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女皇”从巅峰坠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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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女皇”从巅峰坠落

  □ 秦 人 只 石

  2004年11月27日一大早,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箭雀接到去国资委开会的通知。然而在国资委的会议室里,迎接她的不是国资委相关领导那熟悉亲切的笑容,而是两张陌生严肃的面孔,黄箭雀的心猛地一沉!尽管黄箭雀已被调查了8个月之久,但由于检察机关保密措施严,黄箭雀没有一丝察觉,只是在两个星期前她的前任覃某“出事”后,她才有了点预感,手忙脚乱地做了一些应对的准备,但她还是没想到这一天会来得这么快!

  在“两规”地点,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黄箭雀很快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同年12月28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同意对黄箭雀采取强制措施。2005年1月4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黄箭雀予以逮捕。2005年12月19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原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黄箭雀执行有期徒刑7年半。

  认识黄箭雀的人都对她的名字感到费解,一个女人为什么要叫“箭雀”呢?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惊弓之鸟、中箭之雀,不但欠雅而且不太吉祥。但黄箭雀对自己的名字似乎“情有独钟”。

  第一次讯问黄箭雀的时候,检察官在确定了“箭”字的写法后,接着问道:“雀是麻雀的雀吗?”“不是!”黄箭雀立即纠正说:“是孔雀的雀!”虽然都是一个“雀”字,但对于黄箭雀来说,此“雀”非彼“雀”,是有着很大区别的。黄箭雀说她的名字是爷爷给起的,精通文墨的爷爷曾告诉过她,“箭雀”一词在现代汉语里是不通的,只能用文言文解释——在文言文中,“箭”有开的意思,“雀”是孔雀,“箭雀”指的是孔雀开屏,喻意大展宏图。

  黄箭雀的确也曾想大展宏图。走上领导岗位之初,她把全部精力投入到事业上,也曾是个很有责任心的领导。每天早上她总是第一个来到办公室,处理完日常工作后,都要巡视一下商场,抽时间和员工们进行交流,给她们出点子想主意;晚上员工下班后,她还要再巡视一遍商场,看地上有没有烟头,会不会造成安全隐患……百货大楼不少员工原是下岗工人,家庭生活困难,为了增加员工收入,黄箭雀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方式方法,特意细细研究了《三十六计》,力图从古代的战法中找出更适合商场经营发展的策略。

  然而,长期注重业务钻研而放弃了个人思想修养,使黄箭雀在诱惑面前不堪一击,面对“糖衣炮弹”的进攻,黄箭雀那自认为是很美丽的“雀屏”根本遮不住心里日益疯长的丑恶贪欲。让我们来看看这位曾经意气风发的“雀总”是怎样走到今天这一步的吧。

  镜头一:从违规炒卖内部职工股到将国有资产揣入口袋

  1992年,南百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试点初期,整个公司的股份累计为6360万股,除去国家股及社会法人股以及内部职工的配股外(这时南百公司的股票尚未上市),尚有近200万股原始股无法消化。10多年前人们对股票的认识还处于朦胧无知的阶段,负责股份制改造及股票上市工作的黄箭雀却先入一步对股票股市有了较为专业的认知和把握。她对南百公司股票上市的前景充满着自信,隐隐感觉到了这批锁在公司保险柜中原始股票的价值。一番筹划,黄箭雀悄悄以几个亲友的名字买下了10多万本应分配给内部职工的股票。一年多后,南百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原始股成了抢手货,黄箭雀瞅准时机将这批原以每股1.5元购进的原始股以每股10~12元抛出,一下获利百余万元。这是1997年前后的事情。百余万元在当时怎么说都是一个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这一切都是在人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完成的,黄箭雀既未向公司领导班子报告自己私下买卖原始股的情况,公司职工更无从了解这些,对股票管理及上市情况的监管疏漏让黄箭雀轻而易举地掘到了第一桶金。

