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以为位高权重,在官场历练多年,腐败手法高明,在全国各地的反腐败大潮中始终保持不倒。孰料,2003年是他的不祥之年。与他有着恩怨情仇的四个人,成了他政治生涯的四把“尖刀”。
“四把刀”捅倒程维高
程维高,江苏苏州人。1949年被招入常州地委任干事。1959年,任市委秘书。1965年任常州拖拉机厂厂长。1977年,任市计委副主任,建设委员会主任。1983年任常州市委书记。1984年2月,任南京市委书记、省委常委。1988年任河南省委副书记、河南省省长。1990年7月任河北省委副书记。1991年4月任河北省省长。1993年1月任河北省委书记。1998年1月任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2003年8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撒销其正省级职级待遇。
第一“刀”:
丛福奎对他下“咒语”
河北省的“廉政风暴”是从原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开始的。然而,在丛福奎看来,他也有自己的苦衷。他觉得自己并不是河北省最大的贪官,与别的领导相比,他是小巫见大巫,他觉得自己太冤。丛福奎案件的突出之处,在于他腐败手段的高明。因为他利用了自己信佛以及与女“大师”殷凤珍一起为做佛事拉赞助的机会,在有求于己的私营老板面前,打着佛的旗号,大肆索要钱财。这种借佛敛财的障眼法,着实蒙蔽过不少人,也增加了中纪委办案的难度。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有高明的猎手对付他。丛福奎最终还是栽倒在以刘丽英为首的中纪委专案组手里。等到穷途末路之际,他才发现,原来自己的手法并不高明。那些现在还在位的高官,比如程维高等,才是真正高明的“老狐狸”,才是让猎手查不到“脚印”的高手。于是,他在“双规”期间,一次次地回忆起程维高等人,并对他们痛骂不已。
丛福奎原在黑龙江工作,正因为工作较为廉勤,才逐渐得到提拔。可是,当他到河北工作后,发现这里的一些干部腐败得出乎他的预料。如程维高等领导,三天两头在台上讲“三讲”,振振有辞地谈反腐败,可私底下,却纵容子女经商。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简直就是腐败得“路人皆知”。然而,由于程维高等人在河北一手遮天,根本无人监督,无人对他的腐败行为进行制约。更可笑的是,这种人竟然在河北主宰了10年,他都用了些什么干部?他自己腐败,用的干部自然也少不了腐败。你要想再靠廉勤获得进步,就显得幼稚可笑了。所以,在丛福奎看来,当时的河北政坛比黑龙江黑、脏,让他一天一天感到失望。
1998年9月,程维高年龄大,被免去省委书记,改任省人大主任。省长继任省委书记,而省长竟是上面下派的,丛福奎的机会被占去了。于是,他的心理发生了变化。他告诉秘书说:今后大礼拜尽量别给他安排会议、公务活动,《劳动法》有规定,该休息就得休息。
可以说,丛福奎政治上的失落以及对现实的不满,进一步催化了其腐败心理。政治上的失意使他觉得应该在经济上获得补偿。当然,再怎么补偿,他都觉得别人亏欠了自己,于是他怨天尤人,并用佛语(他信佛)对别人的腐败行径进行诅咒:“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老天爷迟早要收拾他们的!”这是丛福奎对程维高等人下的咒语(当然他没料到受到查处的也包括他自己)。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在等了一年多以后,2003年4月29日,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才对丛福奎受贿案依法作出二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丛福奎死刑,缓期2年执行。丛福奎的命保住了。保住命的理由也很耐人寻味:“鉴于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能主动坦白部分犯罪事实,且涉案赃款已全部追缴及本案其他情节。”这里没有提到“立功”,而是“本案其他情节”。许多人猜测,是不是他在得知自己要被判死刑之际,突然拿出了举报更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杀手锏?
