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和杜绝发生“问题干部”上岗提职等问题,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提出意见,要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进行严厉整治。
山东省委组织部提出,在干部任用问题上必须做到“八个严禁”和“八个必须”。“八个严禁”即:严禁跑官要官;严禁买官卖官;严禁拉票贿选;严禁封官许愿;严禁任人唯亲;严禁跑风漏气;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有案不查。“八个必须”是:必须坚持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标准;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必须进行严格细致的考察;必须事先征求纪检机关(监察部门)、检察机关的意见;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必须坚持干部任职谈话制度;必须加强干部经常性考察和日常监督管理;必须严格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