  说到黄箭雀的贪污问题,不得不提到另一个因涉嫌经济问题被羁押审查的覃某。覃时任南百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这是一个同样工于心计的人物。南百公司股票上市不久,在一次公司领导班子的会议上,覃与黄箭雀便决定抽出专人动用南百公司的“小金库”资金参与炒股。说是“小金库”,其实是一个阿里巴巴的藏宝山洞,资金动辄数十万甚至百万。自1996年至2002年间,公司炒股每年均盈利数百万元。黄箭雀作为副总经理与时任公司老总的覃某坐镇指挥,亲自决定着何种股票在何种情况下购进与抛出。

  南百公司自然成了南宁市某证券营业部的大户。为了拢住客户,证券营业部每年都从自己收取的佣金中划出一部分用于奖励那些大户。每次从营业部拿回奖金后,黄箭雀都与具体负责跑股市操盘的一名炒股小组成员悄悄地把这笔奖金私分了。数额虽然不大,却是一笔意外之财。黄箭雀拿到几笔奖励,自然高兴了好些天,可是不久,她就发觉自己其实是多么的“单纯”。

  2001年的一天,公司总经理覃某把黄箭雀叫到办公室,称公司股票账户上的一部分钱是代朋友炒卖的,现在这位朋友需要用钱了,嘱咐黄箭雀给办一下这个事情,把钱从公司账户里领出来。黄箭雀照办了,领出10多万元交到覃某手中。不久,同样的借口下覃某又让黄箭雀操作了一次。覃某直白甚至有些低劣的借口当然瞒不住精明的黄箭雀。黄箭雀知道覃某在不择手段地化公为私。想起小心翼翼私分得来万余元奖金而沾沾自喜的自己,黄箭雀大有小巫见大巫的感觉。

  总经理拿得,为什么副总经理拿不得?一番思忖之后,黄箭雀决定依葫芦画瓢。不久,她就对公司炒股小组的高某说,公司几个账户中有一个账户是关系户挂靠的,现在这个关系户决定提出6万元现金,高某照办了。最后这6万元现金被黄占为己有,当然这只是开个头。

  镜头二:朋友嘛,“礼尚往来”是很正常的

  1998年黄箭雀担任百货大楼主管财务的常务副总经理时,百货大楼正在进行全面装修,按规定,所有由百货大楼支付的装修款都要经过她签字才能拨付。大权在握的黄箭雀很快成了装修队老板巴结“进攻”的对象。

  1998年中秋节前后的一天,承包了百货大楼内部维修和商场货柜台装修工程的个体老板杨某来到黄箭雀的办公室,简单汇报了一下装修情况后,掏出一个信封放在黄箭雀的办公桌上,言辞“恳切”地说:“感谢雀总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这点心意请雀总一定收下!”黄箭雀连忙站起身来一边拿起信封往杨某手里塞一边推辞着说“不要这样”,但杨某推开黄箭雀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杨某走后,黄箭雀扯开信封,里面露出崭新的一沓人民币,整整2万元。望着这笔不义之财,黄箭雀心里着实怦怦乱跳了好一阵子。平静下来后,黄箭雀想:自己认识杨某已有一段时间,也该是朋友了,何况在装修方面自己也给杨某提过不少好建议。朋友嘛,逢年过节“礼尚往来”是很正常的……有了“理由”,黄箭雀心安理得地收下了这笔贿金。

  此后,杨某又以“朋友”的身份先后分11次送给黄箭雀人民币16万元。作为一个精明的商人,杨某的这些钱绝不白送,在黄箭雀这里他得到了他所期望的回报。作为“礼尚往来”,黄箭雀为杨某解决了许多“实际困难”,还多次在公司领导班子会上及各商场经理面前称杨某装修质量不错,使杨某从1998年至2004年下半年不断得以在百货大楼装修柜台。此外,黄箭雀还把杨某介绍给南宁百货大楼北海市的一家加盟店,杨某从该加盟店拿到了部分柜台的装修工程。

