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领导干部任用先过“考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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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月份开始,拟提拔为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必须参加党政纪法规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任用。”这是商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最近出台的《关于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的规定》对领导干部任职划定的一道“硬杠杠”。据悉,此项规定在全省首开干部提拔“考廉”之先河。

商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普庆说,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制度,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勤政廉政的模范。

为确保“考廉”工作公平公正,商洛市对考廉的对象、内容、组织、分值等都做了明确规定:一是明确考试对象,即凡是拟提拔任用为副县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论是非领导职务转任领导职务,还是职务晋升,都必须在公示期内参加任前党政纪法规知识考试。二是明确考试内容和分值规定,考试内容分三大类:党内条规(党章;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干部提拔任用、表彰奖励进行廉政鉴定的规定);政纪和廉政知识(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市委、市政府有关决定、决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等。考试实行百分制,80分为合格,达不到80分的暂缓提拔。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为保障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工作规范运作,商洛市制定了任前廉政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建立试题库、现场抽题、集体阅卷、公布成绩”等环节的操作规范。坚持按照应知应会和贴近工作生活实际的原则,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抽调专业人员进行命题,每年建立不少于10套试题的廉政题库;每次考试均由市纪委或市委组织部领导现场抽题、现场启封试题;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监考,实行现场抽签、集体阅卷、领导审核、公布成绩,确保考廉公开公正,被考者心悦诚服,社会各界积极支持。

商洛市注重考试结果的运用,即考试合格者可正式任命,考试不合格者暂缓提拔任用。前不久,由商洛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进行的首次任前“考廉”中,有1人因考试不满80分被暂缓任用,引起强烈的社会反映。同时,将考廉成绩存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

商洛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要制定相应规定对拟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实施任前党政纪法规考试制度。商洛市这一制度的实行,收到明显成效,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全体领导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和党政纪知识的学习自觉性普遍增强,不少干部下班时、双休日都在家自学和做读书笔记。

有力促进了党员干部良好学风的形成。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纷纷仿效,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在抓好集体学习的同时,定期开展学习问答、心得交流、演讲赛和各类知识考试,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

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学习的认识。通过考试,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学习不是停留在表面上,也不是图形式,而是要把学习当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常抓不懈;学习不学习不仅关系到工作搞得好不好,而且与个人的提拔使用有着直接关系,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标尺。在全市已组织的127名领导干部廉政考试中,仅有1人成绩不到80分,暂缓使用。

为打造学习型机关构建了平台。通过廉政知识考试,提高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激发了干部学习热情,教育和引导各部门、各单位逐步改变重工作轻学习、重业务轻政治教育的不良习惯,对于提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和综合素质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这种有效的载体和灵活的形式,提高了干部重视学习抓学习的主观能动性,为创建学习型机关构建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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