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纪信邪教害人害己丢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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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利县洛河镇莲花台村女党员王洪米,无视党纪国法,于2000年底加入邪教组织“门徒会”,并很快成为骨干。且从2003年8月始,在本镇范围内先后劝说多人相继加入该邪教组织,四处宣扬邪教学说。公安机关从该王家中当场查获了所藏宣传资料和各教会点执事、信徒名单等材料。王洪米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完全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品质。为严肃党纪,教育本人,经中共平利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该王开除党籍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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