  镜头三:出了票子,就能竞争位子

  2003年年初,南宁百货大楼中层领导实行竞聘上岗,为了保住原有的位子,一些部门经理不得不主动向黄箭雀“送出票子”。

  钟表珠宝城的经理刘某想参加竞聘继续担任经理的职务,但她知道公司一主要领导对她印象不太好,担心竞聘落选,于是多次找到黄箭雀,要黄帮她说好话,出点子。黄箭雀答应了。

  身在商场的刘某知道,要使“雀总”的“答应”落到实处,自己也要有点实际行动才行。于是2003年年初的一天,刘某从在百货大楼柜台销售珠宝的供应商那里以6千元的价格购买了一个标价为2万多元人民币的钻石戒指来到黄箭雀家,再次要求黄箭雀在其他领导面前帮她说好话,并且在评比时给她打高分。临走时,刘某留下了那枚钻石戒指并由此得以继续担任经理职务。

  张某原是百货大楼业务部的经理,2003年中层领导竞聘上岗时拟将业务部改为营销管理部,经理、副经理要重新竞聘上岗。从公司制订的竞聘上岗报名条件来看,张某无论年龄还是文凭均不符合竞聘条件,但是她太向往经理这个职位了。一天,张某来到黄箭雀办公室,说明来意后留下了2万元人民币。黄箭雀便在领导班子竞聘小组成员会议上提出张某的工作能力强,经验也相当丰富,可以破格特批她参加竞聘,张某因此得以参加竞聘并最终竞聘成功。当然,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

  镜头四:单位的“经济指标”与个人的经济收入

  百货大楼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每年由公司给各部门下达经济指标,由部门经理具体操作执行。经济指标包括利润任务、销售任务及库存指标等,如果部门无法完成经济指标或有某一项经济指标不达标,全体员工的工资及福利、奖金就会受影响,部门经理还会面临免职的“威胁”。为了能够完成经济指标,一些部门经理想方设法地讨好领导,让领导在定指标时“手下留情”。由于当时黄箭雀是公司主管财务和销售的副总经理,于是大家纷纷把“目光”投在了她身上。利用单位的“经济指标”,黄箭雀大大增加了个人的经济收入。

  服装部是百货大楼的一个大商场,销售量在各商场中排第二,可利润却是第一,是百货大楼的主要利润来源。服装部张某自1992年上任以来,百货大楼给服装部定的经济指标逐年增加,张某感到压力很大,经常找黄箭雀要求将经济指标定低点,黄箭雀每次都表示可以“考虑”。为了将黄箭雀的“考虑”落到实处,1999年2月春节前的一天,张某来到黄箭雀的办公室,向黄箭雀汇报了服装部的工作情况后,请求“雀总”“适当关照一下服装部,不要把我们的指标定得太高”!临走时,张某留下一个装有2万元人民币的牛皮纸大信封。

  捧着2万元巨款,黄箭雀有点拿不定主意。尽管收钱对她来说已不是第一次了,但这次收的却是下属的钱。退吧,实在有点舍不得;但如果不退,其他人会不会知道?会不会给她造成什么不利的影响?黄箭雀盯着钱思考良久,决定“问问”公司的其他领导。

  第二天一早,黄箭雀来到公司一主要领导的办公室,随意聊了几句业务后,轻描淡写地说了句:“快过年了,下属商场经理给我送了点钱,你看能不能收?”那位领导随口答道:“下属送钱给你,表示她们对你工作的认可,有什么不能收的?这是一种惯例嘛!”既然领导说了是一种“惯例”,这说明其他领导一样有份了,黄箭雀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于是从1999年春节前至2003年,张某先后5次共送给黄箭雀人民币14万元。收钱后的黄箭雀对服装部的工作也一直很“满意”,每年下达的经济指标也都在服装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服装部每年都能“超额”完成指标。

