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信访监督是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新举措,是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手段,是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作为信访监督工作的重要保障,积极探索完善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信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延安市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全国关注。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员干部作风建设,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用延安精神建设延安”主题实践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艰苦奋斗意识、勤俭节约意识、开拓创新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尽管如此,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同程度地存在工作漂浮、推诿扯皮、贪图安逸、奢侈浪费等问题。基于此,我们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对一些轻微违纪问题采取预约谈话和警示提醒等方式妥善处理,有效防止了问题的积累和扩大。
2007年以来,我们经过深入调研、反复讨论,制定出台了《延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实施信访监督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促进了信访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明确信访监督范围。对群众反映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在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方面的轻微违纪问题,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廉洁自律或不正之风等方面问题,我们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信访监督方式及时予以妥善解决。二是严格信访监督程序。信访工作人员受理信访举报问题后,按规定对信访举报线索进行严格筛选,根据反映问题的内容和性质,提出实施信访监督初步核查建议和方案,报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实施信访监督方法、参与人员及办理时限。三是注重信访监督方式。对群众反映线索模糊、似是而非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向被反映人或单位发出《信访通知书》,督促整改并要求进行书面回复;对反映问题单一、线索清楚的一般性问题,当面进行信访谈话,要求说清问题,表明态度;对群众反映强烈或信访问题较多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责成召开民主生活会就反映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集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对一定时期反映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以及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通过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发出信访通报,进行提醒教育。四是彰显信访监督权威。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对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一般性问题,责成做出深刻检查,限期整改;对反映问题较重,但本人认识态度较好的,实施警示训诫;对反映问题需进一步核实的,及时提请有关科室进行核查;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的,按照规定程序转请立案调查。同时,我们对整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回访,确保信访监督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实施信访监督工作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对132名党员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谈话;向50名党员干部发出信访监督通知书;对单位存在信访问题较多的46名党政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对23个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要求25个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做出书面检查,处理违纪党员8人。通过开展信访监督工作,遏制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调动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我市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纪律保证。
二、信访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我市的信访监督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这项工作还处在研究探索阶段,加之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主动性不够,有的不愿监督、甚至不敢监督;不少监督对象认为对其实施信访监督是小题大做,与其过不去,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不愿主动配合。二是责任落得不实。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实施信访监督中,不能很好地根据反映问题的性质和情节,研究制定具体监督方案,落实监督责任,提出整改措施;有的不履行报批手续,就直接处理。三是监督质量不高。信访监督的形式较为单一,有的往往实施一次信访谈话、发一张信访通知书就草草了事;有的只注重实施的过程,而忽视监督的结果,对信访监督对象是否在整改、整改的效果如何,了解掌握得不够全面具体。四是信息交流不畅。一些纪检监察机关为了缩小知情面,出于对举报人和举报问题保密考虑,对反映的问题核查不够细致,与组织人事部门和信访监督对象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不够密切。
产生上述问题,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对信访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未能从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监督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为信访监督只是一种软措施,对违纪党员干部起不到真正的约束作用。二是对信访监督的规律性探索不深。没有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尤其在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方面缺乏应对之策。三是对信访监督的实效性体现不够。没有很好地将信访监督与干部教育管理、查办案件、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满足于就事论事,监督完了事,未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监督的效果。综上所述,产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还是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造成的。
三、健全完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的思考
科学的运行机制,是构建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反腐倡廉各项措施落实的基本保证。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把实施信访监督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大局,重点抓好四个机制建设。
(一)健全完善领导排查机制。把健全完善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分管书记和常委直接负责、职能科室具体承办、相关科室密切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作为搞好信访监督工作的前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夯实领导责任,为信访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主要把好“三个关口”:一是严把信访问题筛选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精心筛选,防止重要案件线索流失。二是严把信访监督问题审批关。对需要实施信访监督的问题,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防止信访监督走过场。三是严把监督结果审核关。对承办人员提出的监督结果处理建议,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严格审核把关,防止信访问题不了了之。
(二)健全完善内部协调机制。信访监督与案件查处都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工作。信访监督与案件查处的内容可能会相互交叉,相互转化。部分党员干部通过信访监督,可以使轻微的问题得到纠正,防止错误的发展蔓延;也有部分党员干部因失去监督和制约,问题越来越严重,需要通过立案查处来解决。今后,在实施信访监督中,我们将把信访监督与立案查处有机结合起来,对实施信访监督过程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转立案查处,对立案查处中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通过信访监督办法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互相补充,互相促进。同时,还要与纠风、执法检查、党风廉政等方面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调配合,共同履行监督职能。
(三)健全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反映问题是群众的权利,同样也要赋予群众参与解决问题的权利。虽然实施信访监督的问题多数是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但它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处理得好可以息事宁人,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因此,我们将建立和完善群众参与信访监督工作机制,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确保信访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四)健全完善整改落实机制。信访监督能否取得实效,整改落实是关键。实施信访监督前,通过填写《接受信访监督承诺书》,消除党员干部的疑虑,强化他们自觉接受信访监督的主动性。实施信访监督后,提出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间要求,对信访监督所涉及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信函询问、实地考察、民意测评等方式,对信访监督对象的整改落实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进行回访。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运用,建立信访监督档案,将信访监督所涉及的批评教育、警示提醒、党政处分等材料装入档案,并向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通报,为选拔、任用、考核干部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