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5日)
省纪委六次全会是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次会前,省委常委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和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专题研究讨论了省纪委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昨天,董雷同志代表省纪委常委会作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在过去的一年里,省纪委和各级纪律检查机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按照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具体意见》的要求,全面展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工作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实践证明,我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有战斗力的,是完全可以信赖的。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的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今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面向未来,我们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我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讲过,在这个新阶段,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八个阶段性特征,面临着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的环境,一个总体上有利于我们加快发展但不利因素也可能增多的环境。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奋斗目标,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在于加强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愿望。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现阶段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深刻认识中央确立的新形势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这一战略方针的深远意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继续毫不放松地加强我省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手软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实现“十一五”第一年的高点起步、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证。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章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遵守党章、维护党章
党的十六大以来,每次中纪委全会胡锦涛总书记都出席并作重要讲话,每次讲话都对全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提出新的要求。今年,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突出强调了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章。我们党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党员来说,承认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而现在恰恰是我们的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对党章学习不够,有的甚至没有认真地执行党章,在贯彻党章的具体措施上还存在很大差距。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胡锦涛同志指出:党章是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的根本准则,对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路线和纲领、党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都作了明确规定,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党章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的根本依据,对党内政治生活、组织生活的所有重大原则问题都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了党内的各项基本制度,并为制定党内其他规章制度提供了根据和基础。党章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对党员需要掌握的党的基本知识作出了系统阐述,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党员进行自我教育、增强党的意识提供了最好教材。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胡锦涛同志还指出: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是我们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在党内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最大的约束力,并要求通过学习贯彻党章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当前要着力解决好六个方面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新的历史条件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紧密联系党员的实际、党组织的实际和领导班子的实际,学习党章,逐条对照,用党章的规定、党章的精神来指导我们推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指导我们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坚定理想信念。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是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灵魂和立身之本,是共产党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和永葆先进性的力量源泉。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新时期,共产党人之所以能够百折不挠、艰苦奋斗,始终听从党的召唤,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都是因为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的支撑和激励。我省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优秀代表郭秀明同志,在1987年入党志愿书上写道:“人生为一大事来,干一大事去,不把共产党的阳光送到群众手里,我死不瞑目”,表达了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理想信念。郭秀明从入党到逝世,12年中走的每一步路,留下的每一个脚印,都忠实地履行了自己入党的誓言。优秀共产党员王书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了一个共产党员和当代检察官的神圣职责,塑造了政法干警公正、高效、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社会形象,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还有朱显发、巨粉娥、徐精彩、张本树同志等,他们都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点点滴滴,最终用生命为火红的党旗和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增添了光彩。只有理想信念坚定,才能站稳党的立场,在诱惑面前守得住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根本的动摇,也是最危险的动摇。应该看到,我们绝大多数党员的理想信念是坚定的,能够经受住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以及困难危险和复杂局面的考验。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和党员干部思想滑坡,淡忘了入党誓词,背弃了党的理想信念,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原总经理王文学、南郑县阳春镇原党委书记刘贵正、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平等人,尽管他们违法情节不同,但根子都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
坚定理想信念,最重要的是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世界,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正确认识当代社会主义,把理想信念建立在科学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出发,既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脚踏实地地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对于陕西200多万党员来说,始终坚持发展这个兴陕富民的第一要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就是我们实践和坚持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实践和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具体行动。每一个共产党人都要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做好本职工作,做好每一项工作,做好每一天的工作,让理想信念在实践中闪光。
第二,加强道德修养。道德是人们的共同行为准则和规范,对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们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的精髓。作为社会的普通一员,共产党员必须首先遵守社会的基本道德规范,作为社会成员中的先进分子,共产党员应该具有比一般社会成员更高的道德水准和人格修养。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的义务。现在,有些人认为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是“细节问题”、“小”问题,忽视道德修养。这种认识是有害的、要不得的。从近年来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其中不少人是从道德品质上出问题而开始走上犯罪道路的。有的信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追求享受,经不住诱惑,沉溺于灯红酒绿,从贪小利演变为大贪官。有的受腐朽文化的侵蚀,贪图美色,喜新厌旧,从作风不检点开始发展到包养情妇,生活糜烂腐化,最终走上犯罪。有的丢掉艰苦奋斗的传统本色,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意志消沉,参与赌博。有的缺乏做人的最起码道德和修养,“野性”十足、粗俗不堪,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大打出手,甚至行凶杀人。也有的待人以诈、为人不诚,言行不一、表里不一,善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两面三刀。还有的缺乏知恩、知责、知足的平和心境,为了一己私利而惯于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投机钻营、拉拉扯扯。凡此种种道德层面上的问题,常常不仅关系到他们的个人品行,而且关系到一个班子甚至党的整体形象。我们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每一件事情做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任用办法,考察干部在注重能力才干的同时,还要注重道德品行。
