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善美是人类文明的理想境界。通州市的一所准象牙塔——三余中学(市属完中)的原校长让人感觉到对真善美的追求尤为强烈。其为达到这一境界,就连在校内建造景观桥时,也将三座桥分别冠名“求真”、“求善”、“求美”。其用心之良苦不言而喻。然而,也就是这位为人师表的高级知识分子,一边标榜真善美,一边又在借造桥和基建等工程干着大肆受贿敛财的假恶丑勾当。请看
6月4日,通州市法院能容纳近千人的审判法庭内座无虚席,在场旁听庭审的除了市直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干部和部分群众以外,绝大多数是该市教育系统人员。当天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的是在该市有较大影响的“书生受贿”案。
春风渐得意
1963年5月,顾永金出生于通州市一个较为贫困的农民家庭,父母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因为贫穷,所以家里在几个子女中优先让顾永金上学。从小学到高中,顾永金都享受学费减免照顾。由于学习勤奋,顾永金不负父母、姐妹之望,于1981年如愿地考上大学.在填报志愿时,考虑到家境贫寒,他选择了不但读书不要钱,而且还发生活费的徐州师范学院。经过四年的寒窗苦读,顾永金终于圆了他自己,也是顾家几代人的梦——1985年毕业后被分配到三余中学任化学老师,成了捧铁饭碗的“国家人”。
跳出农门的青年心自然是飞扬的。踏上教师工作岗位后,顾永金工作积极、努力,教学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1992年组织上让他担任了三余中学教导处副主任这一在教学领域比较重要的职务。同年底,顾永金又被推荐为通州市政协委员。经过考验和组织考察,1994年6月顾永金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此后的他可谓仕途一路顺风:1995年8月被任命为三余中学副校长兼教导主任,分管教育与教学工作;2001年学校按上级的要求进行体制改革试点,顾永金又兼任学校副董事长。
2002年3月,由于三余中学领导层在工作协调等方面出现问题,通州市有关部门及时对该校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年富力强的顾永金被推上了当家人的位置——除继续担任学校副董事长、副校长外,还兼任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学校全面工作。
2003年9月起,顾永金“转正”担任三余中学校长。此后的顾永金可谓踌躇满志春风得意。
忘形埋祸根
顾永金当家之际,正值三余中学基建的高潮之时。走马上任,顾永金怀揣将学校的软硬件都搞上去、铺好莘莘学子通往象牙塔这段关键路之梦,施展管理才华。这段时间,顾永金不仅一手狠抓教学管理,一手紧扣工程质量,而且十分注重学校的环境建设与形象设计,就连学校的一草一木、一个景点的名称,他都良苦用心。
他将教学楼取名“弘毅楼”,将学生通道称为“灵光路”,把师生活动的操场定名“惜时广场”。最显顾永金良苦用心的要数校园内的三座标志性景观桥。经过反复推敲、斟酌,顾永金最终决定用上既具书香韵味,又含政治色彩的名称——求真桥、求善桥和求美桥。
只可惜,这三个很有书香韵味与意境的雅名,最终却成了顾永金贪婪本性的讥讽碑。
2002年顾某某承揽了三余中学的校内景观桥以及电缆沟、河沿护坡及通道等工程,为了以后能在学校接到更多工程,当年12月的一天顾某某拿出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信封放在顾永金的办公桌上,对顾永金说“今年我在学校做了一些工程,感谢你的关照。这是一点心意,给你拜拜年。”顾永金见顾某某一脸真诚,推托了一下便收下了。
2002年底,三余中学贴出公告,将学生食堂向社会公开发包。因为有商谈“基础”,所以,一谈便基本敲定。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是:食堂的总投资400万元,从2003年8月份开始,由承包人第一年投资134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分别投资133万元。承包人投资后,由学校于第一年年底返还设资人100万元,第二年至第五年每年返还投资款50万元,以确保承包人以实际投资100万元取得2003年8月至2010年7月共计7年的经营权。
2003年5月的一天,顾某某将5万元现金装在一只手提纸袋里,一个人来到顾永金的办公室。顾永金在推辞一番后便收下了拎包。
此后顾某某为了与顾永金联络感情,从2004年7月至2006年1月,又分五次共计送给顾永金现金14.5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顾某某送给顾永金的那笔比较特殊的1.5万元“补贴款”。那是在2005年5月的一天,顾某某来到顾永金的办公室,坐下不久顾永金便告诉顾某某,其在几天前与朋友一起外出吃饭时汽车被撬,皮包内的1万余元现金和金戒指、手机等财物被盗,现在身边没有钱了,正在让老婆筹钱。聪明的顾某某当即对顾永金表态“不要难过,我给你补贴一点,”并立即回家拿了1.5万元送给顾永金。
在短短的四年多一点的时间里,顾某某就先后送给顾永金20万元,而且大多是为感谢顾永金对他承包食堂的关照而送的。那么在此方面顾永金到底是怎样给予“关照”的呢?
