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卖官买官不正之风的对策
打印


  江泽民同志指出:“一个执政党,如果管不住、治理不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后果不堪设想。”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到用人上不正之风问题的严重危害性,采取坚决措施,进行综合“治疗”。

  对策之一:建立培训教育机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素质。遏制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教育是前提。一是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使其认识到权力在手,责任在身,掌好权,用好权,管好权。二是结合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对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通过举办讲座、专题培训班和组织干部自学等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党纪党风教育。从源头抓起,从教育抓起,就能有效地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对策之二:建立公开选拔机制,改革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遏制任用干部中不正之风,制度是基础。

  1.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步骤、条件选拔领导干部。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三关”,即注重民意,把好“推荐关”;严格考察,把好“选人关”;严格审定,把好“用人关”。坚持“四不提”,即政治路线不端正的不提,没有民意的不提,政绩不突出的不提,经济生活上有问题的不提。不搞临时动议,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避免任用干部中不正之风的发生。

  2.实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按照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精神,在搞好“双推双考”、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基础上,逐步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末位淘汰制和干部任免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一系列新的干部人事制度。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把选拔职位、选拔职数、选拔范围、选拔条件和选拔程序等公之于众,在全社会进行公开选拔。提高任用干部工作的透明度,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自然就大大减少了。

  3.建立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干部任用责任制、干部推荐考察责任制度等,实行“谁任用,谁负责”和“谁推荐考察,谁负责”的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凡是有问题的干部得到提拔任用的,必须追究其任用、推荐、考察及主管领导人的法纪责任。这样,既能增强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又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用人上的一些不正之风。

  对策之三:建立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任用干部中不正之风的监督。遏制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监督是关键。

  1.搞好干部监督信息联系工作,切实加强对干部“工作圈”的监督。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系通报制度、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等,坚持多渠道、全方位收集干审信息,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内”实行全面监督。做到事前监督预测到位,事中监督跟踪到位,事后督促程序到位,有效地加强对任用干部中不正之风的监督。

  2.实行廉政和计生鉴定“一票否决”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任用关”的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对每一位提拔对象,都要由纪检部门根据平时所掌握的有关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做出廉政鉴定,由计生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做出计生鉴定。对廉政和计生鉴定不合格者,坚决取消选拔任用资格。

  3.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切实加强对干部“经济圈”的监督。建立由组织、纪检、审计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对各部门单位的行政正职或分管财务的副职任期内的财务收支、经济指标、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等方面进行全程审计,并把审计结果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遏制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对干部任用实行全方位监督。一是要强化党内监督,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决防止滥用职权、独断专行。二是要强化社会监督,虚心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并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要强化舆论监督,新闻部门要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和事要大胆曝光。通过建立立体监督网络,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的监督,又要加强对其“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既要加强“8小时以内”的监督,又要加强“8小时以外”的监督,从而使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无生存之地。

  对策之四:建立惩治机制,严惩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遏制任用干部中的不正之风,惩治是保证。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四次会议上强调:“对在用人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受贿买官的,一经发现就要抓住不放,坚决查处,严惩不贷。”对考察者徇私舞弊,索贿受贿,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除宣布无效外,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当权者滥用职权、任人唯亲、买官卖官的,发现一件,查处一件;对买到手的官要坚决撤掉,并对有关责任者绳之以党纪国法,决不姑息。惟有如此,方能铲除用人上的种种不正之风。

  


上一条: 也说“戴高帽”
下一条: 卖官买官现象发生的原因及危害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