第三,发展党内民主。党章明确规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也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途径。党章确立了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明确了一系列正确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党员的基本义务和权利,为发展党内民主指明了方向。要把党章作为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最有力的武器。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关于发展党内民主的一系列重大措施,特别是贯彻落实好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把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与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统一起来,既教育党员坚持党性原则,敢于发表不同意见,敢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又积极拓展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让党员更好地了解、参与和管理党内事务。要严肃查处侵犯党员权利、压制党内民主的行为,为讲真话、讲实话的同志提供支持和保护。要把扩大党内民主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起来。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增强民主意识,发扬民主作风,广泛听取意见,正确对待批评,积极营造党内不同意见畅所欲言、平等讨论的环境。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和集体决策,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决不能搞一个人说了算。又要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统一思想认识,保持步调一致,防止出现软弱涣散、好人主义和无人负责的问题。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大局意识和配合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互相支持的工作氛围。要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推行党务公开,健全党内议事和决策制度,推进党内民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严明政治纪律。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我们每个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各项纪律,最首要、最核心的是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现在,在有的党组织和少数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律观念淡薄、政治纪律松弛的现象。一些人对党的方针政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打折扣或拖着不办,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有的对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传播、听信政治谣言;有的对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阳奉阴违,搞低级趣味的“饭桌文化”,说三道四,散布怀疑;有的对组织的决定有不同意见,不是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反映,而是四处乱说,甚至捅到境外媒体或反动网站上去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决不能等闲视之。所有共产党员都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增强政治纪律意识,坚决做到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传播政治谣言。要坚决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要维护省委集体领导的核心地位,认真贯彻省委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要作出组织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党纪国法予以惩处。
第五,强化制约监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着重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腐败多发易发部位和领域的监督,尤其要加大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监督的力度,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等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要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监督的实效就体现到哪里。要尊重和保障群众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能公开的今后都要依照法律和规定向群众公开,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党员、干部有犯错误的苗头,要及时通过打招呼、诫勉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早作提醒、严肃批评、责令改正,做到防微杜渐,千万不要等到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后再去查处。要健全巡视制度,切实抓好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
第六,加强制度建设。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建设和创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重要的规定、章程和条例,其中有的通过立法程序成为法律,变成国家意志,推进各项事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近年来,根据中央的部署和我省实际,省委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也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实施意见。比如,在从源头治理腐败上,提出用制度管好权、管好钱、管好人、管好事的“四个管好”,在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中提出警示提醒制度、诫勉督导制度、责令纠错制度等,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后,凡是中央和省委巳明令的各项党内制度和规章,我们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对于中央要求探索、试点的制度,我们要结合陕西实际,积极稳妥地进行。要适应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加强以党章为核心的党内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加强制度的系统性,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和金融体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制度,从制度上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
总之,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一件大事,摆在重要位置,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必须认真学习,细心领会,深刻思考。各级党委中心组要把党章列入今年上半年学习的主要内容。每个党支部都要围绕学习和遵守党章,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党员领导干部既要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认真参与所在党支部的活动。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党组织,要把党章作为学习动员阶段的重要内容,并贯穿教育活动的各个阶段。要采取集中学、自学和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等多种方式,增强学习的效果。各级党校要举办学习党章研讨班、辅导班,把党章列为各班次的重要学习内容。新闻媒体要办好学习党章的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开展深入持久的宣传活动,在全省营造学习贯彻党章的浓厚氛围。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党建工作和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开展学习,把党章学习得更深一些、理解得更透一些、遵守得更好一些。
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党章明确规定,“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这是我们党的建设中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按照中央的要求和省委的部署,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实施纲要》和省委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惩防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的内容很多,关于强化制约监督和加强制度建设问题前面讲过了,这里,我再强调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这是廉政建设的基础,也是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前提。教育抓好了,德治加强了,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提高了,就可以有力地防范和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要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不断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延安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按照党章的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党纪条规教育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要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注意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不能老是板着面孔说教,内容要实,方式要活,途径要广,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收到入耳入心的效果。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教育,自觉加强学习,防止和克服浅学厌学甚至不学的情绪,通过孜孜不倦地学习,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精神境界。
二是,加强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构建陕西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董雷同志主持省纪委工作以来,带领省纪委一班人在防腐倡廉方面进行了新的积极探索。2003年初,在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省纪委提出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省委同意在部分市、行业和单位进行了试点。2005年1月,省委决定,在全省全面推开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这项工作从试点到全面推开三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拥护和支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体现了中央《实施纲要》精神,是我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各级党组织要按照省委的部署,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全面深入开展,切实抓紧抓好。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系,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警示训诫防线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了解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实施警示训诫,尽可能把一些不廉洁行为和违纪违法行为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反腐败的成本,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效。