顾永金的供述表明,顾某某在承包学校食堂后,虽然每年都有数十万元的利润,但在投入资金方面并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承包的第二年和第三年应缴的款项,顾永金以学校欠他的四五十万元工程款为由,而没有要求顾某某按合同约定将出资全部到位。
在对顾某某承包食堂的关心方法上,顾永金也可谓用心良苦。当学生因不满意食堂的伙食而到校外吃饭的人比较多时,顾永金便及时成立了“护校队”,控制学生外出吃饭,以保证在学校食堂就餐的学生人数。
行贿带广告
行贿与受贿通常都是在暗地进行,然而在众多的向顾永金行贿者中,却有一位在行贿时还在贿赂款上做起了广告。
2003年底,南通某体育设施公司的董事长陆某,得知三余中学决定建造总造价二百六十余万元的塑胶操场的消息后,找到顾永金联系承建事宜,顾永金要该公司参加招投标。陆某很清楚参加此类工程投标的中标几率,于是他顿感与顾永金进行沟通的重要性。2004年春节前的一天,两人进行了交谈。陆某一面介绍自己公司施工的质量是如何如何好,一面请顾永金在招投标方面给予照顾,并直言不讳地许诺,如果中标,将会按工程款4%的比例向顾永金支付好处费,顾当即应允“好的,这事我放在心上”。陆某顺手将一只拎袋递给了顾永金。陆某离开后,顾永金看到了囊中一道“奇异景观”——在两瓶五粮液酒下面压着的四沓共计4万元的百元大钞上,每沓都插着一张陆某的名片。见得此番情景,顾永金在被逗乐的同时,也加深了对陆某的印象。
2004年4月,陆某所在的体育设施公司如愿中标,陆某为了履行诺言感谢顾永金给予的关照,便将装有一盒茶叶和4万元现金的手提袋交给了顾永金。此后,陆某为了顺利拿到工程款,又于2005年10月送给顾永金2万元,这次陆某仍没有忘记在两沓钞票上插上自己的名片。
敛财无门槛
2002底,承建三余中学东大门的朱某,为了感谢顾永金在施工和工程款结算等方面的照顾,到顾永金的办公室将一只装有5000元现金的信封放在办公桌上。
2005底,还是这个朱某,在其承建的三余中学的一幢公寓楼竣工后,为了及时得到工程款,又向顾永金“贡献”了4000元。
顾永金除了利用学校建设之机收受贿赂外,还利用手中掌握的人事权在招录教师方面进行敛财。
2006年4月,顾永金的学生盛某的父亲盛某某为让盛某能进三余中学工作,而专程来到顾永金家,拿出三沓百元大钞递给顾永金,盛某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三余中学工作。
此外,顾永金从2003年至2007年安排在校内搞绿化、招录教师以及小卖部发包等方面,又分13次共收受石某、张某等8人所送贿款计人民币11万元。
辞职难辞咎
做贼总是心虚的。为了掩人耳目,消除自己内心的恐惧,更是为了逃避法律制裁,2007年8月,自知贪过了头的顾永金向组织申请辞去了三余中学校长职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8年1月初,纪检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对顾永金的经济问题进行调查,在发现其涉嫌犯罪后,将案件向通州市检察院进行了移送。1月21日,通州市检察院决定对顾永金实行刑事拘留;2月1日转逮捕,5月15日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顾永永金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4.9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6月4日,法庭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人顾永金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二、对被告人顾永金犯罪所得赃款人民币44.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宣判后被告人没有上诉,判决书目前已发生法律效力。
获刑悔已迟
面对自己犯下的罪行,顾永金在检察院审查期间和在法院接受审判时都表示了忏悔。在此摘录其悔过书的片段,以观其心迹。
顾永金在给检察院的悔过书中写道:我除了收受不该收的钱财外,我还有很多错误和问题。一是财务混乱,将学校的补课费、资料费等收入当成了小金库,甚至是自己的钱包,随意取用;二是把股份制学校当作自己的一个私营企业,唯利是图;三是逢年过节吹牛拍马,方方面面乱打点,并美其名曰联络感情;四是大吃大喝,乱花钱数额触目惊心,自己不善喝酒也拼命喝,还自诩为“为学校而喝”。作为一个贪官,一个受贿者,第一次收受不该收的钱物时,内心是恐惧的。但送钱的人为了他自己的目的,总是显出一副真诚,总是信誓旦旦,就如一个老板在送钱时对我所说的“现在做工程、做生意没有不送不拿的,这就是潜规则”。现在想来,一旦收了人家的钱,就成了两个俘虏。一是成了行贿人的俘虏,拿了人家的钱,虽然不可能有求必应,但总不能不帮人家的忙,多少总得给人家一点实惠;二是成了心理负担的俘虏。拿了不该拿的钱,无论如何伪装,总是提心吊胆,害怕暴露。以前自以为是学校的大功臣,并因此常沾沾自喜,收受不义之财时感到无所谓。而听到背后有些议论时,一边心病自知,一边又心存侥幸,想以辞职的方式将以前的违纪违法行为一笔勾销。然而,当党纪国法找到自己头上时,方才醒悟谁都得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负责,谁都无法逃脱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顾永金作了如下忏悔:
尊敬的法官、检察官,尽管我主观上害怕犯罪,但由于自以为是、糊涂,违反了党纪国法,我诚心接受法律的审判。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知识分子,我一直相信好心有好报,好人一生平安。但是在走上领导岗位后,在滚滚红尘的漩涡里,在灰色的社会潜规则里,在人情世故的游戏里,我常常晕头转向,忘却了当官的原则,忘却了做人的准则。我后悔自己辜负了组织的期望,后悔丢失了一名教师的人格。尽管在出事前我就已经开始悔悟,主动以辞去领导职务的办法来杜绝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同时也在积极筹款弥补和纠正错误,但法律是严明的,最终是我自己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在牢房里的一百多天,我真是度日如年,恍如隔世。每天每夜只有恐惧、自责、悔恨与愧疚陪伴,每天最渴望的就是自由!
