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重要内容和形式,建立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落实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努力开创全省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一、围绕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全省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上半年,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落实,全省反腐倡廉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新的成效。
认真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党内监督工作得到加强。两个《条例》颁布后,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两个《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征文、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的高潮。省委举办了3期地厅级领导干部两个《条例》学习班,对各市区、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和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省委书记李建国亲自作动员、提要求。全省共举办培训班100多期、专题辅导讲座50多场次,重点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培训。各级各部门注意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评选表彰廉勤兼优领导干部、学习梁雨润、张建国等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反腐倡廉良好舆论氛围的进一步形成。积极推行巡视制度,省委先期成立两个巡视组,对榆林、汉中两市开展了巡视工作。继续落实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制度,全省共对660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教育谈话。稳步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试点工作,上半年,全省共对2467人进行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1955人、诫勉督导302人、训诫纠错210人,县处级以上干部296人。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取得新进展。清理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规购买乘坐超标车296辆,纠正153辆,涉及县处级以上干部43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140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66人,纠正51人;清理党政机关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5起,涉及金额11.2万元;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38件,有46人受到纪律处分。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促进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进一步规范。
查办案件工作保持良好发展态势。1-6月份,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706件次,立案1633件,结案15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511人,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339.4万元。其中立案查处地厅级干部8人。立案查处的重点案件主要有:西安“3•25”即开型体育彩票造假案中国家公务人员涉嫌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案,省农工贸(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少林受贿案,宝鸡文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建英、副院长海焕智受贿案,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贺佩龙、原副总经理夏国宝受贿案,西安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局长陈宽明、进出口处处长孙小五贪污受贿案,省国税局涉外处处长张先贵受贿案,西安市财政局企业处原处长曹少敏受贿案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注意分析发案原因,总结教训,建章立制,发挥了查办案件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了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
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取得新成效。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经济管理部门、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全省进一步取消涉企收费项目226项,减轻企业负担362.7万元,促进了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治理教育乱收费,查处乱收费案件338件,涉及金额5188万元。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全省98%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行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查处医药购销违纪违法案件13起,涉案金额70多万元。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对中央一号文件和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查处涉及农民负担违纪违法案件67件,减轻农民负担5.3亿元。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逐步深入。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第三轮清理工作进展顺利,共清理审批项目980项,取消和调整121项。“收支两条线”规定进一步落实,上半年,省级预算外资金上缴财政专户9.9亿元。“四项制度”全面推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项目693个,涉及金额50.3亿元;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84宗,涉及金额22.5亿元;设立产权交易市场14个;政府采购5.3亿元,节支率8.9%。干部监督工作不断加强,全省“票决”任用党政领导干部254人,其中市级46人、县级208人;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5人。
加强执法监察工作,保证了政令畅通。围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退耕还林还草、行政效能建设、安全责任事故查处等开展执法监察728项,查出违纪金额117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36万元,立案查处269件,党政纪处分116人。调查重特大责任事故28起,处理27人。对周至县违规征地等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
从总体上看,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阶段性进展,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对如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缺乏深入研究,结合实际抓落实还不够有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试点工作还需加大推进力度。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抓落实工作的能力和实际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以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为重点,加快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深入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 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总结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根据形势发展需要提出的新要求,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根本举措。去年以来,我们按照这一思路,在抓好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基础上,努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取得了积极进展。从试点情况看,商洛、渭南、汉中和山阳、商南、澄城、千阳等市县及原省委企业工委在工作中善于思考、勇于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商洛市、山阳县纪委重点建立了警示提醒、诫勉督导、训诫纠错三项制度,并以市委、县委文件下发,全面推进工作。渭南市纪委制定了开展警示训诫防线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操作程序和机关内部各业务室的具体责任;澄城县制定了开展警示训诫工作的业务流程图,简便易行。商南、千阳、陈仓、户县等县区党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带头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防线建设的要求,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试点工作的实践表明,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有利于拓宽纪检监察工作领域,延伸监督触角,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动态监督,降低反腐败成本,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益尝试。这次会上将交流一些市县的具体做法和经验,请大家认真学习借鉴,在实践中不断创造新的经验。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强化监督职能,是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坚持继承中发展、发展中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在反腐败斗争中与时俱进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多年来,我们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重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一方面,加强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发挥自省自警的内驱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另一方面,依靠执纪执法机关的强制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遏制腐败的滋生蔓延。但客观分析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现实生活中群众反映以及我们发现的大量问题,属于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的多,真正演化为严重腐败案件的少;轻微违规违纪的人多,真正蜕化堕落为腐败分子的人少;改革创新中出错失误者多,顶风违纪、以身试法者少。这些问题大多介于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之间,单纯依靠思想教育和廉洁自律很难奏效,单纯凭借法纪的事后惩处成本太大且综合效果不好。