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心为上”,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常用的对策之一。党政纪案件的被调查对象大多是曾经拥有一定权力、具有一定职位的领导干部。他们久经磨练摔打,阅历丰富,见多识广,富有城府,说话、办事老道,心理承受能力较强。所以,如何充分运用办案手段,撬开这类“特殊人群”的“心理防线锁”,是摆在办案人员面前的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在查办案件的过程中,办案人员要重视对被调查对象的心理活动进行分析,弄清其内心最想的是什么、最怕的是什么、最希望的是什么,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其打消侥幸心理,放下思想“包袱”,主动向组织“谈清”自己的问题。近年来,在查办案件的实践中,我们通过不断总结、观察和分析,发现被调查对象在被调查期间的心理演变过程有五个特征,对此分别采取不同对策,实施强有力的攻心战,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是恐慌不安心理。在案件调查的准备或初核阶段,被调查对象的心理状态主要表现为恐慌不安。出现这种心理通常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被调查对象确实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被调查对象得知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已被有关知情人举报或有关部门正准备对此进行调查。在这种情况下,被调查对象的心理与正常人最大的区别是违反常态、表里不一:内心本来害怕调查,外表却假装欢迎;实际惶恐不安,却强装镇静;明知问题很多,却说一身清白;表面积极配合,暗中设置障碍;有的说话用词特别谨慎,要么避而不答,要么答非所问,生怕言多有失;有的在表功的同时承认有工作失误,但回避关键问题;有的汇报自己在某个方面没有问题,本想“先发制人”,结果弄巧成拙。对此,办案人员一要明察秋毫,分清虚实,严防以假乱真;二要不动声色,多做少说,多听少问,特别是少谈来意,严防“天机”泄漏;三要掌握轻重缓急,摊子不能铺得太大,更不能“胡子眉毛一把抓”;四要善于发现对方慌乱中出的差错,抓住致命弱点,以快制胜,避免错失良机。
二是迷惑疑虑心理。在多年的案件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被调查对象出于戒备和警觉,心理活动整天陷入迷惑疑虑的怪圈:一是自信心减弱。案件调查一段时间后,被调查对象总担心办案人员已掌握了自己的问题,所以对办案人员的言行举止特别留心注意;不择手段多方打探办案人员的行踪和调查方向,分析判断调查内容及重点,研究制定对策。二是判断能力下降。偏听偏信各种传言,可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一有风吹草动,惊恐得坐卧不宁、昼夜难眠。三是自我调节失灵。忽喜忽悲,精神高度紧张,情绪极不稳定。这时候办案人员一要加大办案力度,必要时适当漏点“口风”,给被调查对象造成一种紧张的气氛,实施强有力的精神打击;二要心中有数,以静制动,结合调查案件工作实施多头出击,有意分散被调查对象的注意力,使之难辨虚实,无暇自顾;三要施放“内松外紧”的烟幕,给被调查对象造成“陷进天罗地网,插翅也难逃”的错觉,迫使其向组织讲清问题,求得从宽处理。
三是负隅对抗心理。办案实践使我们认识到,被调查对象在被调查期间滋生的对抗心理是一种普遍规律,其外在表现主要呈现出“三少三多”现象:即主动坦白交代的人少,表白清正廉洁的人多;真正认清自己错误问题的人少,矢口否认的人多;积极配合调查的人少,包庇、作伪证的人多。主要行为特征是:有的自认为位高权重,头顶“光环”,对办案人员不屑一顾,狂傲不羁,盛气凌人,大有“驴倒势不倒”的嚣张气焰;有的自以为作案手段高明隐蔽,天衣无缝,未留下任何“蛛丝马迹”,面对调查施展“贼无赃,硬似钢”的无赖之术负隅顽抗;有的自以为团伙作案有“集体研究”的“防护网”,有共守同盟的“隔火墙”,有党员领导干部的“好包装”,只要自己“钢嘴铁牙”不交待,“包公”现世出面也没办法,态度特别强硬;有的自以为有用“诱饵”“喂饱”的大贪官出面保自己,甚至有黑社会的“铁哥们”铤而走险“捞”自己,谁也查不下去,所以非但“背着牛头不认赃”,动辄还对办案人员口出狂言,发怒施凶;有的与相关人员一起销毁证据、串供或进行反调查活动,肆意与办案人员进行对抗。遇到这些问题,办案人员一要挺直腰杆,顶住歪风邪气,亦智亦勇,不卑不亢,从容应对,显示出成竹在胸,稳操胜券的大将风度,从气势上给对方造成威慑力;二要找准薄弱环节和切入点,集中时间和精力,迅速撕开口子,突破外强中干的心理防线,迫使被调查对象感受到“重拳出击”的厉害,无可奈何地坦白自己涉及的问题;三要顺藤摸瓜,步步紧逼,乘势而上,不局限于调查一人一事,而要抓住战机向纵深发展,不断扩大战果。
