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全国行政监察工作座谈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我省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行政监察工作的经验,研究探讨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的途径和措施,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明确任务,扎实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一、全省行政监察工作在合署办公中不断得到加强,初步探索总结出一些行之有效的工作途径和经验
纪检监察机关合署办公以来,我省各级监察机关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行政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工作范围不断扩展,在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勤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深入开展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首先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不断深化提醒教育活动基础上,在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了“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教育和评选廉勤兼优领导干部活动,宣传表彰了一批廉勤兼优的领导干部;注意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其次是注重建立完善和推行廉洁从政制度和机制。全省实行了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提醒谈话等四项制度,强化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观念和宗旨意识。去年以来,我省着力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运用“教育+强制”的办法,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党员干部。再次是认真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集中力量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行政机关的政风建设明显加强。
与此同时,全省各级监察机关非常重视查办政纪案件工作,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促进了改革的深入、经济的发展和大局的稳定。
(二)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建立“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先后开展了纠正招生、招工、招干、军转干部安置、工转干、农转非和住房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农电、农田灌溉用水乱收费,治理整顿建筑市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行为,纠正金融系统以贷谋私、以业谋私,纠正公费出国出境,清理整顿党政机关办实体,清理党政机关无偿占用企业钱物,清理政法机关参与经商活动,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纠正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整顿违规着装问题,减轻农民、企业负担,查处了有关涉农恶性案件,开展职业道德建设等。有效地遏制了各种不正之风的蔓延,促进了部门行业风气好转。
(三)积极推进效能监察,提高行政效率。围绕提高行政效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工作方法,认真开展效能监察。既有一事一监察,又有事前、事中和事后监察,还有工作过程的跟踪监察,工作范围已经拓展到政府工作各个领域。尤其是去年以来,全省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继续深化,普遍开展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追究、效能投诉、评议考核、政务公开和执法责任制等八项制度的推行工作,使广大公务员的公仆意识得到增强,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政府机关的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
(四)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保障政令畅通。一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开展了工程建设、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债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的执法监察;二是围绕全省改革开放重大决策和措施的贯彻落实,开展了推行公务员制度、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改革的“两个决定”等工作的执法监察;三是围绕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了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开发项目建设、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生育、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项目的执法监察;四是围绕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陕北石油市场清理整顿、国土资源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兑付等,开展了专项检查。五是查处了一批安全事故,预防和减少了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以上工作的开展,有效地保障了政令畅通。
(五)研究探索防治对策,加强源头治腐。在“管好权”方面,通过对省级部门和单位的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省政府先后三批共取消和调整审批项目986项,占省政府部门全部审批项目的516%;进行了企业登记并联许可改革试点,为深化改革探索了路子、奠定了基础。全面推行“三公开”,全省政务公开的层面达到95%以上,98%的村实施了村务公开,96%的国有、集体及国有和集体控股企业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同时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了事务公开制度。在“管好钱”方面,“收支两条线”管理不断深化,会计集中核算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逐步规范,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在“管好事”方面,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为主线,全面实施了经营性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加强了对重大社会经济活动事项的过程监督。在“管好人”方面,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积极推行并完善有关制度。
合署办公以来,我省各级监察机关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坚持和不断完善。一是坚持贴紧第一要务,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监察机关作为政府的专职监督部门,必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合署办公的优势,贴紧第一要务,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凡是党委政府部署的工作,监察机关都应强力推动,狠抓落实,为保证完成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做出应有贡献。二是坚持解决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监察机关只有运用自己特有的职能和手段,坚持不懈地解决“三点”问题,维护群众根本利益,才能充分发挥其促进政风建设的作用。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治标和治本、惩处和预防是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惩防结合,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才能巩固发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果。四是坚持依法监察,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只有坚持依法监察,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权力运行,才能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才能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行使。五是坚持通盘谋划、统一部署,使行政监察工作成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机整体。只有按照政府关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坚持通盘谋划、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监察机关在行政监督方面的组织和协调作用,加强同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才能推动廉政勤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行政监察工作的要求,不断开创行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一定要着眼于形势的变化,立足于全省工作大局,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既要积极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基本职责,又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更加有效地发挥行政监察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开创行政监察工作的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行政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协调发展。
