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4年12月7日,在汉滨区委常委会议上,大家怀着惋惜、失望的心情,审议批准了对汉滨区县河乡党委副书记蒋典林的撤职处分。这是他第二次受到党内处分。
年仅41岁的蒋典林,出生在吉河镇一贫困农民家庭,凭着聪明和勤奋,有着从一名教师到中学校长、区文教办主任、镇纪委书记、乡党委书记的奋斗经历。
但就在他任晏坝乡党委书记不久,因经济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案卷尚未尘封,时任县河乡党委副书记的蒋典林,竟利用分管林业工作之便,在退耕还林的补助粮钱款上做手脚,再次违纪。请看:
欺上瞒下 蒙骗群众
2001年县河乡实施退耕还林工程182484亩,下余指标90516亩。2002年2月,蒋典林同乡林业站站长成某、会计胡某先后到牛岭沟、苏坝等村,哄骗村干部说:“乡上又给争取了一点退耕还林工程指标,但这是区林业局从检验不合格乡镇收回来的,第一年的兑现钱、粮别人已领,只剩下4年的,你们不要的话就安排到其他村。”这些村干部听了想,有总比没有好,就要了这90516亩指标。不久,蒋典林派人与县河乡粮站保管员李某商议将存放的90516亩退耕还林工程第一年补助粮以040元/斤变卖给粮站,获款7241280元。截至调查时,成某、胡某已分别从县河乡信用社、粮站提取粮款7110320元,用于乡林业站招待、送礼等。其间,蒋典林于2002年10月从胡某手中拿走5000元卖粮款,用于个人开支,直到2003年3月才归还,构成挪用公款6个月。
弄虚作假 以权枉规
2001年5月的一天,红升村村干部向蒋典林、成某提出村集体所有的百余亩桑林能否以集体名义申报退耕还林补助时,蒋答:“乡上可以留一点指标下来,但以集体名义申报不行,要将指标分解到户,用别名填写,每户最多不超过5亩。”红升村村干部遂按蒋典林所说方法,虚列了22户假名,另外又盗用该村4户村民的名义,将这块集体林地按1135亩以实施退耕还林的形式分解到26户名下。这样,红升村先后得到4年退耕还林补助粮102150斤(变卖给粮站后获款45400元)和3年管护费6810元,共计获款52210元。该村为感谢蒋,在2002年1月、12月分别送给蒋现金2000元,蒋典林如数收下。
乱收乱取 加重农负
2001年,蒋典林以解决乡林业站办公经费为由,安排乡林业站人员向农民以每本10元收取退耕还林补助兑现证工本费,实际非法收取兑现证工本费10080元。同年,该蒋又在乡政府主要领导默许下,安排乡林业站人员在发放苗木时对松、杉以外的苗木按002~005元/株向农户收取运费,此项共向农民非法收取13993元,实际开支运费655570元,下余743730元和上述工本费10080元被乡林业站用于吃喝招待、送礼、发放补助等。
严格法纪 警钟长鸣
蒋典林之所以屡屡违反纪律,究其客观原因是在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管理、监督制度不够健全;加之一些乡镇经济落后,财政拮据,入不敷出,又要维持正常工作运转。就主观方面来讲,蒋典林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受到处分后更应从根本上予以认识,改过自新,而他心灵上尘埃依旧,再次违纪。他始终心存侥幸,违纪时抱着侥幸心理,明知故犯,被查处时又是抱着侥幸,企图蒙蔽调查人员。在获知调查取得蒋典林等人克扣退耕还林补助粮钱的有力证据后,蒋于惊慌之中两次将成某、胡某召其家中,商量对策:先让成、胡两人制做假粮钱兑现花名册。此计不成,又让两人立即去兑现了其中的38万元补助款给农民,好“捂嘴”,而自己则在汉滨区纪委办公室向调查人员编造着永远也不能自圆其说的荒诞故事……
“三农”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直接影响着执政党在人民心目的形象。在目前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仍亟待加强,党组织要加强教育,而党员也要忠于职守,不要心存侥幸。当然,严格执行制度,发挥制度的日常管理作用也不可忽视。退耕还林这项荫及子孙的惠民工程,有着大量的政策规定,但实际执行中却走了样、变了调,职能部门又监管不力,农民不明政策,出现蒋典林这样肆意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因此,严肃纪律,强化预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成为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