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消费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让老百姓既羡慕又痛恨,它五花八门,有吃香喝辣、公车私用、老总们“学习深造”的学费,还有各种名目的高消费和补贴。国有企业因为对其范围和额度缺乏严格有效的预算和规范,有时处于失控状态。这种情况若任其发展下去,将严重损害党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削弱党在国有企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我们已取得的国企改革成果付之东流。
要解决职务消费滋生的腐败问题,必须对职务消费的内容及产生的根源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的办法。
一、职务消费是国有企业“永远的痛”
职务消费是国有企业为保证企业领导人员正常生活和履行职责、完成任务,由单位按照规定为其报销的费用。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领导干部个人自主支配和使用的以货币形式支付表现的费用,如工资、津贴、生活费等。二是领导干部为开展工作而投入的成本,以及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和公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以票据报销形式由企业支出。如,招待费、通讯费、差旅费、培训考察费、小车购置及使用的费用等。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领导人员在进行职务消费时一般会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参与的人少,用途也较为隐秘。由于职务消费的私密性及用途界定的模糊性,使得职务消费是否合理,外人很难判断。职务消费在一些国有企业越来越成为吞噬国家资财的一大黑洞。请吃、送礼、出国“考察”、候鸟式疗休等等,诸多名目均在一些有职位者的“合法”消费之列。民间有句顺口溜:“职务消费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说的就是招待费这一名目下的各种违规支出,可谓是“吃喝嫖赌全报销”。职工群众对此极为反感。
国有企业职务消费不外乎存在三种情况:(1)履行公务时必需的消费;(2)履行公务时奢侈的过度消费;(3)利用职位之便满足个人需要的纯粹个人消费。第(2)、(3)种情况的存在尤其普遍,群众意见大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
职务消费不是国有企业的特有现象,而是一种社会现象,它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它是企业树立社会公众形象、维系内外部良好社会关系和人际关系以及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它的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为突出。取消职务消费,既不是改革的态度,也不符合市场规则,而且会使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我们要认真分析国有企业职务消费过度、过滥的深层次原因,准确划定职务消费与不廉洁的界限,制定相关制度,明确职务消费的条件、标准和范围以及禁止性规则,同时在预算和监督制度化方面制定相应规定,使职务消费真正做到有章可循。
二、国有企业职务消费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
职务消费过度、过滥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制定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缺乏时代性、系统性,措施不得力。在制度方面,对职务消费与不廉洁行为的界限不清;过分强调职务消费主体的自律性,职务消费的管理制度仍停留在计划经济的模式。在企业,尽管一些企业在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方面对通信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等作出了一定的限制,但方式比较单一,仍然不够具体、系统和全面。还有一些项目,如公关、差旅等费用,没有纳入规范管理的范畴。在有制度要求的一些项目中,有的流于形式,未得到落实。少数企业对规范管理职务消费问题还在等待观望。
二是国企职务消费控制不严,漏洞较多,随意性大。有的企业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和管理,造成职务消费的开支失控,如:有的国企领导人员差旅费用居高不下,开支缺乏有效约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不严,企业领导违规使用信用卡,公私消费不分;有的开支缺乏标准,随意性大,透明度不高。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屡见不鲜。
三是职务消费暗箱操作,无法监督。长期以来,职务消费信息不公开,渠道不畅通,以至于群众对其情况缺乏了解,甚至误解;财务、审计、纪检部门无法发挥有效监督。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弱的困惑。
此外,一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思想道德水平较低,企业经营者正规收入水平不高也是职务消费滋生腐败不容忽视的原因。
三、知难而上,扫除建立职务消费制度的拦路虎
