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制定出台乡镇纪委业务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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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商州区纪委监察局制定了《商州区乡镇纪委业务考核办法(试行)》下发各乡镇,从2005年度起施行。

  该办法主要从三个方面对乡镇纪委的工作进行了规范要求,具体有一些量化的指标,并且各项指标有具体的得分值,总分按百分计。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廉洁从政教育,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和“五个一”,贯彻“三项制度”等内容共30分;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方面包括巩固信访“创双先”成果,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共35分;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包括以落实纠风责任制,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和加重农民负担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和依法行政工作等共30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5分。除此之外还有加减分因素:超额完成调研报告、进行责任追究、年度受奖等均可加分;未完成责任制、未进行责任追究、有侵害群众利益等均要减分。考核的结果通报全区并与乡镇纪委书记的切身利益相挂钩,奖罚分明。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提拔干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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