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头戏。毋容置疑,这个重头戏,要常演常新,演出它的时代特色来。但是,反腐败斗争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在预防上下功夫。这就告诉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必须消除单一办案的片面思想,就办案说办案,而要开阔视野,充分认识查完一起案件,工作并没有完结,像一篇文章不仅要写好上篇,更重要的是要续写好文章的下篇。具体讲就是用辩证的思维视角,通过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监督机制,变坏事为好事,变教训为教益,提高办案的综合效果。
一、以查结的案件为素材,进行“以案说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每起违法违纪案的发生,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涉案的党员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受资产阶级和封建腐朽没落的思想影响,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学习懈怠,思想空虚,经受不住金钱美色的诱惑,视党纪国法为儿戏,滑向了腐败的深渊。从办案的根本目的讲,谁也不愿意那一个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而被纪检监察机关所查处,既然案子已经查结,为了使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就应该运用此案的鲜活素材,进行“以案说法以案说纪”的警示教育。从各单位的实践经验看,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必须注意三点:一是要总结发案的原因和剖析发案的教训,不能只局限于看处理了几个人,挽回了多少经济损失,而要在查找病根上多问几个为什么,为发案单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参考依据。二是重视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大家从一般案情的感性认识上升到吸取沉痛教训的理性认识上,不断强化“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党与人民在监督,万目睽睽难逃脱”的道理,切忌就案情说案情,用不宜公开的作案手段或具体细节去迎合一些党员干部的猎奇心理,扮演“教唆”如何腐败作案的角色。三是要引导党员干部联系思想实际,结合“身边人的身边案”,议教训,谈人生,话理想,面对活生生的反面典型,映射出个人灵魂深处的阴暗面,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进一步矫正做官与做人的坐标,让警钟在耳边长鸣。实践证明,把警示教育抓好了,就有利于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在主观改造上“固原强本”,逐步建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自觉做到干净干事,光明做人,清白做官,真正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根本目的。
二、针对发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廉洁自律不仅要靠党员干部的觉悟自我约束,还要用制度来严格管理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现代国家管理本质上是制度管理,制度更具有根本性。制度不健全,到处都有漏洞,使个别实权人物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加大,必然导致管理混乱,滋生不正之风甚至腐败现象。查办案件的同志最了解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像医生一样,把病看得准,脉搏摸得清,要说帮助该单位治理腐败,容易对症下药,针对性强,这是办案同志思想上的额外收获。为此,在案件查结以后,应建立和推行“一案双报告”工作制度,为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做出有益的探索。首先,必须按照办案程序形成一个高质量的以违纪违法事实为主要内容的调查报告,为组织对案件的定性处理提供重要依据。其次,检查制度管理方面存在哪些漏洞和薄弱环节,形成一个因制度建设弱化而滋生腐败的剖析报告。在形成“一案双报告”的基础上,向发案单位提供限期整改的纪检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针对发案单位在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堵塞漏洞,亡羊补牢,完善制度和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不仅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更有一定的实用性。近几年来,我们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注重抓办案,也注重抓“亡羊补牢”的善后工作,积极推行“一案双报告”的做法,针对发案单位制度机制建设上的漏洞或问题,建议和帮助发案单位制定各项制度和措施,有效地堵住腐败产生的漏洞,避免了办案中容易出现“头疼治头,脚疼治脚”的被动做法,深受发案单位领导和同志们的称赞。
三、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对发案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权力过分集中或失去监督,必然使有的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嬗变成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滋生腐败就成了难以避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近几年来发生的不少重大案件一再告诉我们,在腐败易发、高发的部门和单位,主客观原因尽管是多方面的,但其主要原因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基本上是空白,具体表现在上级监督是雾里看花不便于监督,同级受“栽玫瑰得花,栽蒺藜得刺”的影响不善于监督,下级顾虑触犯“龙颜”自讨苦吃不敢监督,把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寄托在他们靠“官德”管自己,没想到这种“寄托”太理想化,脱离了“初级阶段”社会现实,结果出现了“好人变坏人,老实人也腐败”的悲惨结局。为了扭转这种被动局面,预防领导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我们在查完一起案件后,注意围绕对权力监督做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发案单位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让班子成员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原则进行自我检查,制定整改措施,自觉进行整改。其次,对发案单位的整改情况明察暗访,发挥杀“回马枪”的威力,检查制度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一把手”是否自身过硬,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定期对发案单位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进行立体考核,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真正体现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四是建立全方位监督的有效机制。针对发案单位监督弱化的现状与原因,研究建立上级深入实际勤于监督、同级放下包袱善于监督、下级解除顾虑敢于监督的科学机制,创造监督有理、监督有利、监督受到保护的良好环境,使搞腐败的人失去赖以生存的市场和土壤。我们相信,只要办案的同志支持发案单位从实际出发,把领导干部掌权、用权的各个环节监督到位,消灭空档和死角,谁再企图搞腐败,也只是一场自不量力的“黄梁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