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积极构筑适合铁路企业特点的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纪检监察组织必须在教育方式、内容上采取新举措;在制度建设、完善上提出新思路;在监督形式、措施上形成新格局,这样才能为铁路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保证。
一、构筑教育、制度、监督一体化体系,必须在创新宣传教育机制上着力
教育作为一种外部力量,对人们树立反腐倡廉的意识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在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构架宣传教育机制应该从四个方面入手。
1.因人施教,强化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素质、不同经历、不同层次、不同性格的人员,不能采用一种模式,开展一般化教育。要根据不同对象突出教育重点,注重个性化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对象主要是党政领导干部、执法执纪人员、“六管人员”、普通党员,在开展廉政教育的方式上分层施教,对症下药,增强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如对领导干部进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正确权力观教育;对执法执纪人员进行执法为民、执纪从严的利益观教育;对“六管人员”进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职业观教育;对普通党员进行遵章守纪、维护秩序的公德观教育。通过以人为本的个性化教育,让每个人都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从而促进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超前思考,把握教育的时机。对容易发生违纪的时段适时开展教育。如,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要大力开展廉洁自律预防教育;在铁路跨越式发展实行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中,要把纪律法规教育和政策教育贯穿其中;在实施重大工程招投标、大批量物资设备采购等关键时段,要对有关人员及时开展严格执行纪律的提醒教育;在车皮和车票紧张时,要加强管车、管票等人员的纪律规定教育,确保教育超前到位。通过不同主题的教育,使反腐倡廉意识深入到各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灵魂深处,达到不想腐败、不愿腐败的目的。
3.创新载体,提升廉政教育效果。要拓展思维,打开思路,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提升廉政教育效果。特别是要用好局域网,使之在廉政教育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如设立廉政教育网站,利用网络播放器随时播放正反典型教育片;利用网络宣传阵地及时发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的会议精神、规章制度及经验探索;利用网上答题的形式,检验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水平和党纪条规掌握程度;利用网络信息每天发布廉政警言。还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向领导干部定期发送廉政箴言,随时随地提醒预警。
4.整体联动,形成大宣教格局。廉政教育不只是纪检监察组织的一项职能,它需要党、政、工、团、纪的整体协调配合。要改变过去纪检监察机关唱“独角戏”的局面,就要形成党委统一部署,纪检监察组织与党委组织、宣传部门分工明确,党校、报社、有线电视台同频互动的大宣教格局。纪检监察组织更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促进各部门职能的履行,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部署,纳入各级党校培训教育的必备内容,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对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使廉政教育大格局联网互动起来。
二、构筑教育、制度、监督一体化机制,必须在加强“人、财、物”的管理上着力
企业权力的最后落脚点,主要是体现在对“人、财、物”的管理和使用上。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也就是从源头上加强了监督。
1.着眼解决好“人”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改变“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不良现象;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增强用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推荐选拔任用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干部任免票决制,凡企业负责人的拟任人选可在党委会讨论时以无记名投票表决,避免和减少跑官要官现象发生。
2.着眼解决好“财”的问题。强化对财务和审计工作的管理。对财务工作,要选用政治上过得硬、业务素质好、懂管理、敢监督的会计人员,防止某些财务人员为了个人或企业小范围人的利益而与思想作风不正的企业负责人串通一气。为了保证会计人员正确履行职责,可实行会计人员委派制,财务负责人任期交流制,从感情上、工作上切断会计人员因长期在同一单位工作而对本单位负责人产生的千丝万缕的联系。对审计工作要改变现在对企业领导人离任审计的做法,这样即使发现问题纠正已晚,可采取一年一审或至少任职期间审计,便于及时发现问题,杜绝违规操作行为。
3.着眼于解决好“物”的问题。规范和完善物资采购。大宗物资采购要严格实行招标制。对小量物资采购,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坚决把好质量关和价格关,严禁购进“三无”产品。要加强对物资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把好采购决策、执行采购、物资验收、料款承付和使用监督各个环节。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责任制,健全实物进库手续,杜绝票物不符;强化物资报销凭证,填写采购经办人姓名,并经物资管理职能部门签认入账,财务部门严格审核后方能予以报销;要不定期走访供应商,了解采购供应情况,还要了解市场行情,对物资采购情况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三、构筑教育、制度、监督一体化体系,必须在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着力
《党内监督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在企业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执行中处于指挥地位。这种过于集中的权力,一旦失去有效控制,很容易造成“上管不着、下管不了”的监督死角。管住对权力的运用,是对领导干部最实质、最重要、最经常、最直接的监督。
1.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权力制约机制。在建立权力制约机制上,除要认真贯彻落实已有的领导工作制度外,还应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建立严格限制权力行使的相关制度。如建立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审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决策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分工负责制度、决策失误追究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严格规范和执行民主评议和厂务公开制度,定期将重大工作决策、人事任免、资金使用、财务情况及收入情况等通过一定形式公开,自觉接受职代会评议和监督。增加权力行使的透明度,把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过程,置于广大党员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使个人权力的运作始终纳入组织和群众的视野之中。
2.规范领导干部社交行为和娱乐行为。社交行为是指领导干部在社会上与他人的人际交往。目前,在领导干部社交行为的制度规定上仍是一个盲区。从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和身边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看,许多领导干部受贿行为都是以朋友礼尚往来为借口,利用职务升迁、子女上学、参军就业、婚丧嫁娶、节假日等时机,借机大肆敛财,更有甚者领导干部“傍大款”行为也有发生。因此,对领导干部社交行为进行规范约束,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礼尚往来限制范围和限制金额规定》等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公款高消费娱乐活动既是检验领导干部自律意识的“试金石”,也是广大职工群众深恶痛绝的“眼中盯”。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机关到企业单位对公款娱乐活动都有禁止规定,但为什么屡禁不止,主要是处理不严。因此,要建立《违反禁止公款消费规定的处罚措施》,明确参与公款消费娱乐活动金额与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相挂钩,与“乌纱帽”相挂钩,与提职晋级相挂钩,彻底杜绝领导干部用公款消费娱乐活动。
3.增强监督机构的监督作用。一方面,纪检监察组织要参与企业重大决策,提高监督的实效;另一方面,要增强纪检监察组织行使权力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要从体制上积极探索,增强纪检监察组织实施监督的独立性。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应把经常性的监督监察同及时发现和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结合起来,不仅要及时惩处违规违纪者,而且要把好防范的关口,以切实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纪检监察组织作为企业监察约束机制的骨干力量,要加强与审计、财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