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海华光集团公司冯明昌诈骗银行巨额信贷资金案,使银行和政府共30多亿元资金遭受巨大损失。这其中,当地的党政领导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鉴于此,调查组深挖细查,对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查处,给“806”案画上了一个句号。
“对南海贡献最大的人、南海最廉洁的人、南海最可怜的人”——这是佛山市原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副厅级)在与纪委调查组谈话中给自己的角色定位。然而,经广东省纪委查证,所谓的“三种人”陈仲元,在南海任职期间却存在收受包工头贿送的房产,向包工头索要巨额港币,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收受他人送的红包、礼金,官僚主义失职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等严重问题。
2005年3月24日,陈仲元被宣布“双规”。2005年6月,陈仲元案被移送检察机关。
2006年1月27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4年间,陈仲元利用职务之便为李某谋取利益,收受李某价值人民币28.8万元的一栋楼房及现金港币31万元;2003年8月至9月间,向李某索要港币187万元。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陈仲元有期徒刑十年。
滥用职权财政损失3亿多
2003年8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广东省纪委组织协调公安、检察、审计、财政、国土、银监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广东南海华光集团冯明昌诈骗银行巨额信贷资金案(简称“806”案,详见《党风》2005年第1期)进行查处。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发现该案涉及银行和财政几十亿元资金损失问题,牵涉面广,涉及人员众多,当地的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存在着严重的违法违纪嫌疑。
在巨额财政资金非法流向华光集团的过程中,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是位关键人物。据审计,1999年至2003年6月,陈仲元任南海市长(区长),主持政府的全面工作,并分管财政、税务等工作。期间,经陈仲元等人的审批,12.09亿元财政资金从财政局划入下属的投资公司和资产经营公司,华光集团通过该两公司非法借用财政资金5.96亿元。另外,南海驻香港的一家企业公司利用政府担保的信用额度,在华光没有提供任何资产抵押的情况下,大量为其代开信用证,本息合计13.37亿元。两项共造成财政损失6.51亿元,其中因陈仲元失职和滥用职权审批的财政损失为37,694.932万元。而陈仲元的女婿何某(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却在此过程中从华光集团获取了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全家移民新西兰,并在冯明昌收购的公司任董事领取高薪。
同时,调查组还收到了一封署名“南海区一大群愤怒的企业商人”的举报信,反映陈仲元任南海市长期间,存在利用职权,在全市各个领导岗位安插亲信,形成“陈氏”官网、“陈家军”;疯狂贪污敛财,大量市政工程未经招投标发包等问题。
根据初步掌握的线索,调查组随即展开内查外调工作,对陈仲元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巨大损失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并对陈的家庭经济状况及周围的关系人进行全面摸查。