  其他的部门当然也“不甘落后”。原百货大楼家电商场、鞋帽城、儿童玩具城、日化商场等部门的经理也先后送给黄箭雀人民币共约40余万元。

  镜头五:代理商的钱都是可口的“唐僧肉”

  南宁百货大楼的柜台可谓“寸土寸金”,它的知名度、地理位置和客流量在南宁都是首屈一指的;所以尽管百货大楼的柜台多达数百,可它仍远远满足不了广大代理商的要求。为了能在百货大楼拥有一席经商之地,不少代理商又把目光投向了大权在握的黄箭雀。对黄箭雀来说,那些有求于她的代理商送给她的钱,无疑又是一块好吃的“唐僧肉”。

  2001年上半年的一天,黄箭雀一个税务局的朋友打电话给她,称他有个朋友代理一个品牌的服装,想进南宁百货大楼经营,叫黄箭雀帮忙安排一个位置。黄箭雀答应“尽量帮忙”。很快,服装商场为“雀总”的朋友的朋友何某安排了一个理想的销售位置,这不能不让何某喜出望外。为了能进百货大楼服装商场销售,何某曾多次到百货大楼服装商场和业务部门联系,可得到的答复都是场地紧张,等等再说。现在“雀总”一句话就解决了难题,这让何某在感激之余,更看到了“雀总”手中权力的分量。为了能在百货大楼站稳脚跟,达到长期经营的目的,何某决定好好感谢一下“雀总”。不久,何某的7800元人民币和两张面值3000元的购物卡便成了“雀总”的囊中之物。

  金某是服装代理商,在百货大楼经营“珍贝”品牌服装。1999年经商场经理介绍,金某认识了黄箭雀。在两次送给黄箭雀人民币1万元后,两人的友情迅速升温。2001年下半年的一天,金某来到黄箭雀的办公室,称其在服装商场的其他柜台发现有与“珍贝”羊毛衫相同款式的服装,影响了其“珍贝”羊毛衫的销售,要求黄箭雀处理。离开办公室时,又留下了1万元人民币。很快,金某的事情解决了。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摸透了“雀总”脾气的经营者们,像这样将“唐僧肉”拱手相送的当然不止这两例。

  镜头六:表面上的“廉洁”与骨子里的贪婪

  熟悉黄箭雀的人都知道她是一个“多面人”,极善于伪装。百货大楼一个职工代表说:“‘雀总’每次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做述职报告时都会泣不成声地说,我为你们没日没夜地做了这么多的工作,丈夫生病了,我都没有时间去照顾他,儿子的学习和生活我也没有时间去管他,可是我得到了什么?整天骑个破单车上班,住的还是十几年前丈夫的公改房,谁能体谅我、理解我……”黄箭雀每次痛哭的时候,不了解黄箭雀为人的职工代表们被她感动得热泪盈眶。为了证明自己的廉洁,黄箭雀还有意邀请一些职工代表到她家里去,看她陈旧的家具和房子……

  在看守所,黄箭雀口口声声对记者说她的生活很简单,平时衣着很随意,几乎从不化妆,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抹一点淡淡的口红;可事实证明黄箭雀对服装和化妆品都有强烈的占有欲望。一次,黄箭雀在巡视商场的时候,试穿了服装代理商金某柜台零售价分别为1100多元和900多元的两件羊绒衣,感到很满意,说要“给成本价”。金某哪里好意思收?只好讪讪地说:“既然‘雀总’喜欢那就穿去好了。”黄箭雀听了也不客气,穿着就回了办公室。

  一些知情的职工说,这样的事情对黄箭雀可谓家常便饭,除了自己穿的,适合家人穿的她也照“试”不误,试完之后她要不说句“我给个成本价吧”,要不就是“下次我再把钱给你”,但黄箭雀从未真正掏过一次钱。此外,黄箭雀还对一种“欧莱雅”品牌的化妆品情有独钟,隔三岔五就去柜台“试用”,然后拿走,代理商敢怒不敢言。

