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高权重的埃及行政监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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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及行政监察署成立于1958年,1980年被撤销。1982年穆巴拉克上台执政,行政监察署重新组建,它有着独立的监察体制、高素质的监察队伍和非常的监察手段。

独立的监察体制

    在埃及国家体制中,行政监察署归政府总理直接领导,向总理负责并报告工作,但国家总统可随时指示或委托它行使职权,国会及各部部长也可以委托或请求监察署就某事项进行监察调查。监察署内部机构设置少而精,共6个职能司,其中经济监察司负责经济、商贸、商业等部门的监察工作;生产监察司负责工业、农业、军工等部门的监察工作;服务监察司负责文教、卫生、交通等服务行业的监察工作;地方监察司负责全国各地区的监察工作;另设秘书局负责文件、培训、保卫、技术、联络协调等工作;设财政行政司负责人事、医务、 财务、   行政、车辆等后勤工作。根据人口和地域大小,埃及将26个省划分为10个监察区,每区设立派驻监察局,有些局甚至要负责几个省的监察工作。派驻局由监察署垂直领导,实际上是监察署的组成部分,是地方监察司的职能处。派驻局的负责人和监察官由监察署直接派遣,一般2年至3年轮换一次。派驻局不受地方政府约束,如果省政府提出某项调查要求,要向监察署报告,由监察署指示派驻局执行。调查结果先报监察署,然后再交给省政府,保证了派驻局依法独立地行使监察职责。

    埃及行政监察署既监察“事”,也监察“人”,既实施效能监察,也实施廉政监察。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国家计划的制定,跟踪检查国家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和揭露国家计划执行中的不正常行为,纠正和堵塞漏洞;对公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解决办法;受理公民对政府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提名担任高级官员的候选人参与研究审查,并向总理提出是否合适的建议;接受总统、总理、 议会、部长、省长的委托,对有关事项 进行调查。监察署的工作重点,一是调查政府官员的贪污受贿案件,二是实施效能监察,查处工作拖拉、 失职、渎职、违章、管理不善等行为。

   按照埃及法律的规定,总统、 总理、部长、省长任命高级官员之前,或者对官员进行授勋奖励之前,都必须经行政监察署对他们进行审查,提出意见。为此,监察署及其地方局对所辖官员建立了个人档案信息库,甚至连村长都建立了档案资料。监察署计算机中心储存着上万名政府官员的资料,他们的全部历史、   功过、群众是否举报过及举报的问题、家庭成员等信息都在其中。打开电脑,他们的情况一目了然。存档资料每半年更新一次。对拟任官员审查时,除查阅个人档案资料,还要进行相关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廉政情况、 行政能力、管理水平、社会名声、道德评价等。审查后提出肯定或否定的意见。一般有5%的拟任官员审查不合格。这些资料还可用于对群众举报官员的分析和判定。若认为有作案的可能性,立即进行跟踪和秘密调查。

高素质的监察队伍

    埃及人认为,行政监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行政监察署具有半军事化的特点,监察工作者也就应该是“特殊材料制成的”。埃及行政监察署工作人员分“监察官”和“雇员”两类。监察官是指从事监察业务的正式在编人员,雇员则是那些承担各种服务性工作的服务人员,他们不是正式职工,随时可以被解聘。监察官多从军官、警官以及企业管理人员中挑选,一般熟悉法律、  财务、建筑工程、农业等知识。他们必须是家庭背景好、品德优良、受过高等教育、知识经验俱佳、年轻而老练、处世公正果断、勇敢刚毅而又为人谦和的人,每位监察官都是百里挑一选出来的。监察署门难进自有道理,因为这个署的工作非高手强手不能胜任,且官高位重,必须坚持宁缺勿滥。

    新入伍的监察官通常要进行一年的业务培训,学习组织管理、刑法、审计、工业、经济、监察、电脑等方面的基础知识,掌握各种现代侦破器材如照相机、录像机、监听器等器材的操作技术以及汽车驾驶技术、武器使用技术等。监察署还经常举办外语培训班,要求监察官至少会一门外语。一些监察官被送往高级军事学院学习,有培养前途的还将送到欧洲国家深造。这样严格挑选和培训,造就了一支整体素质较高的监察队伍。

   “监察署国务秘书(副部长级)级的官员有几十名”。埃及监察署职级设置与众不同,各司司长为第一国务秘书,相当于第一副部长,处长也为国务秘书,资深的监察官也享受着司局级待遇。级别高套的缘由不言而喻,它较好地解决了“肩膀一般齐”的同级监察问题 。

    埃及是一个并不富裕的国家,但监察官却拥有比其他政府官员好得多的收入和待遇。他们的工资比普通雇员高几倍。在工作条件方面,监察署的办公大楼威严醒目,内部装修豪华。当然,监察署对监察官要求很严格,违反法规的处分比社会上严厉。

非常的监察手段

    行政监察署的权力和办案手段,可以说是应有尽有:就权力而论,监察署拥有公开或秘密调查、调档、侦查、搜查、逮捕、建议、   越级报告等权力;就手段而论,监察人员可采用秘密侦查、窃听、跟踪等各种手段,必要时可携带武器。

    为了有效实施上述权力,行政监察署装配了办公、侦查、通讯等全套现代化的设备技术。监察署的通信联络设备相当先进,总部装有自己的卫星接收天线,可以接收世界多国的电视频道,更是为办案提供了方便。

    监察官在办案中充分利用上述监察手段,将自录的声像和监听资料作为直接证据,当场采取搜查或逮捕措施,很快能突破案件。他们在例行检查中发现问题时,可随时摄录,当场就可把证据取到手,不怕对方不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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