四是后悔懊丧心理。随着案件调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当被调查对象感觉到办案人员已掌握其主要违法违纪问题后,特别是被调查对象在“两规”期间,由于受多方面的心理刺激和影响,预感身陷绝境、凶多吉少,一般都会产生懊丧绝望的心理。有的后悔当初作案手段不高明,露出了马脚,禁不住仰天长叹;有的“不小心”向办案人员讲了真话,让捉住了罪证,后悔“一着不慎,全盘皆输”;有的自知问题严重,“神仙”也不会替自己消灾,便一反常态,出尔反尔,企图“抓住救命稻草”,绝处逢生;有的后悔不珍惜得到的荣誉和地位,做了金钱的俘虏,不但毁了自己的锦绣前程,还要牵连父母、妻子和儿女,禁不住痛哭流涕。对此,办案人员一是要恩威并施,刚柔相济,及时肯定其以往工作中的成绩以及在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的表现,充分挖掘和激发其渴望“新生”、渴望减轻罪责的良知,赶快从噩梦中醒悟过来,在人生十字路口断然做出正确抉择;二是发挥掏实心、动实情、讲实话的综合效能,以人性化办案的态度,打消其懊丧后悔心理,从百分之百的绝望中寻觅百分之一的最大希望,鼓励其踏上“走出黑暗,迎接曙光”的阳光之路;三是掌握尺度与火候,在一定的范围和环境下,让其充分表演,以便使办案人员掌握其真实用意,为尽快“降服”创造有利条件。
五是被动顺从心理。随着案情的进一步明朗化,被调查对象明知有的问题已经暴露,又怕自己的其他问题或更大的问题暴露,为了逃避打击、保全自己,通常摆出一幅与办案人员“亚配合”的姿态,主动谈问题,讲案情,服从陪护人员的管理,在与办案人员谈话中,绞尽脑汁拉关系、套近乎,有的以退为进,以守为攻,故意绕弯子交待一些皮毛枝节问题或抽象原则承认,接触到实质问题时总是趋利避害,矢口否认;有的假装幡然醒悟,不但讲自己的问题,还主动“举报”别人的问题,企图转移调查组的视线;有的“投石问路”搞试探,对某些问题只说个开头,欲语即休,闪烁其词,步步要求详细提示,企图揣测办案人员到底掌握了什么底牌,好伺机翻供;有的谈问题像挤牙膏,不挤不吐,挤一点吐一点,吐一点还想收回去。对这类被动顺从持“亚配合”态度的被调查对象,办案人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努力做到:第一,不要被其已交待的次要问题所迷惑,要剖析其真正的思想根源,按照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思路,步步紧逼,“打破砂锅问到底”;第二,给予一些言明利害得失的信息,纠正其“多说多定,少说少定,不说不定”的错误观念,相信党纪国法的神圣和公正,要靠认罪服法救自己,不要心存任何幻想;第三,藏头露尾、“蜻蜓戏水”地点破被调查对象没有谈到的个别内容和情节,适当营声造势,施加心理压力,使其认识到东窗事发、“死到临头”的严重危机,彻底打消“说小头、留大头”和“说一半、留一半”等不切实际的幻想,赶快“悬崖勒马”,抓住坦白从宽的最后良机,“顺水行舟”,努力创造从轻处罚的一切有利条件,切莫错上加错、罪上加罪,再干“拿着鸡蛋碰石头”或“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傻事。
实践证明,在整个案件调查期间,被调查对象的心理演变因人而异、各不相同,而且形形色色,起起伏伏,但都有其一定的变化规律可循。只要我们对症下药,按照“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原则,从攻其心、夺其志、融其情、导其行的多侧面入手,策略艺术地运用办案综合手段,“因材施教”,因势利导,在同被调查对象的激烈较量中就一定会掌握克“敌”制胜的主动权,使查办案件工作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