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债的利用弥补了省内建设资金不足,引进了先进设备、技术和管理经验,改善了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了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特别是对外债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很大的作用。但随着国内金融市场资金的充裕以及国际金融市场汇率、利率波动的加剧,我们应该考虑针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特点,适时调整现有债务结构,控制债务风险,降低贷款项目财务成本。
我省外债项目在实际运营当中,已显现的风险主要有汇率、利率和因灾风险。
外债汇率风险主要表现为外币汇率变动带来的外币汇率风险和本币贬值产生的本币汇率风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常是涉及多币种的外币,按贷款协议规定还贷的也是不同种类的外币,加上这些贷款的还贷资金来源大多是人民币,这使得这些贷款不可避免地存在汇率风险。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汇率风险与一般商业贸易汇率风险相比明显有三大特点:1、风险大。贷款金额一般比较大,大部分项目贷款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所有的软贷款项目、部分亚行硬贷款项目要承受两次甚至更多的汇率风险;借款人承担的汇兑风险不仅仅有本金部分,还有利息部分,只有在本金和利息全部偿清之后,汇率风险才完全消除。2、风险持续时间长,贷款期限一般在20年以上。3、风险结构复杂。与国际贸易中较单一的外币资金流动不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通常要涉及到两种方向的、多笔的外币资金流动。既有外币资金的流入,又有外币资金的流出;既有本金的偿还,又有利息的支付;一份协议的贷款并不是一次提取完毕,而是分数十次甚至上百次提取,提款期可长达5年;同一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其不同部分在偿付时间上也会有差异。
从1980年到1994年,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上升了4.6倍。我省某农业项目1989年借用世行贷款1.07亿美元(当年汇率为1USD∶3.76元人民币)。1996年开始还款(汇率为1∶8.11),本息合计损失4亿元人民币。某供水项目1985年借用世行贷款0.2亿美元,汇率为1∶2.93,1995年开始还款,汇率为1∶8.11,本息合计损失1.2亿元人民币。
由于我省外债项目区自然灾害频 发,抵御能力较弱而产生较大因灾损失风险。以扶贫项目为例,自1997-2003年,陕南三个项目区损失达17386.45万元,其中某市项目区发生自然灾害13起,造成经济损失5954.7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2.9%;另两个项目区分别为3051.58万元和8380.17万元。本来是扶贫,却给农民带来了更大的负担。
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浮动利率借款部分,但即使在大多为固定利率的政府外债中也存在由于金融市场变化或世界银行等金融组织贷款政策变化带来的利率风险。某公路项目贷款额为2.4亿美元,贷款期20年,为世界银行“货币总库制”贷款。该贷款品种近年贷款利率相对同期市场贷款利率来说一直偏高。2002年1月世界银行“货币总库制”贷款利率为8.59%,加上一些协议规定的附加条件该项目需付出的利率高达9.59%,而同期六月LIBOR仅为2.03%,两者之间利率差异非常大。由于世界银行已经关闭了“货币总库制”贷款品种,这意味着该品种贷款的利率难以走到现在的市场利率。
2003年1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外债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建议“债务人应当加强外债风险管理,适时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2002年7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外债风险管理及结构调整指导意见》也提到“企业外债风险管理要对外债的结构进行优化,防范因国内外经济环境及汇率、利率变化带来的偿债风险”。因此,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债务进行风险管理不仅在财务上是必要的,而且国家在政策上已经给予了指引。
目前我省外债项目的风险防范机制并不完善,虽然财政部门建立了世行贷款还贷准备金制度,但没有建立亚行、外国政府等其他贷款的风险防范机制;已经建立的世行还贷准备金,也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级财政,市县财政还没有建立,难以发挥防范风险的作用。此外,各外债管理部门对项目单位如何规避偿债风险和合理控制外债资金成本,缺乏统筹管理和及时指导。
为了防范政府外债风险,结合项目实践,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政府外债的风险防范机制:
(一)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政府外债管理体制。政府公共外债是最终通过财政偿还(垫付)的,政府公共外债的借用还包括借款规模与结构、使用投向(符合公共财政要求)等的确定,借款的资金配套、本息偿还、借款的日常财务管理等应纳入政府财政债务控制体系中,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此,计划、财政部门和转贷银行应加强协调,理顺关系。
(二)进一步完善债务统计监测系统。政府公共外债、国有企业外债、国际商业贷款等外债均要列入全省外债统计监测系统,以保证对外债规模和结构实行宏观监控,防范金融风险与债务危机;还要将外债监测纳入整体财政债务监测体系,因为省级财政债务风险的形成,不仅涉及政府举借和担保的外债,还涉及内债,以及各类隐性债务,因此,要进行全面分析、预测和监控,对可能出现的财政债务风险及早预警。
(三)在中央财力支持下建立健全偿债风险机制。首先,各级政府在安排每年的财政预算时,集中一部分资金建立还贷准备金和还贷周转金。还贷准备金主要用于偿还本级的纯社会效益型外债,还贷周转金主要用于下级债务人一时还款困难时的临时垫付周转;可以设立国有企业还债风险基金解决企业还债中出现的问题。
其次,农业是弱质产业,受天灾影响较大,风险也大,需要社会扶植,应建立健全我省农业保险制度和体系。政府应将农业保险设为保护和支持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由政府给农业保险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通过农业保险,保证农业生产者收入稳定。
第三,对于有生态外溢性的社会公益项目,其本身具有无法用货币计量的社会效益,比如环保、水保、消除贫困、教育等,受益人可能不是或不只是项目区,而是其它地区甚至整个国家,而完全由这些地方的政府,实际是当地人民负担项目成本,会造成苦乐不均,损害了项目区利益,使贫富差距更大,产生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应积极争取中央政府出面消除这种社会不公平现象,对受灾项目区予以债务豁免,延缓还贷期限,或加大扶贫专项资金或贴息贷款投入;另外,由国家宏观调控或其它不可控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也不应由地方全部承担,应争取中央财政对这部分债务实行豁免,因为这实际上是对弱者所做牺牲或所受损失的扶持和弥补,是国家的义务和责任。
(四)优化债务结构防范债务风险的措施
第一,可以选择适当时机,提前还贷。八十年代部分政府外债项目利率相对现在市场而言已经偏高,如果项目管理或实施单位有闲置资金,可以考虑对一些项目提前还贷。
第二,借低还高,借内债还外债,调整债务结构。有些债务相对成本比较高,而本身不打算或没有闲置资金可供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借较低成本债务置换较高成本债务,借内债还外债,调整债务结构,节约财务成本。
第三,应采用多种手段化解外债汇率和利率风险,如密切跟踪国际金融市场变动情况,调整债务结构,使用利率调期、货币调期等多种金融衍生工具避险保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