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夯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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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是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近年来,商洛市商州区把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创新在乡镇和街办设立监察室,配强人员、规范流程,强化管理、提升素质,有效强化了对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的监督,保障了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健全机构,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的全面监督。当前,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实施力度不断加大,个别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组干部受利益驱动,吃拿卡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由于农村村组干部队伍庞大,素质参差不齐,所涉及信访案件在全区纪检监察信访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区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已不现实,镇办纪委对一些非党村组干部又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启动组织罢免程序又太难,严重影响了《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针对这些实际问题,商州区按照中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23个镇、街办设立监察室,把行政监察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清除基层干部接受监督的“盲区”,实现对党员干部和非党员干部用权行为监督的全覆盖,有效遏制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这一做法得到省纪委监察厅的充分肯定,并被中纪委监察部以《动态与研究》转发全国。

配强人员,打造一支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合2011年乡镇机构改革和镇办党委换届,商州区在全区23个镇、街办全部设立监察室,监察室实行双重领导,在镇政府、街道办和区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监察室牌子挂在党政办公室,监察室主任由纪委书记兼任,并设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一名;为了选强配优干部,区纪委协同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按照乡镇推荐、纪委考察、会议讨论决定的程序,为镇办监察室选配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积极性高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目前,全区23个镇、街办纪检监察干部总数达到46名,保证各乡镇和街办除纪委书记外,至少有1名干部专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避免了纪委书记既当领导又当干事,跳“单人舞”、唱“独角戏”的现象,解决了乡镇和街办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无人干事、无地方干事的问题,为基层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工作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完善机制,促进镇办纪检监察组织规范运行。为确保镇、街办监察室工作的顺利开展,区纪委监察局先后制定出台《商州区镇办纪检监察组织工作规范》,按照“有牌子、有章子、有队伍、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有工作制度”的“八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结合工作职能,完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查办案件、内部管理等一系列制度;结合工作规范,完善首访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结合日常管理,建立了工作例会、议事报告、信息报送、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各项执法监督和检查程序,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实现内部管理的制度化。镇、街办纪检监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形成区、乡、村三位一体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加强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与镇办站所的沟通联系,实现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经常性指导,形成上下衔接、站所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保障,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区纪委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的基础上,把镇办监察室规范化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每个镇办为纪委监察室提供一间专用办公室,且配备电脑、打印机、文件柜、举报电话等办公设施,每年安排日常业务经费6000元以上,保证乡镇纪检干部岗位津补贴落实到位;同时,将镇办监察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由乡镇和街办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抓好落实。区监察局对乡镇和街办监察室履职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每年向区纪委监察局述职述廉1次。乡镇和街办监察室负责对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镇办监察室的规范化建设,有力保障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扎实开展。据统计,全区涉及乡镇和街办干部、村组干部的纪检监察信访件同比分别下降25%、30%,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在乡镇和街办得到有效处理和化解,有力提升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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