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审判厅内座无虚席,前来旁听的各界群众都在静静等候法院对南昌市农业局原局长陈志海受贿案的公开宣判。当审判长宣读完“……被告人陈志海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违法所得2.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结果后,陈志海终于耷拉下脑袋,昔日那种趾高气扬的神气荡然无存。
此前,不少人都认为陈志海是一位“事业心和工作能力很强的干部”,这位众人心目中的“好干部”究竟是怎样沦为阶下囚的?
堕落从
胆战心惊收受“红包”开始
1948年1月10日,陈志海出生在江西省南昌县。1968年应征入伍,穿上了梦寐以求的绿军装,多年的军营生活,不仅强健了他的体魄,也锤炼了他的意志。转业到地方工作后,他依然处处以一个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勤勉有加,办事雷厉风行。他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深得各级领导的赏识,一致认为他是一棵值得栽培的好苗子。有了领导的赏识和栽培,陈志海的仕途异常顺畅,几年工夫,他便由一位普通的宣传干事被一步步提升为县团级干部。平心而论,走上领导岗位之初乃至很长一段时间内,陈志海有过远大的抱负,他曾发誓要当一位廉洁奉公的好干部,而且在工作中身体力行,为此,他曾赢得众人的交口称赞。可是,随着职位的升迁和手中权力的增大,他的心态也渐渐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从胆战心惊地收受“红包”到心安理得地收取他人贿赂,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歧途。
陈志海收取“红包”是从他任南昌县县长开始的。1992年10月,陈志海走马上任南昌县县长后,不久他便发现,逢年过节,一些职能部门和单位都会以各种理由给自己送来“红包”。一开始,陈志海还能洁身自好,认为这是违纪行为,断然拒受。可是,这些送“红包”的人很有“耐心”,这次碰了钉子,下次照送不误,而且理由冠冕堂皇。陈志海的心理防线终于松动了,他想,别人都收了,惟独自己不收,这样是不是有点太清高了,一个单位送个几百元的“红包”,也构不成违纪或违法,如果自己一味坚拒不收,势必让送礼者难堪。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很讲义气很讲情面的人,为了保持自己的“形象”,于是,胆战心惊地收下了这些“红包”。随着“红包”越收越多,陈志海心里也变得坦然起来,到后来甚至觉得下属单位逢年过节给他这个一县之长送送“红包”乃理所当然。据陈志海供述,逢年过节,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给领导送“红包”金额一般在400—1200元之间,一年下来,多则可收到数万元。
如果说陈志海心安理得地收受“红包”只是堕落的开始,那么后来他大肆收受他人贿赂,则说明他已在犯罪的歧途上越滑越远了。
他一次次利用手中权力为他人谋取利益,然后一次次心安理得地收取他人贿赂
1994年年初,南昌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樊某得知南昌县建设银行计划建一栋造价不菲的综合楼。他很清楚,这是一块“肥肉”。为了承接这项工程,各建筑公司都在各显神通,凭自己公司的资质和实力,中标的希望非常渺茫。但他又不甘心眼睁睁地看着这块“肥肉”落入他人之嘴。为此,他想到了时任南昌县县长的陈志海。他和陈志海有过几次交往,也算得上是“朋友”。陈志海给他的印象是“为人随和,办事利落,很讲哥们义气”,他认为,只要陈志海愿意出面帮忙,这件事就一定能办成。当樊某找到陈志海将欲承接建行综合楼工程的事一说,陈志海立即就爽快答应帮忙。没多久,陈志海一个电话将南昌县建设银行的领导召了过来,并开门见山地要求他们将建行综合楼工程给南昌县二建公司承建。考虑到一县之长亲自出面,并点名要南昌县二建公司承接,建行领导只好同意。事成之后,樊某“知恩图报”,分3次给陈志海送去“感谢费”7万元。陈志海一一“笑纳”。
同年8月,南昌县水产场拟兴建办公楼和宿舍。该场党委研究决定,对外进行公开招标。南昌县内符合承建条件的数家建筑公司都参与了竞标,为了能力挫群雄获得承建权,南昌县三建公司项目经理张某找到陈志海,要他出面助自己一臂之力。陈志海还真“仗义”,马上一个电话打给南昌县水产场领导,以半商量半命令的口吻说道,水产场的建筑工程是否可以让三建公司承接?该场领导心领神会,当即表示同意。1995年年初的一天,张某到陈志海的办公室,将4万元“感谢费”放在陈志海的办公桌上。陈志海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尝到了权力所带来的甜头后,陈志海渐渐觉得不能自拔了。以至后来素昧平生的陌生人只要给他奉上“见面礼”,他同样会“义不容辞”地为他帮忙。
1996年年底的一天,一位姓涂的包工头来到陈志海的办公室,涂某自我介绍说,他是南昌县新联乡某领导介绍来的。他想承接新联乡的一段护坡工程,想请县长跟乡领导打个招呼。陈志海一听,觉得这个人太唐突了,自己与他素昧平生,他居然会提出这种要求。于是,陈志海不冷不热地说:“这个工程归乡里负责,你直接去找乡领导联系就行了。”涂某连忙接过话茬:“我已跟乡领导讲好了,现在只要县长跟乡领导打个电话说一声就行了。”陈志海心生不悦,没好气地说:“既然你已经跟乡领导谈好了,还要我打电话干什么!这个电话我不能打。”涂某只好无功而返。