三是,抓好党风政风建设,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政风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群众对我们党和政府的看法往往是从自己身边党员干部的作风表现得出来的。我省干部队伍的作风总体上是好的,但仍然存在着不少不符合党章要求和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问题。有的官僚主义严重,远离群众,脱离实际,高高在上,养尊处优,无所作为,有的心浮气躁、急功近利,甚至弄虚作假,不是一心一意为群众谋利益,而是热衷于形式主义、搞花架子,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以权谋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有的对群众的疾苦漠然置之、无动于衷,甚至作风粗暴、欺压百姓。对干部作风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必须痛下决心,认真解决。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认真贯彻“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当前,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在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教育收费、看病买药、环境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工资发放、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今年还要突出抓好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继续在全省狠刹收钱送钱、跑官要官、配偶和子女违规从业、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等四股歪风。今年市县乡三级党委集中换届,要坚决贯彻党的干部路线,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任人唯贤、公道正派、五湖四海,坚决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那些拉关系、跑官要官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对那些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的,必须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二是要坚决查处少数干部在煤矿和石油企业入股问题。这个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尽管这些私自入股的人,手段隐蔽,情况复杂,但我们一定要下决心查处。一经查实,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是,坚决惩治腐败,充分发挥办案在治本方面的作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惩治腐败的有效手段。我们讲加强预防工作,绝不是要放松对腐败的惩治。今年,要继续严厉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商业贿赂、插手建设工程的案件,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只要是违纪违法行为,都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只要是腐败分子,不管藏在什么角落、逃到什么地方,都要组织力量把他们挖出来,依法惩处,决不手软,决不让他们逃脱党纪国法的惩治。要运用查办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起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使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三、一把手要带头廉洁自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指出:“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这就明确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近些年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反复证明了党中央这一决策是正确的,也证明了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政一把手的极端重要性。我省去年查处的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部分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违纪违法金额巨大,原总经理王文学等54名省地电系统的干部、职工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目前已有3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这是一起典型的一把手带头违纪违法、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比照学样的窝案、串案,其性质之恶劣、案情之复杂、涉案人员之多,为我省历史上所罕见,产生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王文学这个反面典型说明,要是一把手腐败了,影响更大、危害更大。一把手位高权重,能不能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一个班子、一支队伍的走向和形象。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首先要廉洁自律,以身作则。这是一个党员干部的起码素质,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起码底线。一个连自己都管不住、管不好的人,很难想像他能带好别人、管好别人。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在老百姓眼里没有威信,他在台上指手划脚教训群众,而群众在台下却指着脊梁骨骂他,究其原因,主要是这些人言行不一,说的一套做的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教别人是一套而自己摘的是另一套。一把手要带头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模范遵纪守法。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经得住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不逾越制度这条红线,不碰及纪律这条警戒线,不触犯法律这条高压线。要主动接受监督,自觉述职述廉,欢迎各方面的批评。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防止他们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做违纪违法的事情。一把手带头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言传身教,是最具影响力的号召,是最具权威性的命令。
各级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管住班子,带好队伍。一是要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要求与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支持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党政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措施。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屡屡出现腐败问题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二是要切实履行好教育职责。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教育,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廉政风”常吹,“警示钟”常敲,“预防针”常打,营造浓厚的党风廉政建设氛围。三是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要坚持党性原则,自觉克服明哲保身、怕得罪人的好人主义和庸俗作风,勇于查摆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大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班子成员和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要经常在领导班子中进行谈心活动,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现不良苗头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使干部健康成长。
四、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也是指导纪检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在工作中要牢牢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纪检监察干部的头脑。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系统地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与学习党中央反腐倡廉方针政策结合起来,与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结合起来,把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我在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上讲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又快又好地发展,这是今年全省的大局、大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大局观念,紧紧围绕实现今年又快又好发展这个总体要求,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的自觉性。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确保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反腐倡廉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围绕实施“十一五”规划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人为本,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程序办案,文明办案、依法依纪办案,在查办案件中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既旗帜鲜明地与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努力遏制住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又立足预防,从源头上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与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既把握好节奏和力度,根据不同时期形势和任务的要求突出重点开展工作,又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要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与发挥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充分发挥自身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专门机关的作用,又加强与各个方面的协同配合,注意发挥各自的作用,进一步形成整体合力。要正确处理严厉查处与教育保护的关系,既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又注意把改革中出现的失误与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支持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既高度重视群众的检举举报,善于从中发现案件线索,又十分慎重、善辨真伪,严防诬告好人、警惕坏人整好人,还干部以清白。
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要及时研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坚决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照党章开展工作。要积极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的实际困难,与时俱进,为他们开展工作进一步创造必要的良好的条件。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政治上信任重用,工作上支持帮助,生活上关心爱护。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同志们,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实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