当前,依据中央、省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强廉政监察,增强反腐力度。要继续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要继续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重点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着重查处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利用行政审批权谋取私利的案件,损害群众利益、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行政纪律,惩治腐败分子。
(二)加强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要深入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中,有针对性地加强施政过程和行政行为监督。要配合有关部门明确决策权限和程序,建立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制度,逐步实行决策内容、服务程序和办事方法公开。要积极探索事前预防、过程监督、动态管理和间接管理的有效途径,切实解决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效率低下、资源浪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开展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强化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监督。同时要严肃查处越权决策失误者、失职渎职者。
(三)加强执法监察,解决热点问题。要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执法监察,重点做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落实情况和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执法监察。继续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重大事项的全程监督和专项检查,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使政府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廉洁从政。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同时,要继续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转变政府部门和行业的工作作风。
(四)重视协调配合,抓好源头治理。要全面推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工作,形成纠错改正机制,帮助教育干部少犯错误或不犯大的错误。要继续深化“四个管好”工作,着眼于制度创新,建立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要继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四项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要认真研究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拓宽源头治理的领域,督促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勤政廉洁,高效运转。
(五)拓宽监督渠道,做好特邀监察员工作。一是要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监察机关组织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参与有关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调研活动。二是组织特邀监察员参加有关监督检查活动,如行风评议、治理投资环境、执法监察、信访等工作。三是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监督作用,及时传递反映对各级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反映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执法情况的建议和要求,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当前行政监察工作需要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行政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扎实有效地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一)要继续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全面履行和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统一安排部署工作。要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工作,协调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要全面履行行政监察职能,一是抓好廉政监察,二是抓好效能监察。要善于从廉政监察中发现勤政、效能方面的问题,从效能监察中发现廉政、作风方面的问题,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同时,还要抓好执法监察。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执法监察的不同着眼点、侧重点,有针对性地综合运用各种监察手段,使行政监察职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二)要继续坚持在纪委常委会领导体制下发挥行政监察领导班子的作用,完善行政监察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在合署办公的格局下,监察局长要有大局观念,积极配合纪委书记的工作,加强请示报告;要处理好局长办公会与纪委常委会的关系,常委会通过的事项,局长办公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按照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由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由监察领导班子办公会议按职权处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职责、权限和议事范围,完善议事规则。对政纪案件的处理、政府交办事项、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等各项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行政监察规章制度的制定、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的提出,以及向人大、政府请示报告等事项,都应经监察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作出处理,重大事项要按照程序提交纪委常委会决定。要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质询和监督,定期向政协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通报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受公民、法人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坚持监察机关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报告工作制度。重要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情况、重要政纪案件查处以及重大监察事项等,都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请示、报告,主动取得本级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的领导和支持。
(三)要深入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坚持依法监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是保障行政监察法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行政法规,对于监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行政监察工作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监督机关,更要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执纪和依法监察的水平,善于运用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把依法行政的要求,渗透到监察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切实落实在行动上。要认真学习好《实施条例》,抓好贯彻执行,依据《实施条例》,抓好有关程序性规范的落实。同时,要加强对相关法律的学习,掌握依法行政所必须的法律法规知识,真正做到懂法、守法、执法和护法。
(四)要认真总结行政监察工作经验,加强行政监察理论研究。要根据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发展变化,加强对反腐倡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规律和特点的研究,善于抓住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思路和对策。如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如何推进警示训诫防线建设;在合署办公的体制下,行政监察工作如何更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强其有效性;如何更好地发挥行政监察工作在体制创新、预防和治理腐败中的作用;如何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确定行政监察工作的重点等。从而以实践丰富理论,以理论指导实践,把监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五)要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刻苦钻研经济、金融、行政管理和其他有关专业知识,熟悉政府部门的相关业务,不断提高行政监察工作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并模范遵守与行政监察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制观念。要培养监察机关树立秉公执纪、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的作风,谦虚谨慎、联系群众、勤政廉洁的作风,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作风,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