。”未央区委常委、纪委书记雷茸花介绍道,按照新的实名举报试行办法,区纪委、监察局接到举报后,首先由信访室提出拟办意见移送相关室承办,并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出具受理告知书,承诺规定期限内向其报告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案件调查中,举报人为配合线索核实所花费的费用,根据情况进行报销,有功举报者还将获得奖励报酬,最高可达2万元。
“以往的经验表明,许多的信访案件中,举报人本身就是当事人或知情人,”雷茸花分析说:“他们为了正义已经付出了精力、财力乃至生命的代价,只有让其得到合理的回报,才是对他们义举的肯定,也是给予他们最实际的补偿。”
“给举报人奖励,会不会造成有的人为了金钱提供虚假线索或别有用心的人钻匿名举报的漏洞呢?”“不会,不会!‘举报人在举报时,必须向区纪委监察机关承诺如实举报和反映问题,不捏造事实等,否则自愿承担党政纪、法律惩处’,这一条款的设置就是为遏制个别举报人为获取奖金或打击报复而捏造事实恶意诽谤、诋毁、陷害被举报人的行为。”“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会不会导致举报人更易于遭受打击报复呢?”面对这些质疑,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我们有两道‘防火墙’,一是严格的保密制度,二是主办人终身负责制。”他介绍说,纪委、监察局自接到举报信件、由专人拆阅信件起,就与举报人签订保密承诺书,从联系举报人初核线索、立案查处到反馈处理情况和结果,领取奖金,全程进行保密。同时,作为保密制度的补充,纪委、监察局还专门针对信访案件承办人员设立了终身负责制,承办人员如果泄密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乃至调离纪检、监察部门。
据了解,为了推广实名有奖举报人办法,未央区从5月份开始,就在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开展了实名举报试行办法的宣传活动。6月4日,该区还在10个街道的繁华地段同时设立宣传点,集中开展宣传。与宣传活动同步开展的是,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各单位工作人员纷纷走上街头、进入社区、村组联动接受群众咨询,受理举报投诉。
试行办法推行后,未央区市民对实名举报的知晓率大大提高。先后开通群众实名举报热线电话、网上举报、绿色邮政、实名举报电子信箱、健全实名举报工作网络、设立纪检监察实名举报箱等疏通信访渠道,使多层次群众举报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民情直通车就是我们方便群众举报的一种尝试。”未央区纪委副书记、局长药三喜介绍,他们专门固定了一台流动车,每周下基层两次,群众有问题可以当场反映,当场解决,“把上访工作由被动变为主动后,我们的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都有了提高!”纪委信访室负责人说:“过去90%以上通过匿名方式进行举报的状况正在不断改善。”
“这两个制度,是很好的尝试,是对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制度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西安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刘春雁在对该区推行的《关于办理实名举报的试行办法》和《信访主办人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认真梳理未央区实名有奖举报办法的形成思路,回顾实名有奖举报办法试行三个多月来的一系列做法和取得的实效,给我们带来诸多启示。
启示一: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制度建设作为根本,大胆进行理念和制度创新。众所周知,我国目前正处于发展与矛盾凸显并存的关键时期,传统的反腐败工作方法在层出不穷的新型腐败案件面前,明显已经力不从心。要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首先就要在思考观念把靠人反腐转变为依靠制度反对腐败上来。针对近年来腐败案件显示出来的新特点、新趋势,大胆进行制度完善和创新。这才是治本之道。未央区推行的实名举报办法,说到底其实就是为消除以往匿名举报的弊端而进行的探索。尽管这一做法还有待完善,但它起码给我们完善案件制度体系建设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启示二:反腐倡廉必须依靠群众,让举报人敢于举报、乐于举报。仔细分析近年来一些腐败大案要案的案犯蜕变轨迹,不难看出,他们的胆大妄为往往是在小贪小腐频频得手中逐渐形成的。应该说,初始时只要有人举报,许多大案要案也就不会发生了。为什么在初始阶段没人举报呢?原因不外乎两个:一是担心打击报复,二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未央区推行的实名举报办法中,保密制度的设立应该是解决了让举报人敢于举报的问题,而对有功举报人进行奖励,显然是要构建一种让举报人乐于举报的氛围。从客观效果来看,这些制度设置的初衷已经实现了。
启示三:反腐倡廉要扎实推进,对纪检干部的监督制约是关键。毋庸置疑,当前反腐斗争中,许多举报人之所以会遭受打击报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信访接待、办案人员在工作中或因为纪律观念不强,或出于个人目的,无意有意地泄露了举报人的信息。这既给案件的侦破增加了难度,更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使反腐工作变得被动。要推进反腐工作,作为责任主体的纪检干部,提升自身素质是基础,但外部制度的制约监督同样不可少。未央区推行的实名举报办法中,专门针对纪检干部设立的终身责任制,其出发点就是给纪检干部戴上“紧箍咒”,让其时刻警惕、处处谨慎,在实现对举报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中,最终促进反腐倡廉工作扎实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