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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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任务是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共同回顾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0年光辉历程、取得的历史成就和宝贵经验,展望下一步反腐倡廉工作,这必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参与意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刚才几位同志的发言,特别是长期在纪检战线上工作的退休老同志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畅谈了纪律检查工作发展过程中的感想和体会;西安交通大学和省委党校的从事理论研究的同志对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大家谈得都非常好,我很受教育和启发。下面,我就纪念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30周年,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我省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的历史进程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恢复重建纪律检查机关。同年11月,中共陕西省委决定成立陕西省纪律检查临时委员会,严克伦同志任第一书记,杨文海同志任第二书记,罗文治同志为书记。1982年以前,省纪律检查机构为省委纪律检查临时委员会,是省委的一个工作部门。198212月,省委明确省纪委为省级领导班子之一。

1983417,按照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25条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选举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规定,省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各地市及县(市、区)召开的党代会都选举产生了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省形成了完整的纪律检查组织体系。

199331,省纪委与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这为更好地发挥党政监督的整体效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组织保证。

30年来,我省各级纪律检查机关和广大干部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工作中取得新成效和一些经验。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监督检查,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30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把反腐倡廉工作贯穿于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改革开放初期,省纪委监察厅及时出台了《关于支持保护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中央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后,省纪委、省监察厅及时作出了《关于保障实施西部大开发促进陕西经济发展的决定》,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尤其是今年“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作为服务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职能,全力确保救灾款物及时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促进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30年来,各级纪检机关把监督的重点放在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上,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中央权威,保证了政令畅通。

(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依纪依法惩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30年来,我们坚持从严治党,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近年来,先后查处了省高速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陈双全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文学等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商洛市委常委、商州区委书记张改萍受贿案等,查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同时,坚持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对查清事实确属被诬陷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既震慑了腐败分子,又鼓舞党员和干部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始终坚持执纪为民,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认真纠正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治理公路“三乱”、药品销售回扣、农民负担、企业负担、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行业和部门的作风有明显转变。同时,注意研究不正之风的原因,比如,在减轻农民、企业负担中采用了“明白卡”制度,在制止乱收费中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等制度,不断建立纠风工作长效机制。通过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心,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30年来,我们除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政准则外,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明确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的标准,规范和约束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普遍推行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家庭承诺制、廉政公示制和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先后清理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经商、违规占房、超标住房、跑官要官、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问题,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提高自律意识。

(五)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和发展的思路,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措施和新路子。为了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需要,省纪委监察厅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积极推进工作创新,率先提出党风廉政建设“报告、公开、评议、责任”四项制度(四项制度逐步发展为现在普遍实行的廉洁自律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又提出并推广“四管一落实”(即依法管好“权”、认真管好“钱”,切实管好“事”,严格管好“人”,落实党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不断探索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办法,这些制度发挥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作用。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中央纪委和省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方针政策的结果,也是各级纪委牢记使命、认真履职的结果,更是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纪委,向为恢复重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付出了心血汗水、作为突出贡献的老领导、老同志,向30年来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不懈努力、无私奉献的广大纪检干部,向30年来一直关心和支持纪律检查事业的各级领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30年来取得的基本经验和把握工作原则

30年的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切实实地为维护和发展大局服好务。回顾总结30年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纪律检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必然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将防治腐败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有效地动员和组织全党全社会的力量反对腐败,保证纪律检查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地向前发展。

(二)必须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坚持党在长期反腐倡廉实践中形成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成功经验,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注重从源头上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

(三)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是反腐倡廉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30年来,全省各级纪检机关始终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只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才能取得更大的成绩和有更大的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和充实专项治理的工作内容,注重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反腐倡廉工作取信于民。

(五)必须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坚决查办违纪案件,既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手段,也是预防腐败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们通过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查处一些腐败案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必须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我们党适应形势发展和时代要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级各部门自觉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坚持把治标与治本、惩治和预防始终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

三、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思路

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遇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比如,如何有效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如何有效防止在经济领域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如何有效地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等问题。因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将以纪念恢复重建30周年为新的起点,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委第十一届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省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党的纪律是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保证。各级纪委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坚决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发展的首要目标,及时跟进,全程参与,加强对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

(二)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客观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部署,坚持改革和创新精神切实抓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努力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专项治理,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当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增加居民收入、促进消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民生八大工程”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惩治这一手必须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以腐败的成效取信于民。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办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坚决查处违反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给国家资源资产环境造成重大破坏和损失等违反科学发展的案件,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以及商业贿赂案件。

(五)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今年以来,我们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大调研”活动,研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市及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在制度上进行了创新,取得了比较好的成效。总结基层的做法和经验,我们拟在全省逐步推广以下五个方面制度:一是推行各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报告制度;二是推行市县乡党政主要领导向纪委全委会述廉述勤评议制度;三是试行新任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考试制度;四是推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公开挂牌接访群众制度;五是总结并适时推广在村一级设立村民委员会监督制度。通过制度建设,着力研究解决反腐倡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制度在预防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在深入推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切实履行好反腐倡廉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同志们,我们在30年的奋斗历程中完成了反腐倡廉建设历史性跨越,也迈入了一个新的起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西部强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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