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办案,切实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透明度,榆阳区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案件公开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案件公开审理在区纪委常委会和监察局局长领导下进行,由分管案件审理的领导或审理室主任具体组织实施。该办法对公开审理的范围、形式、参与人的权利和职责、程序、要求、回避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对本地区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具有典型教育意义适宜开展以案论纪教育的案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调查程序合法但被调查人、受处分人仍纠缠不休且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