由于教育的乏力和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大量的问题越过思想道德防线,使党纪国法防线的任务十分繁重。若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小问题就会演变成大问题,反腐败工作就会陷于查不胜查的被动局面。因此,我们从党员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空当”和薄弱环节入手,构建一道警示训诫防线,在问题的萌芽和演化中,通过组织强制性地教育,加强动态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防止问题由量变到质变,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保护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融教育、制度、监督为一体,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有效途径。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主要是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有较大反映的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实行超前防范和动态监督,及时提醒一部分人不犯错误,有效控制一部分人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着力督导犯了错误的人切实改正错误,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这道防线,是思想道德防线的延伸、党纪国法防线的前移,站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高度,将监督防范的对象和范围重点确定为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群众有较大反映的党员干部,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三种手段,建立完善反腐败惩防体系。在教育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与人为善,讲求针对性和实效性,重视运用监督的成果抓教育,既见微知著,又防微杜渐,防止小错演变为大恶,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组织的严肃批评是对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自觉认识问题,切实改正错误;在制度方面,分类施治,通过严格执行制度,变党纪法纪的他律为高度地自律,变外在监督制约为内在自省自控,同时就问题的产生、发展,发现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监督方面,超前防范,动态监督,强行纠正党员干部的错误和问题,将其从违纪违法的过程中拉回来,促其猛醒,给予其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的机会。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注意针对问题抓教育,瞄准漏洞抓制度,切中要害抓监督,全面体现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要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作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体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要求,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以建立三项制度、完善三个机制为框架,不断丰富和规范警示训诫防线建设。构建警示训诫防线,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按照《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政纪条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以强化组织监督为目标,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着眼,立足于主动监督、超前防范,用制度规范工作,用机制保证效果,更加积极有效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重点建立和完善三项制度,逐步形成三个机制:
一是警示提醒制度。对越过思想道德防线的党员干部,要进行更有力地有针对性地监督教育劝导,使其认识问题。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把讲道理与严批评相结合,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体现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旨在形成廉政预警机制。主要适用范围是:群众反映有不廉洁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未经核实或无法核实;或经组织调查了解属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认为有必要予以警示提醒。解决的问题包括群众反映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生活作风、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等方面的问题;有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道德失范的问题;有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问题;言行举止与党员干部的身份和要求不符的问题;地方、部门和单位有不正之风苗头和腐败倾向性问题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综合运用提醒谈话、质询提问、信访约谈、责令自查等方式,经分管领导批准,采取组织提问、个人回答、双向交流的办法,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提醒,督促当事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党组织作出说明,加强教育和沟通,使问题得到解决。
二是诫勉督导制度。立足于帮助和督促党员干部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保护和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旨在形成动态监督机制。主要适用范围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中政令不畅、执行不力的问题;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和具体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失误和偏差。解决的问题包括由于政策界限不清,缺乏工作经验,方式方法不当等出现的问题;不当行政行为和组织行为,造成单位轻微违规违纪;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有轻微违规行为,可以不动用纪律处分的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诫勉督导对象,并与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经有关会议研究后,确定专人实施。要按照“三个有利于”标准,本着实事求是、有效纠错的原则,以督察引导、勉励帮助为主要内容,采取诫勉谈话、监察建议等形式,给予诫勉督导,促其自律,在充分肯定整体工作的基础上,使其正确认识前进中的失误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纠正,并勉励其继续保持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勇于改革创新,大胆干事创业。
三是训诫纠错制度。立足于最大限度地挽救已经违纪但不动用纪律手段可以解决的问题,以及问题虽然比较严重,可以通过训诫自觉主动纠正,挽回损失和影响的党员干部,进而团结教育大多数。这是对轻微违规违纪人员强制性纠正错误的监督挽救措施,旨在形成保护挽救机制。主要适用范围是: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或犯有一般性错误,可给予或可不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解决的问题包括错误情节轻微,尚不构成违纪;已构成违纪,但情节较轻,可免予纪律处分;在警示提醒、诫勉督导中涉及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有明显过错,需要训诫纠错的;执纪执法机关移送的其它需要训诫纠错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调查核实,准确定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以批评训诫、强制改正为主要形式,指出党员干部存在问题,提出限期改正要求,加强跟踪回访,督促改正错误。根据错误性质和纠正情况,党组织认为必要时,可以辅之以调离岗位、责令辞职、予以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使其从思想上认识问题,行动上改正错误,并警示教育其他同志。对经警示训诫后拒不改正错误或发现有新的违纪违法问题的,要按照党纪国法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严肃处理。
各地各部门要对三项制度的内容、程序、方法、措施等继续进行探索,在实践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努力形成随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强化责任追究的机制,稳步推进警示训诫防线试点工作,真正起到廉政预警、动态监督、有效纠正、保护挽救的功效。
紧密结合反腐倡廉各项任务,全面推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要正确处理好防线建设和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关系,使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实现纪检监察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制度 化。要把建立警示训诫防线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之中,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制度和程序,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和效能。要结合廉洁自律、案件检查、纠风、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等工作,延伸监督触角,对违反规定的问题,该警示的警示,该训诫的训诫。要建立内外协调配合机制,健全渠道畅通、反应敏捷、处置有效的监督网络,扩大警示训诫防线的辐射范围,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防线建设在预防和惩治腐败方面发挥应有的功效。
要进一步放开手脚,积极大胆地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党委、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纪委的要求,把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全局性、战略性举措,统筹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全省试点工作已搞了一年多时间,但仍处于摸索阶段,亟待总结、规范、提高,省纪委已着手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制定全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具体实施办法。各市县要结合实际,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通过实事求是地分析研究,把经验及时提升到制度层面,以进一步指导、规范、深化试点工作。各市区要在前一段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再确定2-3个县积极扩大试点,各级纪委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点,研究问题,总结规范,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实效,创造新鲜经验,为明年全面推开奠定基础。
