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岚皋县各乡镇均有明显震感,并有部分房屋受损。地震发生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和及时指导抗震救灾工作。近日,岚皋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抗震救灾工作纪律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各部门和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第一职责,在做好本区域本部门防震减灾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的帮扶和灾后重建等工作,积极为重灾地区和群众捐款捐物,努力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
二是必须严格执行抗震救灾工作各项部署决策。认真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应急事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确保政令通畅。对那些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失职渎职、临危退缩的领导和干部,按照党政纪规定严肃处理。
三是必须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救灾款物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做到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贪污、私分、截留、挪用的,一经发现,要依纪从严处理,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四是必须全力做好社会稳定工作。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解释工作,宣传防震和避险有关知识,及时通报灾情,避免胡乱猜疑、传播小道消息。对那些散布谣言、干扰破坏抗震救灾的行为,要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