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对纪检监察机关来说,要把进一步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作为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的关键措施来抓。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依纪依法办案能力谈一点肤浅的看法。
一、依纪依法办案必须树立法纪意识
依纪依法办案不仅是对办案工作的定位要求,同时也是对反腐败工作绩效的一种评估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能否做到依纪依法办案,关系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关系到维护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尊严,更重要的是关系到正确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对依纪依法办案在认识上还存在一些偏差。一是不能在依纪依法办案和提高办案效率上找到有机统一点。强调依纪依法办案,就减轻办案力度,忽视办案的效率;强调办案的功效性,就忽视办案的合法性、有效性。二是不能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构建有效的支撑点。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就忽视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强调办案的合力,就忽视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差别,相互借用各自的办案手段。三是不能在办案人员和违纪违法人员之间达到科学的平衡点。强调两者之间命令与服从的关系,忽视两者之间服务、帮助、挽救、保护与合作的关系;强调尊重和保护办案对象的合法权益,工作中就束手束脚。
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观念:一是办案的严厉性和文明性相统一。既要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长期斗争,对腐败行为严厉查处,决不留情;又要文明办案,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权利。二是办案的规范性和效率性相统一。既要做到手段、证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又要增强责任感,坚持主动办案、有效办案。三是办案的政治性和法纪性相统一。既要坚持党委的领导,把握办案的正确方向,达到最佳的政治和社会效果;又要坚持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性和独立性,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四是办案的独立性和合作性相统一。既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又要尊重其它执法执纪机关的职能要求和个性特征,做到牵头不包办,组织不揽权,协调不越位。
二、依纪依法办案必须突出以人为本的观念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提高办案工作能力的前提。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最根本的是要加强教育,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一是要增强人权观念。办案工作要体现以人为本的执纪执法观念,尊重人、教育人、挽救人。要尊重和维护涉案人的健康权、休息权、申辩权、知情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二是要增强政策观念。要认真执行政策,讲究策略,依纪依法办案。三是要增强程序观念。要严格履行办案工作的法定程序。做到规范有序、客观公正,不随心所欲。四是要增强实事求是的观念。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五是要增强宽严相济的观念。特别是在查办窝案串案中,要区分情况,执行政策。对从宽处理的,要严格掌握,不能搞硬性规定,不能与法纪相悖。六是要增强办案效果与政治、社会效果统一的观念。
三、依纪依法办案必须强化办案综合实力的提升
具体讲,要进一步提高五种能力。
一是提高信访案件初核的能力。对可信度和可查性较大的案件线索,不动则罢,动则要搞准,动则要突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当否则否,当定则定。
二是提高分析案情的能力。对案件的分析判断,要贯穿到办案的全过程。每办完一个案件,都要认真总结正反经验,切实提高分析案情的能力。
三是提高谈话攻心的能力。要善于研究人的心理、动机和行为,运用心理学来突破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导之以利,示之以据,慑之以威,惑之以计,服之以识,应之以变,持之以恒,不断地造势、运势、乘势,促使其作出交代问题的选择。
四是提高查办案件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发挥有关部门和机关的职能作用,优势互补,各负其责,有效查办大案要案。
五是提高办案取证的能力。证据是突破案件最有力的武器,只有证据充分确实,才能促使被调查对象端正态度,交代问题,才能应对串供、翻供等复杂局面,战胜涉案人员的反调查活动,才能办成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必须创新办案取证方法,取好证,特别是及时获取涉及案件定性的证据,形成证据链条。
四、依纪依法办案必须建立长效机制
严密的制度规范,是依纪依法办案的根本保障。但在这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在信访、立案、初核、调查取证及审理等环节缺少“刚性”制度约束和监督,领导个人意志对办案的影响较大。二是办案人员和涉案对象权益的保护和救济缺少制度保障,保护和救济不到位。尤其是对“两规”对象的权利保障与限制规定不够明确,引发社会舆论。三是办案的合作、协调缺少有效的制度规范,出现领导协调容易、机关协调难,上级协调容易、同级下级协调难,本地协调容易、异地协调难的现象。四是对违纪违法办案的组织和人员如何追究、追究什么责任、追究到什么程度等缺乏硬性规定。
要切实解决好上述问题,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一是完善办案各环节的制度规范,做到依制度、依程序办案,而不依领导个人意志和爱好办案。二是健全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救济制度。特别是人员安全、健康保障和权利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定。三是建立办案的合作、协调制度。特别要加快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等机关在办案中加强协调配合的规定。四是完善违纪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违法违纪办案人员的政治责任和法纪责任,明确追究程序和渠道,完善追究责任机制和惩处机制。建立健全办案工作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办案奖励制度和办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该办成案而没有办成案、不能成案而办成了冤假错案、办案过程中违反纪律和规定、出现过错的,都要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五是加强办案工作纪律与保密工作。随着办公自动化的推进,大量案件资料如统计报表、初核、调查意见、立案报告等在微机中保存,为了防止他人随意查看造成泄密,给证人、被反映人及有关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我们在工作实践和微机管理中,对保存案件材料的文档、软盘、U盘设置了安全保护措施,并定期修改密码。确保了案件资料的保密,防止了因泄密给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五、依纪依法办案必须保护党员干部权益
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是依纪依法办案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调查处理案件,必须正确把握政策、纪律、法律,做到执法以公、执纪为民,既严查腐败,又善待党员干部;既坚持原则,又掌握策略。近年来我们坚持依纪依法办案,始终把尊重和保护党员干部的权益作为办案的重大原则来认识和把握,至今没有办过一件冤假错案、没有一个受处分的党员干部提出正当理由的申诉控告,与前几年形成明显的反差。
实践证明,在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问题上如果处理和把握不当,不仅会影响案件的查处,也会直接影响到反腐败斗争的有效开展,甚至会在政治上给我们党带来严重损害,必须高度重视。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要正确运用“两指”“两规”。按照既坚决又审慎的原则,严格使用权限和报批程序,做到敢用、慎用,决不滥用、乱用。二要认真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当柔则柔、当刚则刚,正确处理打击极少数与保护教育大多数的关系,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三要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坚持教育为主、启发自觉交代问题为主、挽救给出路为主的工作思路,推动案件突破。四要做好申诉。坚持实事求是和“有错必纠、部分错部分纠、无错不纠”的原则,慎重做好复议复查、复审复核工作,对一些重要申诉案件可进行公开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