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落实好《纲要》精神,关键要负总责,抓落实,把好“五关”。
加强思想引导,把好教育关。廉政教育是一剂“防疫针”,必须坚持始终,常抓不懈。一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廉政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政自律,勤政为民,始终做到勤勤恳恳工作,公公道道办事,清清白白做人,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二要面向全社会,把廉政教育与传统特色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放大“中国文史之乡”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效应,以历史上的司马迁、刘荫枢、王杰等当地清廉之士为楷模,充分发挥韩城书法、楹联和绘画等特色文化优势,大力开展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三要贴近实际,把廉政教育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深入研究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有的放矢,持之以恒,使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注重源头治本,把好制度关。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反腐倡廉,要靠教育,更要靠制度。一要健全完善制度。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基本制度进行完善补充。针对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特别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修订完善市委议事规则,凡属重大事项、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均要经集体讨论决定。二要改革创新制度。针对新形势下腐败现象发生的特点规律,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等“三项制度”,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四项制度”,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三要严格执行制度。制度一经颁布,必须无条件地坚决执行。要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守纪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充分发挥制度在反腐倡廉中的保证作用。
强化权力制约,把好监督关。滥用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强监督,干部才不敢懈怠。一要加强重点监督。对各级“一把手”和管人、管钱、管事、管物的关键岗位和人员,要从严管理,规范行为,加大轮岗交流、定期述廉、及时检查的力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二要逐步推行阳光政策。工作计划、决策程序、办事规则等,凡是适宜公开的,都要以适当方式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必须予以公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化。三要敞开监督的渠道。建立健全反映社情民意的机制,积极推行民主评议、质询、听证制度,使群众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努力创造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能够监督的良好氛围。
加大查案力度,把好惩处关。惩治有力,才能威慑腐败分子,提高工作成效。一要严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各级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要严查损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法案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要严查公众关注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对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通工程承发包等敏感环节的跟踪监督、全程监控,确保“工程优质,环境优良,干部优秀”。
强化组织领导,把好责任关。党风廉政建设能否取得实效,关键看领导,核心在责任。一要细化责任。明确各级“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批示、谁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要抓好责任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干部的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选拔任用和评选先进挂起钩来,切实增强考核的有效性,做到功过分明,奖优罚劣。三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纪律,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屡屡发生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体现处理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