三个月后,中央向全国人民公布了程维高的问题。
第二“刀”:
心腹秘书李真反戈一击
程维高身败名裂,是从他的两任秘书犯事开始的。他在河北的两任秘书都不是简单的角色。一位下海经商,做起了“红顶商人”,梦想着做一位亿万富豪;一位在官场上三步并作两步走,七年之内从一般干部升到正厅级高官,并且做着国务院副总理的美梦已被列入省部级后备干部)。
大约在25岁的时候,李真离开老家张家口,在北京呆了相当一段时间。据李真的家人介绍说,是一个他们叫“杨伯伯”的给他引了路,随后带来了一步步的变化。28岁的李真当上了副省长的秘书,30岁时又任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成为“河北第一秘”。李真对办案人员说,他身为省委书记的秘书,说话绝对比一般的副省长管用,经李真运作上台的厅级干部达几十人。因此,河北省“二书记”的名头并不虚假。
从副省长秘书走向省委书记秘书的通道,则是他自己打开的,那就是他在做副省长秘书期间与省委书记程维高的秘书吴庆五交好,关系很铁。然后,李真劝其下海,由自己顶上。李真对吴庆五说:“下海后,你在商界需要权力支持,我在官场也需要经济支持,我支持你赚钱,你支持我从政,我官越做越大,你钱也越赚越多。”从此,两人更是利用“一政一商”的关系狼狈为奸,数以千万计的国有资产在他们的精心策划下,流入了个人私囊。
后来的事实证明,李真不仅自己主张,更鼓动其“主子”程维高大搞“政商家庭”。这才是程维高为什么会护着李真等人、护着南京二建、护着一些支持其“政商家庭”活动的官员或商人的真正原因。
李真在法庭充分展示了自己出色的口才,在剖析自己罪错并进行忏悔时,仿佛在背诵莎士比亚戏剧中的台词一般,显得非常诚恳,甚至有些感人。有意思的是,法院在一审作出死刑判决后,二审判决迟迟未下达。据说,原因是李真也有“立功”表现需要核实。显然,他所举报的并非一般级别的领导干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研究室李永忠在评论程维高案件时说:“程维高是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被开除党籍的原省委书记。程维高案的发生和被揭露的确有偶然性,其偶然性有三:其一,程维高的权力观出现了严重问题;其二,郭光允同志义无返顾地举报,坚持不懈地揭发,使程维高案件初露端倪;其三,被程维高视为心腹的秘书李真,关键时刻的反戈一击,引发了多米诺骨牌效应。”看来,李真“立功”没假。
只是,令李真最终绝望的是,他的“立功”行为并没有改变自己被判处死刑的决定。
第三“刀”:
女儿交代出重大线索
程悠兰于1957年2月18日出生在江苏省常州市。她从小生性活泼,能歌善舞,一直被父母视为掌上明珠。高中毕业后,她顺利地当了一名护士。由于性格外向,喜动不喜静,刚上了两年班,程悠兰就厌烦了这一行。这时候,程维高已一步步登上市委书记宝座,程悠兰也顺利“转轨”进入了歌舞团,当了一名演员。但半路出家,随后又嫁夫育女,身体渐渐发福,在人才济济的歌舞团难有发展。1990年,程维高成为河北省“封疆大吏”,历任代省长、省长、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这一干就是十余年。而程悠兰也进入了党政机关,成了一名国家公务员。然而不久,程悠兰就放弃仕途,选择了下海经商之路。程悠兰作出这一选择,有两个人从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一个是程维高的第一任秘书吴庆五,一个是李真。
这一切让程悠兰产生了下海经商,趁年轻大赚一笔的想法。而其弟弟程慕阳做房地产生意,利用其父的影响,疯狂敛财保守估计也有2个亿的“业绩”也让程悠兰心动。程慕阳希望程悠兰和自己一起赚钱。而程悠兰的丈夫见妻子已无心过安稳日子,便提出了离婚。1995年,程悠兰与丈夫离婚,自己单身进了北京。
对于女儿的举动,程维高大加赞扬说:“我是一个掌握很大权力的大省党委书记,我在官场已经得到了这个地位。我的儿女在商场上能取得很大成功,也是光宗耀祖。”
1995年8月,程悠兰到北京佳瑞广告公司(大股东为程慕阳)任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金108万元,股东分别有程悠兰、程慕阳等。
初下海,她两眼一抹黑,这时,程维高的第二任秘书李真出现了。在李真及其狐朋狗友的关照下,佳瑞公司很快有了进项。1996年12月25日,佳瑞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订协议,代理一家保健品公司向中央电视台支付了1997年2月份的广告费,央视则把金额近318万元的发票开给了佳瑞公司。程悠兰欣喜若狂,与弟弟程慕阳密谋后指使会计将该发票记入佳瑞公司账簿,抵顶了当月入账的1996年部分营业收入371.5万元中的大部分,少交纳了一笔数额不小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违法犯罪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后,她的胆子变大了,有业务就做业务,没有生意就干脆玩起了“空手道”。
2004年2月10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举行的优秀反贪检察官事迹报告会上,海淀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朱小芹首次向外界透露了她查办程维高案中的一个细节。2003年,在程悠兰因涉嫌犯偷税罪被逮捕后,朱小芹立即和她正面交锋。从2003年3月20日到4月20日的一个月时间里,朱小芹对程悠兰进行了突击讯问,把程悠兰经商办公司的资金往来情况和其个人财产的来源情况作为讯问的主线,又以李真案发后程家进行反侦查活动和其父母的财产情况作为讯问的辅线,从中筛选有价值的线索。在程悠兰看似漫不经心的谈话和平和的谈话氛围中,检察官获取了一条重要线索:程悠兰的母亲张某曾资助她投资股票生意,并在李真案发后从家中转移出两只箱子。朱小芹敏感地意识到,箱子中极有可能装有与案件事实有关联的重要物证。随后,在常州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迅速从程的朋友处提取了已藏匿三年的两只手提箱,起获上百件(套)、价值几十万元的贵重物品,并调取了关键的证人证言。“这样在预审中,我们发现了程维高的妻女共同转移大量贵重物品的重要线索,并以此为突破口,专案组最终查证了与此线索相关的程维高违法违纪事实。”
第四“刀”:
“反腐英雄”的举报
中纪委2003年8月8日的通报中提到程维高的五大问题之一是:“利用职权,对如实举报其问题的郭光允同志进行打击报复。”消息发布后,新华网等各大网站一下子热闹起来了:“郭光允是谁?”“谁有郭光允的消息?”
