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是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的基础上,为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实施纲要》的六大亮点
1.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已从“运动反腐”、“权力反腐”、“制度反腐”,转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新阶段,表明了党对新时期反腐败斗争的总体思路和策略重点的形成,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
2.把预防腐败放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实施纲要》强调教育、制度、监督是预防腐败体系不可或缺的三个环节,突出了预防功能,要求加强教育,使领导干部自觉拒腐防变,带头廉洁自律;完善制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发挥法规制度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强化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3.提出了用改革统揽防治腐败的思路。改革是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根本出路。《实施纲要》提出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大政策和改革措施之中。并从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上提出了“四个完善”、“六项改革”、“四项制度”、“三个公开”等具体要求。
4.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腐立法。《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法律。要对已有的、散在的、重复的廉政法规进行整合,吸收精华,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使之成为廉政法律。廉政法律的制订,将会使党内文件的一般要求成为公职人员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同时,廉政法律是向社会公开的,便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促使公职人员廉洁从政。
5.明确提出了民主治腐的理念。发展民主是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实施纲要》就发展民主防治腐败方面作了新的探索,提出了许多创新的内容。应从三个方面把握:一是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广党务公开。提出了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表常任制的试点等一系列重大创新制度,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二是进一步发展人民民主。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制度。
6.从教育、制度、监督方面提出了一些新的举措和办法。《实施纲要》在教育方面突出了三个工作重点:一是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二是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三是要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强大合力。在制度方面,《实施纲要》从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和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创新两个方面提出了许多新的具体制度,初步构建了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共涉及118项制度。同时,针对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不得力的问题,《实施纲要》从监督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监督主体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的多项重要措施。
二、贯彻《实施纲要》需要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第一,要正确处理加强教育与严格管理的关系。加强思想教育,是我们开展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但是,开展教育,一定要同严格管理、严格执纪结合起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坚决克服纪律松弛、软弱涣散的现象。当前最突出的就是要狠刹“五股”歪风。通过综合运用思想教育、监督管理、制度约束、执行纪律等手段,努力提高教育与管理的整体效能。
第二,要正确处理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的关系。廉政和勤政,都是对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要求。我们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时,既要抓廉政建设,还必须重视勤政问题。勤政方面的问题解决好了,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领导干部不能做只讲廉洁而不干事的“太平官”,也不能做只讲干事而不廉洁的“贪官”,而是要德才兼备,“既干事,又干净”、“既能干事,又不出事”。
第三,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与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关系。思想作风建设与廉政文化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实施纲要》强调要积极倡导与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相承接、与时代精神相统一的廉洁文化,在全社会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
第四,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只有抓好从严惩治,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必须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姑息,绝不手软。而且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本力度。在处理惩治与预防关系方面,我市进行了有益探索,坚持一手抓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不放松,一手抓惩治腐败分子不手软,反腐倡廉工作收到了明显成效,我们应当继续坚持。
第五,要正确处理职能部门监督与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的关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加大预防腐败力度的重要举措。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人大权力机关,政府行政监察、审计部门、司法机关等,都承担着不同的监督职能。加强监督,首先要求这些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发挥“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的作用。同时,《实施纲要》特别提出要重视发挥广大党员、民主党派、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完备的权力监督体系,从而更有效地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六,正确处理党委、纪委和各部门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职能关系。反腐败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是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实施纲要》明确指出,“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因此,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一定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地把学习贯彻《实施纲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纪委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的作用;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优势,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落实《实施纲要》关键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第一,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宣传教育是基础。加强宣教工作关键要在提高“入耳”、“入脑”、“入心”的有效性上下功夫。要善于见微知著,及时抓住党员干部在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教育。抓好日常教育工作,并注意贯穿于领导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形成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
要通过廉政文化建设来引导和培育良好的社会风气。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进一步以学校、社区、企业、家庭为基础,把思想教育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崇廉尚廉的思想文化氛围,做到以党风带民风,以民风促党风。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不断拓展和创新各种有效载体,统筹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大宣教”的强大合力。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使教育活动更多地贴近生活,多倾听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心声,多关注和回答理论与实践中的一些新问题,使宣传教育更具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第二,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提升反腐倡廉制度化水平。制度不健全、规定有漏洞、执行不严格,是当前一些领域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这些年来,我市一直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先后推行了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挂牌出让、会计集中核算等制度,进行了行政审批改革,市县两级政务大厅全部建立并投入使用,全市86.3%的乡镇推行了“村财民理乡管”制度,有力地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但还存在很多漏洞。我们建立健全惩治腐败体系,就是要求市县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查找导致腐败易发的制度短缺原因,并制定完善相应的制度措施,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适合我市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框架,让制度要素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
加强制度建设,既要随着发展不断扩大防范面,做到预防在前,应对在先,同时还要针对腐败行为新的表现形式,不断对制度加以改进和创新。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提高制度建设的权威性和执行力,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第三,以“公开”为切入点,进一步拓展监督领域,积极创建廉洁高效机制。当前,监督不到位、软弱无力、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缺乏有效制约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去年,我们通过在凤翔推行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试点,在全市公开选拔行政助理、选调工作人员等,进一步感到公开是对权力运行进行制约的一种有效形式。加强监督就必须从公开入手。当前重点要制定和完善各类规范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办法,从规范述职述廉、民主评议、重大事项报告、廉政档案等党内监督的措施办法人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运行、国有资产和金融投资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权力行使的监督监管。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等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性,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通过公开、规范的监督,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第四,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着力推动惩防体系建设。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我省的一个创新,就是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强化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小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去年,我们在试点的基础上,已在全市全面推开。今年年初,市委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项工作正在深入进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体现了《实施纲要》的精神,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益尝试。各级都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这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在加强组织监督、预防腐败、挽救干部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