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干部经济违纪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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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国家对“三农”问题的政策扶持,特别是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下拨农村的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粮食直补、以工代赈等特定款物数量逐年递增。与此同时,反映村级干部经济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亦呈递增趋势。村级干部经济问题的症结在哪里?如何治理和防范?现结合洋县近年来实际情况,浅析如下:

  一、村级干部经济违纪问题的主要类型

  1乱收费,乱罚款,收受好处费。在涉及村民建房、计划生育等项工作中,巧立名目乱罚款、乱收费;在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有关工作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设置关卡,收受好处费。如某镇某村前后两任支部书记张某、李某,在村民建房等项工作中,巧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致使该村34户村民乱修乱建,几年下来乱收费资金达26710元;后任支部书记李某接受2户外迁人口入户及村办幼儿园好处费4590元。

  2私自管理使用,随意报支专项资金。个别村干部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上级财政下拨的扶贫救济、农田基建、占地补偿、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自己掌握,长期不交村财务入账,为个人侵占创造便利条件。如某镇某村支部书记王某,2003年从镇财管所领回该村人畜饮水代赈资金20000元,不交村财务账管理,不经村两委会议研究,自行领工施工,管理使用工程资金,至2005年3月镇纪委调查时,工程所有票据及结余资金仍滞留个人身上;某镇某村支部书记屈某、原村委会主任高某、原副主任曹某,2004年与西汉高速路施工标段订立临时用地租凭合同时,虚增款额22536元,将其中12000元伙同该村原出纳李某私分,各分得3000元。

  3违规侵占、乱支滥用村组集体资金财物。个别村干部在管理村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过程中,采取虚开发票、重复报支等手段挪用侵占村组集体资金财物。如某镇某村前任支部书记张某用集体资金为个人购买价值1950元的手机;后任支部书记李某,在工程中将施工结束剩余的10吨水泥,以每吨253元折抵运输人员运费253元,后又让运输人员为其出具虚假运费条据,在账目中重复报销1750元。

  二、村级干部经济违纪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个别村干部错误地认为,超越政策规定向农民收取一些费用,只要不装进个人腰包,就构不成违纪。在思想上对政策法规早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或是对上级政策不深钻细研,从对我有利、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断章取义,因而导致在涉及村民建房、计划生育等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加重农民负担。

  2监督制约流于形式。近年来,各村都建立制订了一整套完善的村两委会监督机制和财务运行管理机制,诸如农村财务村有乡监管机制、财务公开机制、村两委会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等。而在个别村,两委会成员和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人员放弃原则,不能认真按照钱权分离、收支两条线和财务政务公开要求办事,致使监督制约和民主管理机制流于形式。个别村的财务管理人员长期不记账不结账,不能做到财务收支账目日清月结,不能定期进行财务、政务公开,给个别村干部谋私留下了“漏洞”。个别村干部无视上级要求和规章制度的制约,不经村两委会研究,对自己经手的款物不交村账管理,不进行财务政务公开,想方设法用权管钱花钱,以供个人随意开支。

  3乡镇监管不到位。个别乡镇对村级财务管理重视不够,放松对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对财务政务公开要求不细、检查不严。对下拨各村的专项资金财务,未认真检查其开支使用情况,对可能存在或隐藏或已露端睨的问题未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诫勉督导和责令纠错等警示训诫谈话,以致个别村干部酿成大错,构成违纪事实。

  三、预防村级干部经济违纪问题的对策

  1抓思想源头,治理防范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各乡镇要组织村级干部系统学习领会新时期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消除其思想认识上的误区,落实党风廉政、廉洁自律教育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农民投工投劳“一事一议”制度,对上级组织三令五申、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坚决予以清查制止;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对群众信访举报收受好处费的,不姑息、不护短、不手软,从严查处。同时,制订激励机制,实行村干部工资报酬与绩效挂钩机制,鼓励村级干部因地制宜地争取项目,以招商引资、创办特色产业、领办村办企业等方式,努力发展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积累。

  2抓监督制约,杜绝以权管钱用钱行为。各乡镇应要求各村严格执行现有财务管理制度,特别是落实村级财务“村有乡监管机制”、“村务财务公开机制”、“村两委会重大开支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制订规划,定期对各村会计、出纳、报账员、联组会计等财会人员进行知识培训;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检查清理审计,对自身素质差、不坚持原则、不适应工作的,要求村两委会坚决予以更换调整。强化村两委会及成员间的监督制约,彻底杜绝用权管钱用钱行为。对于上级财政下拨各村的水、电、路和学校建设、扶贫开发、代赈项目等专项资金,严格按财务制度实行报账制,杜绝资金体外循环,一般开支由村两委会研究把关,大额开支报乡镇研究审批,所有收支账目定期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抓政务公开和警示训诫,严肃查办经济违纪案件。以村级财务政务公开为核心的民主监督制度是确保农村稳定的关键措施,是实现村级事务从“靠人管”到“靠制度管”转变的有效途径,是沟通村民与村干部关系、消除村民不满情绪、有效预防村干部腐败的“减压阀”和社会“稳压器”。各乡镇在抓自身财务政务公开的同时,在各村应建立民主理财小组、集体经济审计小组、村级事务监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制订科学有效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和《村务公开机制》,推动村级财务政务公开化、经常化、制度化。对涉及有下拨专项资金的村级干部,乡镇党委、纪委要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警示提醒谈话,有问题早发现早纠正;对举报有经济违纪问题的,要认真检查,属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督导谈话;属“情节显著轻微”的,及时进行责令纠错谈话;对构成违纪的,严格按照党纪条规坚决查处,真正起到查处一件事、处理一个人、影响一大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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