出身贫寒的郭光允1961年考上上海同济大学。他秉性刚直,一直梦想着以自己的才华报效祖国。然而,他的耿直也为他屡屡带来了磨难和不幸。1966年大学毕业后,没过几个月就被定性为“反对‘文化大革命’”而下放劳动,这一干就是4年11个月。最后,还是因为出身好,重新被分到湖北荆州的建设局工作。1973年调到石家庄建委工作,又因为举报程维高的问题而被开除党籍,劳教2年。
从郭光允第一次写匿名信反映程维高违纪问题的1995年到2003年8月,已经过去了8年时间。一个石家庄建委的科级干部和一个省级领导在违纪和腐败问题上的较量也持续了8年。
现在的事实非常清楚,南京二建与程家的关系非比寻常。因而,郭光允与程维高的斗争从某种角度上说,也真是类似于“鸡蛋碰石头”,甚至有“蚍蜉撼树”的感觉。
作为石家庄市建委工程处的处长,定额站的站长,郭光允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的审批工作。他对当时的一些不正常现象非常心痛甚至愤恨。那时候,施工建设单位按规定要交纳城市建设配套费,用于一些学校、道路、基础市政设施的建设,只有一些类似于国家科研单位这样的建设单位才能免交。但市建委主任李山林不管,有些不该免的瞎免,一年就是好几千万,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李则从中捞取好处。
1994年,郭光允忍不住专门写信给程维高,反映李山林不会干工作,到处捞好处,给国家造成这么大的损失,为什么还要重用他?那时候,他相信李山林欺骗了程维高。为此劝程维高不要相信和重用李山林这样的人。然而,他的反映毫无效果。李山林不仅没有得到查处,反而步步高升。
1995年8月7日,郭写信给中央直接反映程维高的问题有三点:一是南京二建因为给程维高装修住房,有特殊关系,一些工程不搞招投标,直接给了南京二建;二是程维高纵容自己身边的亲属和工作人员插手建筑工程并从中牟利;三是程维高一方面处理个别干部住房超标,但程维高和老伴在住了一层楼的情况下,还扩建7间房子,作为领导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格。
一位领导回忆,程维高得知有人向中央告状,非常恼火,在一次召开的省领导干部会议上,他曾经说,谁要反对我,我就整谁。
2003年8月9日,中央公布程维高违纪问题的结论,其中着重提及了郭光允,“如实”两个字使郭光允因此获得了一种特别意义的彻底平反。
郭光允成了要整的重点怀疑对象。1995年9月,由省纪委出面,让郭光允天天去省军区招待所谈话、交代问题,查匿名信的事情。
1995年11月21日下午5点,郭光允被关进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每天提审的主要问题是:匿名信是不是你写的?反程维高集团有没有后台和同伙?
郭光允“坚强”了一个月就扛不住了。“提审天天搞,动不动就拍桌子打板凳吓唬我。我身体不好,后来连续两次发高烧,每次持续20多天,发烧期间还提审,浑身冻得不行,要穿两件军大衣。有时候提审的人见我不说,还会突然叫:‘郭光允你站起来!把大衣脱掉!!’”郭光允只有在回忆这段日子的情景时,才惟一一次哽咽地说不下去了。
交代了匿名信,郭光允就被人认为是反程维高的急先锋,又叫他详细交代他有没有什么后台,家里人有没有做过什么。但除了匿名信反映程维高的问题,郭光允也交代不出别的问题来。
“后来我才听说材料整出来后,程维高授意要以诽谤罪判我几年,但是法院研究了材料,觉得不构成犯罪,没有办。”但到1996年1月,郭光允结束了在看守所的日子,有关部门以“投寄匿名信,诽谤省主要领导”的罪名将其劳教2年。但劳教决定书一直没有交给过家属。
当时的中央“三讲”巡视组负责人阴法唐还透露,郭光允冤案的形成和迟迟不能解决,与程维高有直接的关系。中纪委的领导曾经几次批示解决,河北都顶住不办。在程维高的阻挠和压力下,尽管很多老干部都为郭光允打抱不平,阴法唐也核实了大量情况,做了大量工作,但问题的解决还是一波三折。
(摘自《上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