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位县级领导沉痛地告诉我,去秋新学年开始的一天,听说某地一贫困考生因筹措不齐学费而服毒,顿时心如刀绞,沉痛不已,至今内疚的自责之情难以平复。高考之前,他就给有关人员嘱咐,若有高考录取之贫困生,县财政资助其入学就读。可是,由于某些方面的工作不到位,竟发生了如此痛心事件,实在愧对百姓,愧对党和上级政府,也愧对自己的良心。
县委领导关心群众疾苦,体恤民意,善解民忧的爱民之心,惜民之意,怜民之情,是共产党人崇高思想境界的体现,着实令人敬佩。
中华民族早有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民本”理念。宋代大政治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对“民本”思想阐述得更为确切。他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成为千古绝唱,影响了历代志士仁人。古往今来,多少有理想、有抱负的贤达都把为国为民视为人生的最高追求。然而,真正具有这种风范,能够达到此种人生境界,并且能够在客观上得以实现者,只有共产党人。
一百五十多年前,马克思和恩格斯就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党的领袖毛泽东的主体观是:人民是革命者的主体,是思想者的主体,是实践者的主体,是共产主义价值取向的主体。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体现了以民为本、执政为民、为广大人民谋福利的观念和实践。这是我们党80多年来一切奋斗的理论和孜孜以求的目标,也是我们党50多年成功执政的根本经验和实践的总结。
人民群众是立国之本,立党之基。民如水,国如舟,“水能载舟,亦可覆舟”。任何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如果悖逆民意,侵害民利,视民命如草芥,置民生于水火,必如行舟突遭浪击水淹,随时随地都有亡党亡国之危。一个领导干部,如果不兴民利,不解民忧,不扶民困,不谋国事,那有什么“官德”可言?
为政之要,爱民为本,为官之德,乐民至上。春秋战国时的先贤有句名言:“意莫高于爱民,行莫厚于乐民”。我们共产党人奉行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古人的“爱民”、“乐民”思想是一致的。在当今,要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必须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
“得民心者得天下”,这是一条客观规律,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利益,就要时刻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头,自觉为老百姓做实事,才能得到老百姓的认同和信赖。这种认同、信赖和爱戴,在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在风云巨变的历史关头,就会凝聚为一种巨大的向心力、感召力,就会形成一种力量,战胜艰难,夺取胜利。
领导者躬下身子,善于从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点点滴滴的小事做起,会铸就高尚的灵魂,会使自己走进高尚的生活,会对整个社会产生一种引导作用、示范作用。这是我们共产党人历练、修养,孜孜以求的纯正、高尚、美好的“官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