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专门机关,肩负着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艰巨任务。因此,必须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服务发展、执纪为民、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四种能力,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以紧贴中心为结合点,确保政令畅通,提高服务发展、促进和谐的能力
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扣加快发展这一主题,正确处理好反腐倡廉与推动发展的关系,切实把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各个环节,营造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一是要切实加强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紧紧围绕促进发展、推动发展、保障发展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失范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二是要以方便群众和加快发展为目标,为率先发展营造规范严明的法制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使反腐倡廉工作进入经济发展的主战场和最前沿,把服务变得更直接、更具体,把监督保障变得更全面、更有效,力求取得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三是要针对当前市场经济领域和公共权力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坚持促进公平公正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重的工作思路,起到扶正祛邪的目的。
二、以纠风治乱为切入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维护群众利益、解决突出问题的能力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固树立执纪为民的理念,提高执纪为民的能力,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一方面,要大力加强执法监察,突出解决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特别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化公为私、干预市场、谋取私利等问题,真正做到权力越集中、监督越严格,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要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切实解决教育医疗收费、企业重组改制、安全生产、落实惠民政策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切实保障广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积极发挥协助部门党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的职能,结合本部门、本系统的实际,积极探索组织协调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制度,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措施,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三、以严肃执纪为着力点,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提高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能力
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专门负责惩诫腐败分子、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机关,在其“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和行政执法监察等职能中,“惩处”这一职能是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能替代的。因此,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始终把查办案件放在首位,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严肃党纪政纪,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为构建和谐社会赢得广泛的群众基础。要始终按照有案必查、查而必结、查而必处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查不好案件是不称职、该惩处不惩处是渎职的观念,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办案要素,畅通信访渠道,挖掘案源线索,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牢牢掌握查办案件的主动权,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
四、以严格内部管理为关键点,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队伍自身建设的能力
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精神,严格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积极促进干部的合理流动。努力创造条件,敞开出口,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长期默默无闻奋战在纪检工作战线上的优秀干部推荐交流到其他行业和部门工作、任职。同时,要严把入口,遴选一些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综合素质高的同志充实进来,建设一支充满生机与活力,洋溢着精神与斗志的优秀纪检干部队伍。二是要加强教育培训。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载体,以“五学”活动为主要内容,通过强化学习、加强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努力把纪检监察机关打造成为奋发向上的学习型群体。三是要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活动,以“认真、当真、顶真”的态度,多方面、多途径磨练纪检监察干部,使广大纪检干部在比贡献服务发展,比作风服务基层,比形象服务社会中努力做好表率。四是要加强内部监督。监督者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制度规范,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使纪检监察机关从领导到普通干部都处在严格的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纪律约束之下,经得起执纪执法的考验、权力金钱的诱惑,锻造优良作风,始终保持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忠实履行好反腐倡廉光荣使命。
(作者系汉中市汉台区委常委、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