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纪委开展信访举报巡回下访活动等9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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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塔区纪委开展信访举报巡回下访活动

      变“上访”为“下访”

  近日,宝塔区纪委监察局变过去等待群众来访为主动“下访”,在各乡镇遇集日设立信访接待点,现场受理群众来访,真正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人员每到一处,都采取广播、张贴标语等形式宣传有关党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对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乱收费、乱摊派以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和退耕还林方面的政策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使农民懂得了乡、村干部的做法哪些是不对的,哪些是侵害了农民利益。在临镇、甘谷驿、李渠三个乡镇中就接待群众来访82人,反映问题23个,其中退耕还林方面的问题6个,土地方面的2个,村组财务方面的6个,其他问题9个。咨询政策28人。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了答复,有的区纪委已经派调查组进行调查。(胡生凡)

  麟游县查处一起严重 扰乱工作秩序案

  2004年以来,麟游县招贤镇郭家河村对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村务公开透明度不高,引起部分群众多次集体上访。4月13日,镇党委3名领导到该村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通报群众上访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在会议进行过程中,村委会副主任柏军平先后两次煽动群众打架闹事,严重扰乱会场秩序,致使会议未结而散,部分群众又到县委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柏军平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扰乱工作秩序错误。经招贤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柏军平党内警告处分。(巨海军)

  子洲县出台对公务员不作为 行为的处罚措施

   近日,子洲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对13种公务员不作为、乱作为、不良行政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一、对上级领导机关或本单位交办的事项在规定期限内不及时办理或不予正确办理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停职检查1-6个月,期间只发基本工资,情节较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调整工作岗位并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分管领导责任;

  二、因工作不负责任,对有关单位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答复,或者错误办理或作出错误答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调整工作岗位,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扣除年终奖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三、对群众需要办理的事项或反映的问题,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或解决、答复,或者错误办理或作出错误答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其他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调整工作岗位,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因不熟悉业务,不懂相关政策,延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不应有的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停职检查1-3个月,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五、因服务态度恶劣,作风蛮横粗暴,导致群众意见较大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扣除年终奖金,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因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在服务承诺期间不能按时办结承办事项,发生1次者,扣除年终奖金,一年内发生3次者,调离工作岗位;

  七、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损害投资环境,一年内被投诉2次并查实的,给予纪律处分,并调离工作单位;

  八、因行政不作为,导致本单位成为被告并败诉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开除;

  九、在执行公务中吃、拿、卡、要的,被举报1次并查实的,扣除年终奖金,一年内被举报2次并被查实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十、在执行公务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的,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十一、在工作时间饮酒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造成工作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责令停职检查1-3个月,或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无正当理由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不改正,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的,扣除半年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辞退;

  十三、不服从本单位管理,违反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给予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停职检查1-6个月,或给予纪律处分。(子洲纪)

  富平县把党员干部警示 训诫向基层延伸

  富平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县域实际,将警示训诫向基层村组党员干部延伸,建立了乡、村、组三级网络,形成了规范的训诫流程,拓宽了监督领域,延伸了工作触角,营造了上下联动、各方齐抓警示训诫工作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共对80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50名(科级10名)、诫勉督导3名,训诫纠错27名(科级23名),有效地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党员干部。(渭纪办)

  渭南市组织市直六部门公开 接待群众效果好

  近期渭南市组织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六个部门公开接待来信来访群众,共接待上访群众918人次。其中部门主要领导接待279人次,其他领导(含中层领导)接待410人次,县(市、区)相关部门接待群众191人次。共处理各种信访问题437件,其中当场答复解决101件,限期查办76件,转办交办136件,咨询政策107件,明确不予解决17件。通过公开接待,一大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渭纪)

  黄龙县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为了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顺利实施,黄龙县政府成立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监察局、法制办、审计局、编办、财政局、人劳局等六个部门各抽调一名人员组成。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21个部局、10个乡镇、15个市直单位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审批事项141项,收费项目112个。经审核,取消审批事项24项,收费项目11个。(王云龙 元红军)

  紫阳县信访案件降幅明显

  紫阳县纪委监察局来信来访件今年呈下降趋势,上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达33%,这是因为该县注重信访基层网络建设,能及时解决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年初县纪委监察局明确要求各有关基层单位,做到有信必查,有访必接,做到两个“百分之百”,即每年来信来访初查率和查结率都要达到百分之百,确保了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吴世君)

  岐山县从严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

  去年以来,岐山县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把查办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摆在重要位置,突破了一批侵占挪用村组集体资金、销售假种子坑农等案件,维护了农民利益,受到群众好平。

  该县祝家庄镇驸马庄村前村委会副主任巨海林利用主管该村给镇政府上缴粮油差价款之机,侵占村上集体资金70800元;蔡家坡镇古城村出纳员李志敬挪用村上公款74000元;蔡家坡镇零胡村三组党支部书记王仓岐、组长王宗林在西安铁路分局征用本组土地的过程中,侵占征地款分别为9000元、11000元。以上4人均被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中3人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到目前为止,该县共立案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案件10起,挽回经济损失164800元,给予10名当事人党纪处分。(范博通)

  安塞县实行机关公务费 附清单入账制度效果好

   为了节约每一张纸,少花每一分钱,集中财力办大事,2000年起安塞县制定并实施了来宾接待制度,对外来客人用餐在统一登记后,按标准进行接待,餐费入账时必须附上清单,有效杜绝了浪费。为了切实解决办公经费支出中存在的个别私费公报、小费大报、开空头发票、假发票等群众称为“浑水摸鱼”的不良现象,该县2001年起,在县直属机关全面推行了会计核算机制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使有限的资金得到了较好的管理;2002年夏,又出台了办公经费必须附清单并附操办人、使用人签单,否则会计核算中心有权拒付的附清单入账制度。两年来,核算中心已拒付不合规票据89张,涉及金额74.35万元。全县在产业建设、基础教育、乡村公路、饮水工程和小城镇建设等方面投入资金1.3亿元,仅大棚菜产业建设一项为全县农民人均增收600余元。(高一军 郭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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