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一个执政党,在从严治党的实践中,首先要管好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以为民之心、务实之行、清廉之德诠释“官德引导着民德、官风决定民风”的丰富内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从一点一滴做起,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一、注意从“小节”做起,自觉加强道德修养
在现实生活中,各级领导干部处在腐蚀与反腐蚀考验的最前沿,能不能防微杜渐,一尘不染,用做人与做官的传统美德规范言行,是检验是否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的试金石,也是加强人格修炼的基本途径。风起于青萍之末,祸患常积于忽微。透视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大案要案,腐败分子无不经历了从小到大,由胆战心惊到肆无忌惮的循序演变过程,以致发展到胃口越来越大,蜕化成贪得无厌的钱色占有狂,最终走进高墙或酿出杀头之祸。残酷的现实、深痛的教训告诫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世界观改造的长期性,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经常反思“温水煮蛙”揭示的哲理,坚持从“小节”做起,常扫思想上的灰尘,注意用正确的思想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把握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坚持做到自爱、自警、自控,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处事的最高原则,唱响“廉政歌”,莫奏“贪婪曲”,努力把各种邪欲恶念扼杀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在金钱、美色、权力面前做到三思而后行,办事之前慎重考虑党纪国法的规范和要求,“闯红灯”的事坚决不做;办事过程中时刻提醒“手莫伸,手伸必被捉”,严格按政策原则办事,切忌触摸“高压线”;办完事之后,要静下心来回顾和反思,坚持好的,纠正错的,防止一条道走到黑。始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决不做对不起党组织教育培养、对不起家人殷切期望、对不起自己政治生命的事。只有日复一日地坚持下去,就会“积小善而成大德”,“出污泥而不染”,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本色,避免“小洞不补,大洞吃苦”的人生悲剧在自己身上重演。
二、坚持以党的事业为重,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领导干部往往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成为社会焦点人物,一言一行必然受到周围无数双眼睛的关注,各方面想和你套近乎、拉关系,登门求你办事的人络绎不绝,遇到的各种诱惑和考验自然也多。自己能不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做事,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是检验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的重要标志。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民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上贪则下赃,上廉则下洁,上行则下效。”经典古训,言简意赅地阐释了做官以廉为先的核心要义。党员领导干部非同于封建社会的官吏,他来自于人民,担负着党和人民的无限信任和厚望,党和人民赋予的手中权力姓“公”而不姓“私”。各级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谋私的工具,而要用手中的权力更好地为党的事业尽心效力,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需要时刻和始终做出正确答案的重大命题。邓小平同志早在1962年就指出:“我们拿到这个权力以后,就要谨慎。不要以为有了权就好办事,有了权就可以为所欲为,那样就非坏事情不可。”这绝非危言耸听。许多典型案例说明,一个领导干部成功的巅峰和失落的低谷有时候仅一步之遥。一个人从初出茅庐的青年历经磨难奋斗到受人尊重的重要领导岗位,不知付出了多少艰辛和汗水,而由位高权重的人生巅峰徒然跌落谷底常常缘于一念之差。令人深思的是有些腐败分子直到走进高墙后才醒悟自己以权谋私付出的沉重代价。悔之晚矣!因此,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时候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惧怕心理,常怀律己之心,常清非分之欲,常修为官之道,在灵魂深处解决好“掌权为什么,用权干什么,当官图什么”的问题,始终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无论得意时还是失落时,无论有人监督还是无人监督,无论仕途巅峰期还是临近退休前,都要牢记权力是把“双刃剑”的警世名言,以一身凛然正气顶住糖衣炮弹的攻击和各种诱惑。谨慎正确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地干出“一失足成千古恨”的事。
三、勇于解剖缺点和错误,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一个领导干部不论从政时间多长,理论水平多高,工作经验多丰富,判断错综复杂的问题、处理头绪繁多的事情难免有“千虑必有一失”。尤其是有些思想昏庸、精神萎靡、斗志衰退的领导干部,整天被一些“拍马溜须”、“吹喇叭”、“抬轿子”的趋之若鹜者包围,耳边听到的多是投其所好、言过其实的溢美之词,很难听到逆耳忠言的意见或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产生唯我独尊和孤芳自赏的心理,对自己的缺点和错误缺乏正确的认识和判断。但不论如何固执己见或捂丑遮羞,都无法瞒过群众雪亮的眼睛。正如古人所云:“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从皆仰之”。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勇于承认自己缺点和错误,善于做深刻的自我批评,而且要像外科大夫一样,毫不留情地对自身缺点和错误做大手术,忍受暂时的“短疼”;要勇于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批评,不但对上级的批评要听得进,更重要的是对同事或下级提出的批评意见或建议,要从容面对,从谏如流,闻过则改,切忌听到奉承赞美的话语眉开眼笑,听到尖锐刺耳的批评就满肚子不高兴,甚至给提意见或建议的同志“穿小鞋”、“给难堪”。实践证明,一个人有错误缺点不害怕,只要不讳疾忌医,乐于接受监督批评,善于改正错误和缺点,就会不断完善自我,塑造出一个领导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成为群众信赖拥戴的领头羊。遗憾的是,有些人一听到党组织或群众的监督就反感,认为是对自己不信任,有意同自己过不去,故意给自己找碴子,这种狭隘的意识与统领指挥千军万马需要的博大胸怀格格不入。少数领导干部之所以翻船落马,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意孤行,听不进逆耳忠言,故意逃避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毋容置疑,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既是一种警诫,又是一面镜子,对领导干部防止道德失节、决定失误、行为失控,百利无一害,千金难买。作为领导干部,要把能不能、愿不愿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作为思想修炼的一项基本功,不论何时何地,都要树立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正确态度,通过虚心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批评,适时校正人生的坐标,防止执迷不悟滑向歧途,切莫由人民的公仆蜕变成人民的罪人,葬送美好人生。
四、严格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
十七大修改通过的《党章》指出:“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多大,在党的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都应该用党的纪律规范言行操守。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思想文化相融交流、多种价值观互相碰撞,多种生活方式同生并存,催生出富有时代特色的多元化人生理念。这无疑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一种表现。但不论形势环境怎样变,我们党的纲领、党员的权利义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变,各级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在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伟大进程中肩负的神圣使命,坚定信念不动摇,严格用铁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淡薄,视自己管辖的地方、单位或部门为独立王国,目无法纪,横行霸道,定决策、办事情,丧失党性原则,热衷个人说了算,把自己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政策的态度完全凭个人意志来决定,有利的就执行,无利的就不执行,绞尽脑汁钻党纪国法的空子;有的无视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用公款吃喝玩乐,滥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以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说,越是改革开放,领导干部越要明白在领导岗位应当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更加明白违反党纪国法的严重恶果,自觉用党纪国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无论何时何地都不碰“高压线”。重大问题要请示汇报,不能擅自作主,自觉维护党委集体领导的权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顾全大局,克服地方主义、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不能以改革之名行谋取个人或局部利益之实,绝不能把上级禁令当耳旁风,要令行禁止,自觉养成“绿灯行”、“红灯停”的良好习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举措出台,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决策,大额度资金使用,坚持集体讨论决定,阳光操作,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暗箱黑整,切实维护民主集中制的严肃性。有句古训说得好:“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面对新形势下我们党执政地位的严峻考验,各级领导要深刻懂得“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的安邦治国之道,带头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将他律变为自律,以令人信服的人格魅力增强自身的凝聚力、说服力和感召力,带领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党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