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日前出台党内询问和质询规定,以加强党内监督。要求有关部门对询问或质询拒不说明、解释、答复,或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说明、解释、答复的,将对其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给予党纪处分;对打击报复询问人或质询人的,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出台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省委委员、省纪委委员询问和质询的暂行规定》,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建立询问和质询制度的要求而制定的,其对询问和质询的处理程序作出了规定。(摘自《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