建立职务消费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认真考虑并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消费主体思想认识障碍首先必须突破。一些“一把手”原本拥有很多的特权,个别“一把手”已经习惯于通过控制财权、职务消费权来管理干部。如果实行货币化到人,每个人都有了自主支配消费的权利,那些“一把手”便有大权旁落的感觉,怕失去了这个杠杆,管不住人。因此,不少单位的“一把手”借口改革太难,易引起人心不稳定、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而抵制改革;或轻描淡写地改一改,换汤不换药。这种思想首先必须突破,才能扫清进行职务改革的阻碍。
2职务消费标准的核定是改革中最棘手的问题。进行职务消费改革,关键是要制定合理的职务消费标准。一般应把握两点:职务消费水平不能高于现在的标准,充分考虑上下级、同级以及同级之间一般与重点的关系;要有配套的管理制度,严格预算和考核,节约的,要给予一定的奖励。目前,一些地方和企业的普遍做法是以前3年职务消费平均额为基数,剔除不必要的消费,下降10%,作为本单位干部职务消费的总量。使职务消费做到领导有数、群众清楚,明明白白消费,定期公布,过程监督,一改往日“犹抱琵笆半遮面”的神秘形象,由“幕后”走向“台前”。
3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大环境亟待形成。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规范职务消费的要求,2006年6月7日,国资委公布了《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对经常发生、用途明确、标准易定的职务消费,可以实行货币化改革。但从全国来看,还没有形成大范围推广的声势,因此进行改革的地方和单位难免瞻前顾后,改革难以突破。一些主要领导怕大环境不具备,难有作为,只是等待观望,随大流。还有的担心“谁先搞,谁吃亏”,可能产生不公平竞争。根据《意见》要求,央属企业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007年起严格执行。《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央属国有企业进入了职务消费改革的快车道,将对国企职务消费改革起到领跑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四、职务消费管理呼唤“三化”
1职务消费“阳光化”。杜绝隐形收入,减少职务消费。更重要的在于建立报酬与业绩相吻合的报酬机制,使隐性收入变为阳光收入。这种机制不是人为规定的,而是由市场决定的。尊重市场规律,并建立与其相适应的规则,是规范国有企业报酬的重中之重。
要控制职务消费,首先要做到让职务消费的信息尽可能公开。管理制度、职务消费货币化标准的制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听取职工意见,职务消费情况应视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在适当范围公开,让职务消费的整个过程都能受到上级、企业内部、社会及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据有关资料表明,管理严格的外企将一切消费支出置于预算和指标考核之下,实行节约归己,超支自付,成功地封堵了职务消费的黑洞,这些我们都可以借鉴。
2职务消费“货币化”。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主要是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中票据报销部分进行改革,在管理方式上实行核定标准,包干到人;在支付和结算方式上,实行货币化。这也是国际上职务消费管理通行的做法。
目前,大多数单位对通讯、差旅、培训等费用实行定额审批报销制度,职务消费货币化主要项目是业务招待费和公车的购置及使用。实行职务消费货币化改革,我认为可以分四部走:第一步,制定配套措施,划分个人职务消费项目和公共职务项目,拟定职务消费标准,实行记账式管理;第二,加大个人职务消费比例,减少公共职务消费比例;第三步,运行成熟的职务消费项目由记账式转为货币式;第四步,对职务消费全部实行货币结算。
核定职务消费标准是个关键。各单位可以先行对前三年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清理,以这三年平均数为基数下降10%以上,作为改革的职务消费总量。标准要根据领导干部职位、分工和实际工作量综合确定,党政一把手与副职之间、副职与副职之间,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拉开差距,不搞平均主义。要公布职位消费标准和项目,广泛征求职工、离退休人员意见和建议,同时由财务、纪委、审计等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定期公布,建立严格的审批报销制度,使职务消费置于严格的预算管理与群众监督之下。
3职务消费管理的“精细化”。规范职务消费,关键在提高管理权力和管理用权的有效性,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模式。长期以来,我们在对待如何“用权”这个问题上缺乏深入研究和科学规范;对于有权者及其用权行为,不是没有管理,就是管理粗放。而管理粗放的大环境则是:领导指示即实际办事的依据,领导的意思要千方百计落实。在这个大环境下,谁当领导谁就是真理的化身,精细的管理(成熟的规则与合理必要的监督)自然也就成为束缚想象力的碍手绊脚之物而被束之高阁。
精细管理不但包括有一套科学、合理的制度与规则体系,还意味着一种认真的态度。这两者的结合,使得事情推进或处理的任何一个环节与细节都会被关注,有规可依、有据可查、精确细致,使职务消费真正做到有限度、有额度、有程序。
在落实职务消费“三化”的同时,对于国有企业在体制上、资产监管考核上、财务管理上的问题,也要引起高度重视,在深化国企改革时加以解决。因此,只有不断推进国企改革,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标准,将国企职务消费置于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之下,大胆实践,勇于探索,才能从根子上彻底治理国有企业职务消费滋生腐败这颗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