没想到两天后涂某又来到了陈志海的办公室,涂再次提出要陈志海给乡领导打电话的事,讲完后,涂某拉开陈志海办公桌的抽屉,将一个信封放在里面,然后转身就走了。陈志海立即意识到信封里面装的是钱,他打开信封一看,果然是2万元人民币。这件事让陈志海矛盾了好几天,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出面接工程,他担心别人说闲话;不出面帮忙,自己又收了人家2万元现金。正在他骑虎难下之际,新联乡某领导来到县城开会,这位乡领导碰到陈志海时问道:“涂某是否找过你?”陈志海说找过,他要我给你打个电话给他们一段护坡工程。之后,陈志海又意味深长地说:“这件事你们乡里看着办。”这位乡领导只好把工程给了涂某。
“这个合同今晚必须签订,有什么问题我负责。”为给密友谋求利益,他竟如此“两肋插刀”
在陈志海的朋友中,受陈志海关照最多、获取利益最多的,当属江西和平养殖有限公司经理张某了。当然,陈志海从张某那儿得到的回报和好处也最多。这些年来,张某共向陈志海行贿17万元。
为给张某谋取利益,陈志海已到了不遗余力两肋插刀的地步。1997年上半年,江西和平养殖有限公司经理张某为公司贷款之事找到陈志海,陈志海二话没说,马上找到南昌县农业银行领导,要银行“全力支持”。结果,张某分两次顺利地从银行贷款100万元。
2000年年初,张某对已调任南昌市农业局局长的陈志海说,自己急需一笔钱,想要局长帮忙借一下。这本是纯粹的个人借贷行为,如果陈志海要讲“哥们义气”,愿意将自己的钱借给张某,本来无可厚非。可是,他并没有自己借钱给张某,而是利用手中的职权代张某向农业局的下属单位“借”。他一个电话打到南昌市农业局下属公司南昌种子公司提出借款之事。顶头上司要借钱,公司领导自然不敢怠慢,不久,种子公司经理李某从财务科取出10万元人民币交给陈志海。陈志海点完钱后,向李某出具了一张借条,随后将钱转给了张某。不久,张某要陈志海帮他再借5万元,陈志海再次不打折扣地向南昌种子公司借款5万元。陈志海明知这样做严重违反了财务制度,但为了所谓的“哥们义气”,他却明知故犯。为给张某谋取更大的利益,陈志海还有过更“出色”的表现。那是2000年,南昌市农业局下属企业南昌市家畜家禽试验场(以下简称家禽场)有一块面积达36亩的土地要出让,颇具商业头脑的张某马上意识到“发大财”的机会来了,他知道,如果能取得这块土地的经营权,只要一转让,便可轻轻松松赚一大笔钱。可是,要想得到这块土地的经营开发权也非易事,因为南昌市十几家实力雄厚的房地产公司都参与了竞争。不过,张某手中有一张“王牌”,家禽场归农业局主管,而自己的“哥们儿”陈志海又是局里说一不二的人物,他坚信陈志海会为自己玉成这桩好事。
张某找到陈志海一说,陈志海马上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并让张某先找一家房地产公司以联合开发的名义合作,然后由这家房地产公司出面参与竞争,在与其他公司竞争时,先提出一些优于其他公司的条件,最后由陈志海在党委会上拍板定调。实际上,这是陈志海和张某精心设计的一出“双簧戏”。
张某马上找到江西丰物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丰物公司)副总经理姜某商议合作事宜。姜某同意以丰物公司的名义参与竞争,等取得经营权后,再转让给丰物公司开发。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陈志海拍板定夺。在一次局党委会上,陈志海将丰物公司“隆重”推出。他说,丰物公司的条件不错,我看就重点考察丰物公司,如果没有什么其它方面的问题,就不要再去考察其他公司了。有了陈志海这番“态度明朗”的话,其他与会人员自然心领神会,即使心中有看法,但也三缄其口。那些参与竞争的房地产公司,也都明白自己没“戏”了。
没料到突然来了个节外生枝,2000年6月,南昌市政府决定收回家禽场的土地,然后由南昌市土地局组织出让。这大出陈志海的意料,张某、姜某见快煮熟的鸭子要飞了,也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他们找到陈志海,要他跟土地局的人说一说,想想办法。
陈志海觉得问题很棘手,土地局那边他不好直接插手干预,他也干预不了;如果从此不管这事,那就会前功尽弃,这样他又不甘心。思来想去,陈志海决定寻找机会,力争把这桩好事做成。机会很快就来了。没多久,土地局打电话到农业局询问有关家禽场土地出让的前期工作情况,陈志海认为这是一个绝好机会,他立即授意有关人员将丰物公司的情况向土地局作了反映,并声称双方已达成了“合作开发”意向,并做了很多前期工作。其真实意图是在力荐丰物公司。
陈志海很清楚,必须尽快造成一个既成事实的假象,这样才有可能使张某等人重获这块土地的经营权。于是,他赶紧叫家禽场领导杨某跟丰物公司签订有关合同。
在陈志海的精心安排和导演下,经过一番明暗结合的操作,张某还是如愿以偿地获得了家禽场36亩土地的经营权。土地局确定的土地出让价格是44.5万/亩,经过一番运作后,张某等人以55万元/亩的价格转让给丰物公司开发,张某等人赚取差价378万元。赚了个钵满盆溢的张某自然不会忘记陈志海这个“有功之臣”,一次次给他送去花花绿绿的钞票。
陈志海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事实败露后,不少人在感到气愤之余也替他感到惋惜,认为他如果能一如既往地严格要求自己,就不会有这一人生败笔。事实上,陈志海的堕落不是偶然的。作为一位手握实权的领导,一旦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放纵自己的贪欲,以“哥们义气”替代党性原则,把自己的魄力和权力用在不该用的地方,最终走向堕落和犯罪就势在必然!