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信访举报工作在震灾中服务、在服务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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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抗震救灾工作纪律,保证救灾款物能严格依照政策执行,宁强县纪委建立了震灾期间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在全县实行流动信访与固定接访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流动接访,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流动举报站,县纪委安排两辆汽车及专人深入各乡镇,特别是重点镇村流动巡回接访。要求“对群众反映,实行当天办理,当天办结;复杂案件3天内办结并回复当事人”。对边远乡镇,设立固定举报箱,由县纪委信访室定期开启收集。

制度还规定受理举报做到“两必接、两必访,三不放过”,即群众举报必接、咨询政策必接;救灾款、物到村组必访,村组分发到户必访;“三不放过”即群众反映的问题不查清,未向群众回复不放过;群众咨询政策,听不明、不理解不放过;群众不满情绪不消除不放过。

自地震发生以来,共接待群众145()其中举报类10()已现场处理,咨询类135(),此项工作的开展使绝大多数群众对党和国家救灾救助政策有了掌握,消除了干群误解,化解了群众心中的凝虑,增强了干部、群众团结一心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凝聚力,受到群众和乡镇组织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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