我愧为人子,因为我的出事,促使身患重病、对我日夜牵挂的母亲过早地离开了人世,让老父亲更加苍老;我愧为人夫,由于我的违纪违法让无辜的妻子整日担惊受怕和蒙受耻辱;我愧为人父,我心爱的女儿刚跨进大学校门,现在我不但不能尽到为父之责,而且还要让她分担忧愁,我希望在别人与她谈起父亲的时候,就说父亲已经死了,而不要说父亲在坐牢。
人可以失败,可以碌碌无为,甚至可以窝囊,但千万不能犯罪坐牢。坐牢得到的是耻辱与悔恨,失去的却是最珍贵的自由,坐牢才知万事空。所以人啊在平时对任何事情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学会防范,学会拒绝,一定要守得住最后的底线。
点 评
近年来,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现象也日渐突出,成为职务犯罪新的多发领域,并呈现出涉案人员多为学校管理层人员、文化层次较高、犯罪手段较为隐蔽、社会关注面相对狭窄等特点。笔者认为,教育界之所以腐败现象滋生与蔓延,主要原因一是少数领导和掌有实权的人的世界观、人生观错位,价值观扭曲,心理失衡,把人民赋予的教育管理权力当作捞取钱财的资本、牟取私利的工具;二是制度不健全、管理存有漏洞,以至于让少数人有机可乘;三是权力集中,监督机制失效。时下,大多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问题校长”基本上都是学校的“家长”,以至内部无人敢监督,外部无法去监督;四是法制宣传教育不到位,打击防范缺力度。目前教育系统多着眼于追求升学率,一好百好,放松了对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与打击,使违法犯罪者产生侥幸心理;五是社会不良因素对学校的渗透力增强。无论是基建、教辅资料的采购,还是在学生食堂、小卖部的承包等方面,一些生意人觉得学校和学生的钱好赚,就不惜采取各种手段对校长进行“攻关”,意志薄弱者往往就会中箭落马。
笔者觉得,要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就必须从源头上解决和治理腐败问题。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抓好教育队伍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从思想上牢筑防腐堤坝;二是构建规范管理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在学校的人事变动、基建工程、教辅用书等重大事项方面,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进行阳光操作,防止校长实行家长式管理;三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实行内外结合。除了在教育系统内部建立监督机制外,还要借助纪检、监察和审计等机关对学校进行外部监督。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从源头上扼制腐败。
既有今日胆怯何必当初胆大,因为伸手必被擒已是尽人皆知的千古定律。然而,大多数贪官污吏总是难敌利诱。即使在接受审判时总还是难以真心悔过,一味将罪过掩饰为“不懂法”、“没有注重学习”。在笔者看来,绝大多数腐败分子并非不懂法,也不是没有学习,而是学习了,也懂法,只是要求别人去当守法的公民,自己逍遥法外。道理很简单,即使不懂法,那么不属自己的钱财不能拿这一起码的道德还是应该懂得的。如今之所以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屡打不尽,笔者觉得这与打击不力有着直接的关系。除了少数部门片面强调轻刑化因素外,反腐制度得不到有效落实、对自首与立功要件构成的放宽、法官与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都是重要原因。笔者认为,在当今强调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氛围下,要做好反腐倡廉工作,除了必须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上强调的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十六字方针,建立起严格的反腐倡廉制度外,还必须建立反腐工作体系,实行反腐工作问责制,努力使反腐败工作在各个部门、每个工作环节都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