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这样一些现象:有些领导干部律己只停留在口头上,讲起来头头是道,做起来另起炉灶;也有些领导干部避重就轻,小事上能够律己,一旦涉及关键问题,便轻描淡写,“顾左右而言他”。
在律己上总是空喊口号、装装样子、口是心非、弄虚作假,久而久之,必然会引火烧身,自食其果,被人民所唾弃。轰动全国的“泰安巨案”就说明了这一点。泰安原市委书记胡建学之所以走上严重的犯罪道路,与他在“律己”问题上的“两面派”手法不无关联。想当初,他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介上俨然是一个严于律己的“楷模”,而实际生活中却置党纪国法和自己的誓言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放纵,落得一个可悲的下场。
建国前夕,毛泽东同志一再告诫全党同志,掌权就像“赶考”,要警惕“糖衣炮弹的袭击”,“务必使同志们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糖衣炮弹”不但没有销声匿迹,而且“火力”比建国初期要猛、杀伤范围更广,特别是胡建学、胡长清、慕绥新等一批“高干”的相继落马,为领导干部加强自律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一些领导干部在自律上要求不严,原因在于他们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有些干部刚走上新的岗位时,比较守规矩,比较谨慎,可时间一长,就放松了要求,不能很好地律己,在各种利益诱惑下逐渐丧失了党员干部应有的操守,背弃做人做事的原则,甚至“失去阵地”,落入犯罪深渊。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那样:“党员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因此,一定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应当肯定,目前绝大多数领导干部在律己上是好的,但也不得不承认部分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是经不住较真的。要把严于律己做真做实,首先,要有自省意识。要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经常解剖自我。善于从小处着眼,由小见大,见微知著。防微杜渐的先决条件,正是清醒客观、毫不留情的自省。领导干部要在“小误”初露端倪时,就敏锐地反省自我,坚决克服。其次,要有慎独的意识。不管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不抱侥幸心理,人前和人后一个样,平时和关键时刻一个样,小事和大事一个样,任何时候都能把握住自己,要经常给自己开设“内心法庭”,进行认真的自我审视。再次,要虚心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有时一个人认识不到自己的缺点,这就需要请组织和群众当“医生”给他们“就诊”。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真心地接受组织和群众全方位的监督,领导干部才能真正深刻地认识自我,看清前进的方向和获得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