三、以求真务实精神,努力完成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关于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年初召开的省纪委三次全会上已作了全面具体的部署,下半年,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把深入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全省形成贯彻落实两个《条例》的良好氛围。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权力观教育,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引导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下半年,要继续抓好对违规购买和乘坐超标车、违规兼任企业领导职务、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借给亲友、用公款为干部职工购买个人商业保险等问题的清理,对清出的问题要彻底纠正。要结合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省级机关干部多占住房问题,坚持边清边改,巩固清理成果。要制定具体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利用婚丧嫁娶借机敛财等歪风,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问题。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要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决不手软。要严肃查处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民愤极大的案件,利用行政审批权以权谋私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买官卖官的案件,利用司法权徇私枉法的案件。对正在查办的重点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和办案力量,明确时限要求,抓紧查结;下半年要排查一批新的重点案件,年底前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在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依法执纪,规范办案程序,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综合考虑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发挥办案的治本作用。要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两规”措施管理的有关要求,严格正确使用“两规”措施,各市要对实施“两规”措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今后凡在使用“两规”措施期间发生被审查人员伤亡事故的,必须在12小时内报省纪委监察厅。
深入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今年秋季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进一步落实公办高中择校生“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政策,建立完善教育收费听证、公示、巡查督导、专项审计等制度,强化对收费资金的监管。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力度,全省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列入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要百分之百地纳入集中招标采购。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和惩戒管理制度,解决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突出问题。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规范农业税费征管行为,坚决取消各种乱收费,探索建立预防涉及农民负担案件发生的机制。加大整治投资环境工作力度,要全面落实企业治乱减负各项政策,整顿规范部 门和行业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解决基层干部中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和刁难群众等问题,促进投资环境进一步改善。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连续发生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地区和部门,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与此同时,要继续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抓好清理整顿着装等工作。
加强执法监察和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要加强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法令和重大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四个坚决纠正”的要求,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严格规范拆迁管理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强化企业支付工资监管,坚决纠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问题。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监察;加强对《行政许可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确保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深化改革和制度建设,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结合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加强对市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督促指导;围绕并联许可制度的落实,推进审批方式改革,实行审批公开,加强审批监督,建立审批责任追究制度。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用经费定额体系,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范围;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确立企业在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对投资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力度。严格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行为,积极探索创新,加强全程监督,坚决纠正违规问题。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继续抓好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推行“事务公开、财务监管、物资采购”三项制度的工作。
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落实《条例》规定的党内监督十项制度,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对照《条例》认真自查自纠,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搞好权力制约,完善监督机制。要认真贯彻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巡视的主要任务,积极做好巡视工作。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和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要把党内监督与国家专门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去年以来,我省接连发生了汉中刘贵正赌博案、西安“3•25”即开型体育彩票造假案、高考体优生“假证”案、周至县违规征地案等几起重大典型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损害我省的声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目前,案件的当事人和主要责任人都已受到追究或正在进行查处。这些问题暴露了有的地方、部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还没有得到很好地落实,在一些重大事项的管理监督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这几起案件,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重点工程建设、大额度资金使用等的全程监督,从源头上防止此类问题的再度发生。
下半年全省反腐倡廉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已经明确,关键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实效。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的领导责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任务落实到位。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五个一”的要求,既要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又要敢抓敢管,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组织协调职能,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加强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分工明确、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机制,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特别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完成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证。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凡是党中央、中纪委和省委要求的,必须无条件地执行。要刻苦学习,加强实践,努力提高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和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工作纪律和监督纪律,提高依法执纪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要严格群众工作纪律,时刻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记“两个务必”,切实改进作风,以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注重自身的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保持清正廉洁。对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关心爱护,又要严格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苗头要及时提醒,督促干部加以纠正,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绝不护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官正同志最近有几个内部讲话,对指导我们的工作,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体现了党中央的要求,是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和爱护,也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大家一定要从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来认真理解,坚决贯彻执行,这就是党内纪律,希望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带头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
同志们,反腐倡廉重任在肩,需要付出不懈努力。我们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工作新的明显成效,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西部经济强省目标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