  2002年年底黄箭雀接任总经理职务,为了掩盖其以往收受各个部门送的好处费,她决定清理“小金库”,以达到彻底将证据从小账本上销掉的目的,还美其名曰杜绝贪污和腐败。

  除了收受贿赂,黄箭雀还曾主动索贿。为了降低经济指标,钟表珠宝城经理刘某曾先后送给黄箭雀人民币2.2万元,可黄箭雀并不满足。她认为,钟表珠宝城经理,与珠宝供应商接触多,自然还有“潜力”可挖。于是有一天在跟刘某交谈时,黄箭雀有意透露原来有一个很好的手镯,但不小心摔烂了。刘某听后心领神会,很快就按黄箭雀手腕尺寸从供应商那以7000元人民币的进货价精挑细选了一个翡翠手镯,然后以汇报工作为由将翡翠手镯送给黄箭雀。此后,黄箭雀一直带着那个手镯。

  在收受大量不义之财后,为了证明自己的“清贫”,黄箭雀利用交集资房款的机会精心设计了一出“借钱”的好戏。2004年11月的一天,黄箭雀将一部门经理叫到她办公室说:“这次集资建房我要交集资款126800元,我还差63400元,你先借给我,一个多月后还,我算利息给你。”该部门经理依言代黄箭雀去房建部门交了63400元房款,黄箭雀以借的时间不长为由没有写借条。此事后不足一个月黄箭雀就东窗事发了,办案人员在其家收出银行存款人民币300余万元。

  镜头七:商业上的巨人,法律上的文盲

  黄箭雀是商业上的巨人已无需赘述了,与此极不相称的是,在法律面前她是个地地道道的“文盲”。

  黄箭雀被“两规”后,很快如实交代了问题,且对检察机关的调查十分配合,这其中除了办案人员的努力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黄箭雀一直以为自己只是拿了公家的一些钱而已,只要能把钱退出来就应该没事了——“坦白从宽”嘛,她觉得这点法律常识她还是懂的。所以2005年元旦前夕,黄箭雀以十分轻松的口吻对办案人员说:“元旦快到了,我的问题也交代完了,我可以回家和家人团圆一下吧!”在得到否定的回答后,黄箭雀不解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不行?我的问题不是都已经说清楚了吗?有什么事可以节后再说嘛,我保证随叫随到!”办案人员耐心地给她做工作时,她又出惊人之语:“通过这段时间的观察我觉得你比我能干,等我这事了结后我也不做什么南百的总经理了,咱们合伙开个公司,你做总经理我当你的副手!”让办案人员哭笑不得!

  在宣布对黄箭雀予以逮捕的那天,也出现了颇为戏剧性的一幕。在讯问室里,办案人员与黄箭雀的谈话结束后,南宁市纪委的工作人员先向黄箭雀宣布解除“两规”的决定,黄箭雀听完后兴奋地一下站了起来;可她的笑容还没落下,等候在一旁的公安民警又对她宣读了逮捕决定书,黄箭雀顿时“花容失色”,泪水一下涌了出来:“该交代的我都交代了,收的钱也退完了,为什么还要逮捕我?我想不通!”

  如今,在检察官的耐心教育下,黄箭雀终于想通了。她在《我的反思》中写道:“我一直认为自己是个有30多年党龄的老党员,思想已经很先进了,而且我是搞经济和业务的,既不是搞法律研究的,也不是律师,学不学法律法规无所谓,正是这种错误的思想认识,使我对法律党纪没有认真学习理解,更没有落实在行动上。法律知识的肤浅,法制观念的淡薄,使我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我将永远牢记这刻骨铭心的教训,恳请党组织原谅我这个不争气,但愿意彻底改正错误的女儿……”


    (转自《浪淘沙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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