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陈仲元官僚主义失职外的其他经济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所谓“三种人”的吹嘘如美丽的肥皂泡般不攻自破。
与包工头交朋友亲如一家
首先纳入调查人员视线的,是与陈仲元关系密切的私营企业南海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李某。
李某是陈仲元的同乡,靠做工程起家。早在1987年陈仲元任南海市丹灶镇委书记时,他们就已相互认识,但仅维持一般关系。至1991年,李某得知陈仲元调任南海市桂城镇委书记后,为日后能得到陈的“关照”,开始主动帮陈家里做一些水电维修工作,在心理上逐渐与陈接近,彼此间成为朋友关系。
1992年初,李某找到陈仲元,希望能在桂城某陶瓷厂项目中做些工程,请陈给桂城建筑公司负责人打个招呼。陈仲元认为李某是自己的朋友,而且当时的建筑市场还不规范,举手之劳说一说也没有什么大问题。然而,就是这“说一说”成了陈仲元与李某间关系的转折,李某因此获得了陶瓷厂造价200多万元的工程承包权,陈仲元却由此打开了廉洁从政的思想缺口。后来,随着陈仲元职务由南海市委常委兼桂城镇委书记、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市长,至南海区长、区委书记的步步高升,李某与之关系开始日趋密切,甚至于每年的大年初一,李某都要与陈到陈的岳母家拜年。在陈仲元的介绍下,李某又与南海市政局长张某拉上了关系,逢节假日或有某项市政工程准备开工前,三人便一起吃饭,觥筹交错之间,一单接一单工程便轻而易举地收入李某囊中。
背靠陈仲元这棵大树,李某的工程越做越大,由当初的小打小闹到1994年挂靠南海市政工程公司,再到2001年组建自己的南海市某市政工程公司。多年来,在陈仲元的明示或暗示下,张某先后将30多项总造价1.8亿元的市政工程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交由李某承建。
2004年5月初,经过反复做工作,李某向调查组提出“要见能说话算数的领导”,揭发陈仲元的问题。据李某的交代及进一步的调查核实,调查组掌握了两个重要情况:
1993年上半年,李某找陈仲元帮忙解决建私房的地皮,陈让下属把预留给镇领导的桂城北约村三幅地块转让给李。李花9.8万元为陈购买了其中31号土地,对陈说要在此地出钱为其建一套房,陈当即同意,并对李随后拿出来的房屋设计方案表示赞成。此后,李出资在此地皮为陈兴建了一幢五层楼房(价值28.8万元)。房子建好后,陈仲元夫妇委托李代为出租首层铺位,几年来共收租金20多万元。1998年,李按照陈要求以其弟陈某儿子的名义办理了房产登记,并出示虚假收据交给陈某,以证实其已付钱。
2003年8月“806”案发后的一天,陈仲元要求李某在一周内为其筹集200万元人民币并兑换成相应的港币。李当时心里很不情愿,说:“我哪有那么多钱。”当时他手头确实也没有那么多现金。见李似有推脱之意,陈说:“这些年我一直关照你这么多,现在我有难,你都不愿意帮我,说不过去吧。”无奈,李向陈妻弟徐某借了港币70万元,加上其自有港币117万元,合计港币187万元,于2003年9月分两次将钱在陈指定的地点交给陈。至于陈仲元有何“难”,要此巨款何用,李却并不知晓。
虽然说李某这一次拿钱拿得有些不情愿,但是怎么说他还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十几年来为了感谢陈仲元对他在南海经商的支持,除了“感情投资”,也没少花钱。1997年至2001年的中秋节,李某先后5次到陈仲元家中送钱给陈,每次港币5万元,5个中秋节共送出港币25万元;2001年底,李某陪同陈仲元夫妇到澳门游玩,送给陈港币2万元;2003、2004年春节期间,李某分别在香港、广州送给陈仲元港币各2万元。近十年来,陈仲元从李某处收受的“过节费”共计港币31万元。
为红颜索要港币187万元
对于组织审查,陈仲元始终抱有强烈的抵触情绪,他自诩为南海发展的功臣,甚至还在某些场合放言:“查我就是要造成南海经济社会的不稳定”,并给调查工作设置障碍,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如“806”案案发后,陈仲元与其妻、女婿何某、妻弟徐某、个体老板李某伪造了六份委托书和证明书,隐瞒事实真相。2003年11月,何某被“双规”后,陈仲元又先后三次警告李某,不管什么人来调查,都要按照假委托书的内容来讲,“否则就是好大一件事”。
