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闹”需要制度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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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出台规定,医院保卫室可配钢叉、催泪剂等攻击性装备对付“医闹”。该措施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了热议。其中以反对声居多。多数人认为医患纠纷都是患者弱势,没必要把医院建成“堡垒”。

尽管东莞市出台这样的规定是有原因的,被“医闹”经常折腾——三年来该市发生的“医闹”事件多达118宗,接近医疗纠纷总数的16,但笔者仍认为“武装”医院的做法很不妥。

不可否认,当前的医患关系很不理想,不仅医护人员有点儿提心吊胆,而且正常的医疗秩序缺少保障。但指望给医院配置钢叉、催泪剂却治不了“医闹”,原因并不复杂,这样的攻击性装备不但保障不了医院、医生安全,而且还可能让医患关系更为恶化。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谁是“医闹”。从相关报道来看,“医闹”分为职业医闹和非职业医闹。所谓“职业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在医院设灵堂、打砸财物、设置障碍阻挡患者就医、殴打医务人员等,从中牟利,并以此作为谋生手段的人。医院拿钢叉对付“职业医闹”,似乎不灵。

这是因为,“职业医闹”需要制度来治理,需要公安、司法机关来打击,让医院自己来对付“职业医闹”并不可行,处理不好的话还有可能演绎成打群架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不但有可能损伤医院声誉,还有可能造成医院防卫过当,造成更多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再说,“职业医闹”因为很“职业”,所以对医院各种措施也会有所对策。

所谓“非职业医闹”,是指患者家属。让医院拿着钢叉对付患者家属,我想也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从某种角度而言,医院动用钢叉防卫等于是“逼”着患者家属采取更激烈的手段。要知道,人在非理性的情况下,一般是不怕威胁、吓唬的。也就是说,医院应对“非职业医闹”,不能以刚克刚,而要以柔克刚。

即使说,医院配备的钢叉、催泪剂是用来应急的,临时应对“医闹”以等待警察前来,但为何不采取更科学的手段?比如,像银行一样直接与公安机关联网,有快速报警设备。所以,我的观点是,“医闹”需要制度、司法来化解,而不是以暴治暴。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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