为减少办案阻力,调查组提出将陈仲元调离南海,这一建议得到省领导的支持。2004年10月,通过组织程序,陈仲元被调到广州任省贸促会副会长。
但是,直至此时,陈仲元仍然执迷不悟。省纪委的几位领导先后几次找陈仲元谈话,希望他能向组织主动讲清楚自己的问题。就在对他实施“双规”措施的前三天,省纪委领导还对其进行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谈话。
面对组织的一再挽救,陈仲元却心存侥幸,强调自己对南海的功劳和贡献,强调自己如何清廉,说什么“我从不收别人的红包,最多也就拿点不值钱的土特产。逢年过节的时候,我是逢会必讲不能拿红包,也有人给我送过红包,但我都马上退回去了。久而久之,就没有送红包给我了。南海在这方面的风气还是比较好的。”“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一般不在家,就算在家我们也不开灯,杜绝了一些不怀好意的人到家里坐。”陈仲元当然不会知道,此时调查组的调查取证工作已经相当扎实,即便是零口供,他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2005年3月24日,调查组宣布对陈仲元采取“双规”措施。陈仲元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仅仅是第三天,曾经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任何问题的他便开始交代问题了。期间虽然只是短短的三天,但对于陈仲元来说,却是无比的漫长,抗拒、矛盾、崩溃在他脑海中相互交织,往事不堪回首,件件涌上心头。
2000年初,时任南海市市长的陈仲元在南海某酒店认识该酒店的管理人员L小姐。L小姐虽说人到中年,但面容姣好,气质也不错,正是陈仲元欣赏的类型。而陈仲元在L小姐眼里,则是一个心胸宽广、处事稳重、平易近人、善解人意的好男人。2001年下半年,L小姐受聘到南海某集团公司任总经理后,两人开始频繁联系,常常一起吃饭、饮茶、喝咖啡。一来二去,两人的关系渐至“佳境”,相互引为知己。但是另一方面,陈仲元在享受这种不正当关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心理负担,一度想中断这种关系,有时便难免冷落了L小姐。
2003年8月,L小姐发现陈仲元有意疏远自己,怀疑陈另有新欢,感到非常恼火,要求陈在一周内给她人民币200万元作为补偿,并扬言要向陈的单位领导和妻子告发两人的不正当关系。陈仲元经多次求饶未果,最终只好答应。
但是,200万元巨款从何而来?这可叫陈仲元为了难。家里的经济大权由妻子一手控制,这种事情向妻子开不了口,再说他也没那个胆量。左思右想,他想到了李某,一来李做工程多年,自己给过他很多关照,却从未主动向他提出过什么要求;二来李是自己多年的朋友,此事他不会向外传也不会出卖自己,向他要钱会比较安全。
2003年9月,陈仲元要求李某在一周内为其筹集人民币200万元并兑换成相应的港币。李某先后两次交给其港币共计187万元(即上文提及的港币187万元)。陈仲元随之将该款分两次送给L小姐。此后,陈仲元和L小姐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直至陈被“双规”前。
1993年至2003年,自称“从不收别人的红包”的陈仲元在任职期间先后收取他人红包、礼金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1998年至2000年间,陈仲元夫妇多次将部分红包款以其弟陈某某及妻弟徐某的名义存入中国银行广州某支行。2004年2月,陈仲元夫妇担心存在此处的款项被调查组查获,于是让徐某、黄某夫妇将存款取出代为保管,并吩咐徐某如果有人查的话就说是徐自己存的钱。
藏匿巨款亲戚朋友齐上阵
徐某,南海某装饰工程公司经理,陈仲元妻子的堂弟,原本是广州人,却靠了与陈仲元这层关系在南海做装饰工程。平日里,陈、徐两家人在经济上也有一些扯不清的关系。陈仲元及家人到一些镇吃饭、饮茶时,有意让徐某开车一起去,在与各镇领导交往中,让他们知道徐某与陈仲元的亲戚关系,为徐在南海开展工程业务提供方便。
2005年2月底,调查组在调查陈仲元的家庭财产状况时,发现中国银行广州某支行以徐某的名义储存过大笔款项,而存单上徐某签名的形状和笔锋都与陈仲元的字迹很像,怀疑是陈的手笔。经做笔迹鉴定,结果证实办案人员的怀疑是正确的。但是,徐某除了交代给南海地区一些党政领导贿送钱物的情况外,凡是涉及陈仲元的问题一概坚持不说。后经调查组晓之以厉害关系,终使他道出为陈仲元藏匿转移巨款的详情:
1998年10月,陈仲元夫妇借徐某的广州市身份证在中国银行广州某支行办理第一笔存款,此后每年陈都借用徐的身份证办理续存等手续。2004年初,徐某按照陈仲元吩咐将巨款提出,并通过其妻黄某的弟弟小黄转移。
就在调查组要找小黄的时候,黄已闻风而逃,躲到朋友老家湖南的一个小山村去了。办案人员随即循迹而至。3月12日,湖南下起了大雪。在漫天飞舞的大雪中,办案人员在湖南的一个高速公路收费站截住了正准备逃往长沙的小黄。天气的寒冷加上内心的恐惧,使黄看起来有些瑟瑟发抖,当晚便交代徐某托他保管的钱在广州其妻刘某处,还有姐姐黄某交给他的一个白色信封也在刘某手上。
消息传回广州,当天晚上办案人员即找到了刘某,在刘工作的一家法国餐厅工作间的铁皮柜里,取出了用蓝色旅行袋装着的港币146万元、人民币70万元。但是,小黄所说的信封,刘在前一天晚上已经将它还给了姐姐黄某,至于信封内有什么,刘也没打开看过。
办案人员敏感地意识到,这个信封里面一定装着非常重要的东西。第二天一早,他们找到黄某。黄某交出了一个信封,牛皮纸的,内有其本人一套房子的房产证件、购房合同和钥匙。拿着这个牛皮纸信封,办案人员心存疑虑,小黄一再说明的白色信封什么时候变成了牛皮纸的?当中必有蹊跷。办案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黄某终于讲出了实情。信封之谜被解开了。
2003年8月中旬的一天,陈仲元妻子叫黄某到银行开一个保管箱子,帮她存放一些东西。于是,黄叫上一个要好的工友,以这位工友的名义在广州某银行开了一个保管箱,把陈妻交给她的钱都存放在里面。2005年元旦前,黄某把保管箱钥匙装入一个白色信封交给弟弟小黄保管。丈夫徐某被调查后,黄某怕查到自己头上,又不想将这笔巨款轻易交出,便在刘某某还给她装有保管箱钥匙的信封后,把该信封调包了,企图以应付调查。没想到百密一疏,牛皮纸信封和白色信封对不上号,就这样一个小小的细节被办案人员抓住了。这样一来,黄某不得不交出了保管箱的钥匙,办案人员从中取出人民币165万元。
这大概就叫做“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到了这个时候,陈仲元才知道什么叫做“后悔”,体会到“金钱如粪土,平安值千金”。自己多年来努力地工作,在党的培养和各级的支持信任下,从一个文化不高的商业部门职工(供销社收购站收购员、报表员、站长)成为一个副厅级的干部,这是一个多么艰苦而又光荣的人生历程,可惜自己却没有好好珍惜。他后悔自己放松了思想改造,也放松了李某不断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警惕,终于明白什么叫做“穷在路边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李某不断地接触我的家庭,讨好我们,正是他看到了我的职务和社会影响”,从而打开了自己廉洁从政的缺口;后悔自己任职期间,“在党风廉政建设这件重要的工作中,只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作为教育别人的口号,在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上没有把握好自己”;后悔自己在接受审查期间,辜负了组织的关心爱护,没有把握住组织给予的主动交代问题的机会。他再也不诳称自己是“对南海贡献最大的人、南海最廉洁的人、南海最可怜的人”了。他在写给佛山市和省纪委领导的信中写道:“你们对我已经仁至义尽”,“我自问良心,组织没有查错我,我已心服口服”。
事实也印证了陈仲元所说的“没有查错”。在查处“806”案及陈仲元案历时近两年的过程中,佛山市、南海区的干部队伍思想稳定,经济建设不但没有受到影响,而且还保持持续发展的良好势头。据统计,2004年佛山市、南海区国民生产总值分别为1653.7亿元和547.73亿元,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16.3%和15.7%。去年上半年,佛山市、南海区的经济增长又分别达到了19.5%和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